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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模式-面向對象設計原則

子類 align ron 關閉 composite 接口 其他 res dep

七種常用的面向對象設計原則

  • 單一職責原則(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SRP):

    一個類只負責一個功能領域中的相應職責。

  • 開閉原則(Open-Close Principle,OCP):

    軟件實體應對外擴展開放,而對修改關閉。

  • 裏氏代換原則(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LSP):

    所有引用基類對象的地方能夠透明的使用其子類的對象。

  • 依賴倒換原則(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DIP):

    抽樣不應該依賴於細節,細節應該依賴於抽象。

  • 接口隔離原則(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ISP):

    使用對個專門的接口,而不使用單一的總接口。

  • 合成復用原則(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CRP):

    盡量使用對象組合,而不是繼承來達到復用的目的。

  • 迪米特法則(Law of Demeter, LoD):

    一個軟件實體應當盡可能少的與其他實體發生相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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