國家智慧財產權局:惡意搶注的數字人民幣商標無效
4 月 20 日訊息,據中國市場監管報報道,29 件惡意搶注數字人民幣商標被宣告無效。在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官網以“DCEP”為關鍵詞檢索,在獲得的商標結果中,證實部分商標為“無效”狀態。
“DCEP”全稱 Digital Currency Electronic Payment,是央行在啟動數字貨幣研發數月後,於 2018 年 3 月首次公開提出的數字貨幣專案。自 2019 年底至今,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陸續在三批共 20 餘個城市展開。此外,央行也已正式啟用並對外公佈 e-CNY 標識,作為數字人民幣的英文縮寫。
從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官網檢索結果看,從 2018 年 3 月起,有數十個包含“DCEP”字樣的商標被註冊,其中 2019 年註冊的商標就有約 60 個。在被標註“無效”的商標頁面中,有“申請被駁回、不予受理等,該商標已失效”的說明;在檢索頁面,也有“僅供參考,不具有法律效力”的提示。
據悉,2018 年 3 月 9 日以來,自然人胡志嚴在第 36 類,呼倫貝爾首善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第 3 類、第 9 類、第 25 類、第 35 類、第 36 類、第 41 類、第 42 類和第 43 類,廣州米盤街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在第 3 類、第 9 類、第 18 類、第 20 類、第 25 類、第 33 類、第 35 類、第 36 類、第 38 類、第 42 類和第 43 類,大興安嶺星光大道食品有限公司在第 29 類和第 32 類,福州旗盛醫藥科技有限公司在第 11 類、第 12 類、第 18 類、第 30 類和第 33 類,時技科投資發展(深圳)有限公司在第 14 類,江西頌顏商貿有限公司在第 35 類和第 38 類,廣州趣家科技有限公司在第 9 類和第 42 類共獲準註冊“DCEP”“ECNY”“PBCDCEP”等 29 件與數字人民幣相關的商標。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商標局審查認為,自然人胡志嚴等 8 位申請人在中國人民銀行首次公開提出其數字貨幣專案後,在多個類別上申請註冊“DCEP”“ECNY”“PBCDCEP”等商標,明顯具有“蹭熱點”嫌疑,構成惡意搶注國家重要戰略專案名稱的情形,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法對自然人胡志嚴等 8 位申請人已註冊的 29 件商標依法宣告無效。
此前,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在官網釋出《關於持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的通知》,要求以“零容忍”的態度持續嚴厲打擊商標惡意註冊行為。此次通知,列舉十類典型違法行為予以重點打擊。這十類行為包括:
(一)惡意搶注與黨的重要會議、重要理論、科學論斷、政治論述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誌的;
(二)惡意搶注與國家戰略、國家政策、重大工程、重大科技專案,具有較高知名度的重要賽事、重要展會、重大考古發現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誌的;
(三)惡意搶注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等重大敏感事件、突發事件特有詞彙的;
(四)惡意搶注具有較高知名度的政治、經濟、文化、民族、宗 教等公眾人物的姓名的;
(五)商標註冊申請數量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求,缺乏真實使用意圖的;
(六)大量複製、摹仿、抄襲多個主體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較強顯著性的商標或者其他商業標識的;
(七)大量申請註冊與公共文化資源、行政區劃名稱、商品或者服務通用名稱、行業術語等相同或者近似標誌的;
(八)大量轉讓商標且受讓人較為分散,擾亂商標註冊秩序的;
(九)商標代理機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委託人從事上述行為,仍接受其委託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擾亂商標代理秩序的;
(十)其他對我國商標註冊管理秩序、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重大消極、負面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