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遊戲直播也要授權的背後:利益之爭讓各路人馬殺紅眼
都知道當下直播行業有多火爆,也衍生出一條龐大的產業鏈。不過真正深入直播領域觀察可以發現,其中堅力量是遊戲直播,而不是看似內容千變萬化的娛樂直播。其實只要從遊戲直播和娛樂直播的觀看人數、主播收入等就可見一斑,遊戲直播在多個方面都遙遙領先。火爆的遊戲直播,也讓其成為各路人馬圍繞利益展開的角鬥場。
近日,耗時三年之久的網易訴YY遊戲直播侵權案終於塵埃落定。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停止通過網絡傳播遊戲畫面,並賠償原告經濟損失2000萬元。長時間的爭論、龐大的賠償金額等,都讓遊戲直播業界的關註焦點轉移到版權、授權等方面。一旦遊戲不是想直播就直播之後,整個遊戲直播的基礎都將被動搖。
遊戲廠商不樂意:我也要分一杯羹
YY與網易之間的拉鋸戰折騰了三年之久,堪稱耗時漫長。但其實之前就已經有類似的案件發生——2015年,耀宇公司告鬥魚一事發下一審判決。耀宇擁有DOTA2中國大陸地區代理商完美公司的授權,承辦比賽並取得賽事的獨家視頻轉播權,而鬥魚未經授權但進行直播。法院一審判決,鬥魚賠償耀宇公司經濟損失100萬元,合理費用10萬元。一年後,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是中國首例遊戲直播引發的著作權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只不過由於賠償數額較少,並沒有為整個遊戲行業敲響警鐘。畢竟相對於龐大的直播利潤來講,100萬實在算不上什麽。但加上此次YY賠償網易2000萬元的案件,已經在證明遊戲廠商不會再對遊戲直播置之不理,而是要充分維護自己的權益。
其實,遊戲廠商的不樂意完全可以理解。畢竟自己辛辛苦苦研發、代理、運營的遊戲,卻被零成本地進行直播,讓直播平臺和主播賺得盤滿缽滿,心理肯定會不平衡。遊戲廠商告直播平臺也是在證明自己的態度:我也要分一杯羹。
直播平臺與主播:就想“空手套白狼”
而對於直播平臺與主播來說,他們真正想做的就是“空手套白狼”。不想花一分錢就對遊戲進行直播,並瘋狂盈利。在他們的觀念,甚至在絕大部分網友的眼中,遊戲直播算是“再次創作”,由此也變成了全新的文化產品和娛樂方式,並不構成侵權。甚至有人認為,遊戲直播與動漫、遊戲的同人文化類似。
但事實上,這只是一種“詭辯”而已。試想一下,同為娛樂產品的電影如果被主播在觀影時進行全網直播並解說,肯定是會被認為侵權的。遊戲直播同樣如此,直播平臺與主播玩遊戲進行直播,也是在基於遊戲這一文化產品的基礎上。如果沒有遊戲這一基礎,平臺和主播也就成了“無根之木、無源之水”。
說白了,直播平臺與主播就是不想為遊戲廠商掏錢,不想付出成本。即使是購買了遊戲或者進行了充值,但遊戲也只是個人娛樂行為,進行全網直播還是應當向遊戲廠商付費的。
利益有分歧又統一:如何尋找平衡點是關鍵
毋庸置疑,遊戲廠商和直播平臺、主播存在著利益上的分歧。遊戲廠商是想擴大自己的收入來源和渠道,而直播平臺和主播則不想背負額外的成本。利益之爭,讓他們殺紅了眼。但其實他們的利益也並不是不可調解的,甚至從某個角度看,利益是統一的。
通過直播平臺和主播的直播,遊戲本身的趣味性、競技性等能夠更好的傳遞給更多玩家及邊緣群體,進而刺激他們去購買或者玩遊戲——《絕地求生:大逃殺》之所以能夠風靡全球,直播的推動力不可小覷。而直播平臺和主播在向遊戲廠商付出一定資金後,不用再擔心侵權,能夠更好地將遊戲直播玩出新花樣,以推動遊戲直播行業的再度進化。
這樣看來,如何尋找二者之間的利益平衡點是關鍵。遊戲廠商能在直播行業分一杯羹,直播平臺和主播能心安理得地進行遊戲直播——這樣的態勢才是正常的,才是具有可持續發展特性的。(科技新發現 康斯坦丁/文)
當遊戲直播也要授權的背後:利益之爭讓各路人馬殺紅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