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對蘋果進行更嚴格管控:iMessage 需與其他通訊服務互通,否則罰全球年營業額 10%
4 月 26 日訊息,歐盟委員會新發布的一份檔案顯示,根據歐盟數字市場法 (DMA),蘋果將被迫允許使用者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並使 iMessage 與其他訊息服務互操作。
在上週六發布的題為“確保公平和開放的數字市場”的《數字市場法》問答檔案中,歐盟委員會解釋並澄清了《數字市場法》對被歸類為“看門人”的公司意味著什麼。
蘋果極大概率會被歸類為“守門人”,因為其在歐盟的年營業額規模、擁有和運營擁有大量活躍使用者的平臺,將受到 DMA 中規定的約束。
上週,MacRumors 看到的 DMA 洩露版本表明,蘋果可能被迫對歐洲的 App Store、Messages、FaceTime、第三方瀏覽器和 Siri 進行重大更改。最新檔案重申,看門人必須允許使用者安裝第三方應用商店,而開發者必須能夠與看門人自己的服務互操作,在看門人平臺之外推廣他們的產品並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以及訪問由網守收集的資料。
DMA 的新增要求之一是要求訊息傳遞、語音通話和視訊通話服務可互操作。該檔案闡明,第三方開發者必須請求與看門人服務的互操作性,並且看門人必須在固定的時間範圍內遵守規定。DMA 還要求看門人支援不同平臺使用者之間的訊息傳遞,需要在兩年後擴充套件到群聊,四年後擴充套件到視訊和音訊通話。
從理論上講,互操作性規定意味著 WhatsApp 或 Messenger 等 Meta 的應用可以請求與蘋果的 iMessage 進行互操作,蘋果將被迫遵守這一規定。
瞭解到,蘋果一直在強烈抵制對其作業系統和服務進行更改的法規。例如,蘋果在荷蘭支付了數十次罰款,每週支付 550 萬美元,即使這樣也不願服從消費者和市場管理局 (ACM) 的命令,允許荷蘭約會應用使用第三方支付系統。
而DMA 表示,無視規則的看門人將面臨高達公司全球年度總營業額 10% 的罰款,或在屢次違規的情況下處以 20% 的罰款,以及高達公司全球總營業額 5% 的定期罰款。
如果看門人犯下“系統性侵權行為”,歐盟委員會將能夠實施額外製裁,例如強制看門人出售業務或其分公司,或禁止看門人收購任何在數字領域提供服務的公司。
歐盟在 3 月臨時批准了 DMA。一旦最終檔案正式釋出,歐洲議會和理事會批准後將正式生效。數字競爭負責人 Margrethe Vestager 上個月表示,她預計 DMA 將在“10 月的某個時候”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