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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 手工清帳處理

SAP中需要清帳的會計科目在建立時(T-codeFS00)的Contr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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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簽上必須選上未清項管理,這些科目必須是BS科目。手工清帳的會計科目主資料Create/Bank/Interest的自動過帳標誌不能選上。SAP中針對總帳、供應商和客戶都有相關的T-code來進行手工清賬。

手工清帳相關T-code

(1)
F-03:手工清總帳未清項

(2)
F-44:手工清供應商未清項

(3)
F-32:手工清客戶未清項

(4)
F-04:總賬的帶清帳的過帳

(5)
F-51:供應商的帶清帳的過帳

(6)
F-30:客戶的帶清帳的過帳

SAPF-04F-51

F-30功能一樣只是初始螢幕顯示的預設憑證型別不同而已。

看一個未清項的圖,你可使用T-codeFS10N/FK10N/FD10N)檢視餘額再雙擊看明細,實際上是呼叫行專案檢視T-codeFBL3N/FBL1N/FBL5N),當然可以直接使用後者檢視。下面我們主要來說一下部分和剩餘收付款。

無論是部分還是剩餘收付款(收款:F-28,付款:F-53),以付款為例,當本次付款金額恰好等於選擇的行專案金額和,行專案自動變成已清項。部分支付時假設業務場景為某供應商的一筆憑證號為5100000006310000
RMB
的未清項,本次支付9000RMB。如果採用部分付款時通常會產生一張新的KZ的付款憑證,原來的10000RMB的憑證依舊是未清項,本次付款產生的新付款憑證如下:
借:應付(vendor) 9000 RMB
貸:銀行存款 9000 RMB
在此要注意的是:新的KZ憑證產生的應付借項也是未清項(該付款憑證的貸方行專案是銀行存款沒有所謂的未清項),金額是9000 RMB

如果採用剩餘付款,則5100000063會變成已清項,同時產生一新的未清項憑證如下:
借: 應付(vendor) 10000 RMB (5100000063成已清項清帳憑證為該次付款憑證)
貸: 應付(vendor) 1000 RMB(新的未清項)
銀行存款 9000 RMB
最後剩下的是貸方1000RMB成為新的未清項,原來的憑證5100000063則成已清項,新的未清項的Baseline
Date
自動為5100000063Baseline Date

通常企業使用者也直接使用F-32/F-44
清帳,該清賬主要是把收付款產生的未清項變成已清項,一般在月底做。F-32/F-44清帳對客戶和供應商的餘額沒有任何影響,當選擇的金額和憑證的金額相同,就會產生一隻有憑證頭的清帳憑證,清賬憑證在資料庫中只有BKPF資料而BSEG沒有行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