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陣列、Stringbuilder、StringBuffer

陣列的定義

  --陣列是相同型別資料的有序集合。其中,每一個數據稱作一個數組元素,每個陣列元素可以通過一個下標來訪問它們。

陣列的四個基本特點:

  --其長度是確定的。陣列一旦被建立,它的大小就是不可以改變的。

  --其元素必須是相同型別,不允許出現混合型別。

  --陣列中的元素可以是任何資料型別,包括基本型別和引用型別。

  --陣列變數屬引用型別,陣列也可以看成是物件,陣列中的每個元素相當於該物件的成員變數,預設值跟成員變數的規則一樣。數字0,布林false,char\u0000,引用:null。陣列本身就是物件,Java中物件是在堆中的,因此陣列無論儲存原始型別還是其他物件型別,陣列物件本身是在堆中的。

建立陣列和初始化

宣告:

 

  --type[]   arr_name;(推薦使用這中方式)

  --type   arr_name[];

  注:--宣告的時候並沒有例項化任何物件,只有在例項化陣列物件時,JVM才分配空間,這時才與長度有關。因此,宣告陣列時不能指定其長度(陣列中元素的個數),例如: int a[5]; //非法

  --宣告一個數組的時候並沒有陣列被真正的建立。

  --構造一個數組,必須指定長度。

建立陣列:

  --靜態初始化

    除了用new關鍵字來產生陣列以外,還可以直接在定義陣列的同時就為陣列元素分配空間並賦值。例如:int[] a = {1,2,3};

  --動態初始化

    陣列定義與為陣列元素分配空間並賦值的操作分開進行。例如:int[] a = new int[2];a[0] = 1;a[1] = 2;

  --陣列的預設初始化

    陣列是引用型別,它的元素相當於類的例項變數,因此陣列一經分配空間,其中的每個元素也被按照例項變數同樣的方式被隱式初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