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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協列舉新商業模式營銷失範“七宗罪”:主播不誠信營銷、“種草”軟文氾濫、超長預售期等

4 月 28 日訊息,今日,中消協釋出“新”消費領域投訴情況專題報告。其中提到,有些網路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減免自身義務和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如一些網路商家對預售商品設定超長預售期,同時設定預售商品不退換、預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條款。

瞭解到,資料顯示,日用商品類、家用電子電器類、食品類、服裝鞋帽類和交通工具類投訴量居於商品類投訴量前五位。據統計,2022 年一季度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 28.54 萬件,同比增長 5.26%,解決 22.25 萬件,投訴解決率 77.97%,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 32251 萬元。

近年來,新商業模式營銷失範現象頻發。中消協列舉七類情況:(1)商家和個人在社交平臺上進行直播帶貨,相關平臺不承擔網路交易平臺經營者責任,主播拉黑使用者或卷錢跑路後消費者權益無法保障;(2)部分主播及其團隊不誠信營銷

。主播誘導消費者充值打賞或設定騙局詐騙消費者錢財;電商帶貨主播編造“感人”故事銷售假冒偽劣產品;(3)是智慧家電強制推送廣告現象普遍影響消費者體驗;(4)平臺網紅“種草”軟文氾濫,虛假營銷誤導消費者;(5)部分直播和電商平臺內經營者資訊公示不清晰、不充分,或多層巢狀隱藏難以查詢。(6)是利用盲盒的隨機性和隱藏性做虛假、違法促銷,如通過盲盒銷售臨期或過期產品等;(7)網路遊戲道具抽獎概率不明,或疊加不明限制條件,誘導玩家反覆充值。

值得一提的是,中消協點名超長預售期等不公平的霸王條款。其中提到,有些網路經營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減免自身義務和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如一些網路商家對預售商品設定超長預售期,同時設定預售商品不退換、預付金不退等不公平格式條款。此外,線上格式合同冗長專業、晦澀難懂、暗藏陷阱,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各平臺格式合同條款內容大體雷同,使消費者難以選擇,加劇消費者“要麼接受、要麼走人”的不利地位,限制了消費者協商締約的權利等問題也被點名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