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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學習筆記———201711671206

1.子類和父類:用關鍵詞extend來定義一個類的子類

2.類的祖先類:object類(class A等同於class A object)

3.在同一個包中,子類繼承父類中的成員變數以及成員方法(除了private的);如果不在同一個包裡面的話就繼承保護和公有的;

4.成員變數的隱藏:所宣告的成員變數的名字和從父類繼承來的名字相同,子類就會隱藏繼承來的成員變數。(名字一樣就會隱藏)

子類繼承來得方法可以操作子類繼承和隱藏的成員變數。子類新定義的方法無法操作子類隱藏的成員變數。

5.方法重寫:子類通過重寫可以隱藏已繼承的方法。子類通過重寫可以把父類的狀態和行為改變自身的狀態和行為。重寫方法既可以操作繼承的成員變數、呼叫繼承的方法,也可以操作子類新宣告的成員變數,呼叫新定義的其他方法。但是無法操作被子類隱藏的成員變數和方法。如果想使用那麼需要用關鍵詞super。P121

6.super關鍵字:用來操作隱藏的成員變數和方法。例如:supei.play();也可以用super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

7.final關鍵字:修飾類、成員變數和方法中的區域性變數。final修飾得類表示其為最後一個類,不可以再被繼承。final方法不允許被子類重寫,也就是老老實實繼承,不允許做任何修改。final常量在執行期間不允許發生變化,如果沒有預設值,在宣告的時候指定。例如:final double PI=3.14;這樣的

8.物件的上轉型物件:當用子類建立一個物件,並將這個物件的引用放到父類的物件中。例如:Animal a; a=new tiger();以及 Animal a;tiger b=new  tiger();a=b;

9.繼承與多型:父類的某個方法被其子類重寫時,可以各自產生自己的功能行為。

10.abstract類和abstract方法:abstract方法只允許宣告,不允許實現(沒有方法體)而且不允許final和abstract同時修飾一個方法或類,也不允許使用static修飾abstract(abstract是例項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