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P的基本語法(一)
一、指令碼語法
1.1 檔案拓展名為:".php";
1.2 以<?php開始,以?>結尾
1.3 語句以分號結尾(關閉標籤會“?>”會自動用分號,所以最後一行不用用分號)
二、php對“函式、類、關鍵字”大小寫不敏感;
三、php對變數大小寫敏感;
四、註釋有三種形式
單行註釋: // 或 #
多行註釋: /* */
五、變數
5.1 命名規則:
變數必須以“$”開頭,後面跟變數名稱;
變數名稱必須以字母或下劃線開頭;
變數名稱中可以包含字母、數字字元、下劃線;
變數名稱對大小寫敏感
5.2 php會自動將變數轉為正確的資料型別,因此不必為變數宣告資料型別;
5.3 變數作用域有三種
區域性作用域(local)、全域性作用域(global)、靜態作用域(static)
在函式內部宣告的是區域性變數;在函式外宣告的是全域性變數;在函式內,用static修飾的變數,是靜態變數。
區域性變數只能在函式內訪問;全域性變數只能在函式外訪問;
在函式外訪問區域性變數:將函式內的變數,第一次定義前,用global關鍵字修飾(函式內的全域性變數);
在函式內訪問全域性變數:PHP內建了一個$GLOBALS資料,在函式內,可以通過該陣列訪問全部變數,如:$GLOABLS['x'];
函式執行完後會刪除,函式內的所有變數,如果用static修飾,這個變數在函式執行完後不會被刪除,但仍然是區域性變數。
六、echo 和print
echo 和 echo()
print 和 print() ,有返回值,總是返回1
七、變數的型別
變數的型別有:字串、整數、小數、邏輯、陣列、NULL
7.1 字串,既可以用單引號,又可以用雙引號;
7.2 整數,既可以是正,也可以是負;
7.3 浮點數,
7.4 邏輯,有兩種型別:true、false;
7.5 陣列 ,例如:array("aa","bb");
7.6 NULL
7.7 物件 首先要用class關鍵字,定義物件類,再在例項中使用該型別;
class Car{
var $color;
function Car($color="green"){
$this->color = $color;
}
function whatColor(){
return $this->color;
}
}
PHP提供了一個var_dump()函式,可以返回變數的資料型別和值;
八、常量
常量前面不需要“$”,使用define() 定義常量
該函式傳遞兩個或三個引數:第一引數是常量名,第二個引數是常量值,第三個引數可以不傳,預設是false(對大小寫敏感)。
九、運算子
9.1 算術運算子: +、- 、*、/、%;
9.2 賦值運算子:=、+= 、-=、*= 、/= 、%=;
9.3 字串運算:
串接:.
串接賦值: .=
9.4 遞增、遞減運算
++$x; $x++; --$x; $x--;
9.5 比較運算子
>、<、>=、 <=、!=、==、!==、===、<>
9.6 邏輯運算子
and、or、xor(異或)、&&、||、!
9.7 陣列運算子
+(聯合,不覆蓋重複的鍵)、==(擁有相同鍵/值對)、===(擁有相同鍵/值對,順序相同,且型別相同)、
!= (不相等)、!==(不完全相等)、<>(不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