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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工行員工關於銀行現狀的文章 轉載

               

(轉載) 發信人: lovofe (小固), 信區: TJExpress 標 題: 一位工行員工關於銀行現狀的文章(轉載) 發信站: 同舟共濟站 (Mon Aug 15 12:37:28 2005), 站內  

近年來銀行改革潮起潮湧,改革是銀行發展的必然趨勢,也是各家銀行各級行長說的頻率最高的詞。但“改革”大旗掩蓋下的腐敗和變味的東西卻值得引起社會的關注。     

一、 越腐敗的地方越探討要不要紀檢監察的問題     當J行、Z行股改上市一浪高過一浪,G行股改也毫不示弱,大有迎頭趕上之時,一些金融專家們正在探討股改後紀檢監察何處去、要不要的問題,似乎“一股”銀行的企業監督機制便可天然生成,國外的“貓”定能抓住老鼠,而全然忘卻了四大銀行國家一股獨大的特殊性,更忘卻了中國的“金融家”們――那些各家銀行的大小行長們他們是不必為銀行的經營好壞和質量高低及資金損失承擔多大責任的,只要任期內幾年該拿的拿上,該裝的裝上便可賺的盆滿鉢溢,出了問題,大不了換個地方交流或退休,損失的是國家,與他何干?而目前四大銀行的實際是:各級行長一人獨大,人權、財權握於一手,甚至有些銀行貸款都由行長欽定,行長說行誰人敢說不行?近年銀行改革最大的成就就是把銀行變成了行長家,書記、行長一肩挑,行長成了真正的家長。審貸會、財委會、研究人事會等只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幌子,是應付上級檢查的程式。本來對銀行行長的監督已經缺失,而那些所謂的專家們卻還在探討要不要的問題,真不知那些背錢跑的、亂放款的小行長們,還有那些因受賄、吃回扣而撤職、雙軌的朱小華、王雪冰、張恩照們一樣的大行長們是用自己的行動詮釋制度的缺陷,抑或是用行動嘲諷那些還在研究探討“要不要”的所謂專家們!     

二、改革掩蓋下的機制腐敗     目前,各家銀行都在改革的旗號下制定了許許多多分配機制,並且總行、省行、市行、縣區行誰有誰的,美其名曰“績效考核”、“分配掛鉤”。其實質就是將大家的工資集中起來,重新分配,每月只發三、四百元的生活費,然後從上向下分配任務,而分配的任務基層總有完不成的專案,這樣你的工資理所當然拿不全;即使你其他專案超額完成任務,但獎的沒有扣的多;或者你全面完成了任務,甚至效益比上年有較大增長,但因你的上級主管行未全面完成任務,你照樣拿不全工資,這就出現了基層行利潤增加了而工資反而卻降低了的中國特色的笑話,也就是說:不管怎樣幹基層一線那些創造價值、創造利潤的員工你都不能將核定的屬於你的那些工資拿走。那麼造成上述奇怪現象的原因何在?其實質就是層層“圈錢”!也就是上級管理行層層“圈”下面基層行員工的辛苦錢據為己有。那麼上級行為何要這樣做呢?私利使之然!企業名義掩蓋下的腐敗機制使之可以然!試想如果每一位員工都將自己的薪水拿了,上級行、管理層他們還能多拿嗎?以G行為例,一個地處西北落後省份的市行的行長年薪可拿20萬至30萬,付行長可拿10到20萬;省行行長可拿50到80萬;省行的經理們可拿10到20萬;省行的一般員工可拿6到8萬元;總行行長及經理們的年薪就不用再提了。而一線基層員工卻只拿1到2萬元。就這1到2萬元你還要每天必須提前到網點,每晚推後下班,還要犧牲雙休日加班,外加各種存款、基金、保險、各類卡的營銷任務後方可得到。而財政部核定的工行的工資總額是相對固定且逐年增長的,那麼上級行只有層層將基層行員工的工資扣下來集中起來,以績效考核的辦法重新分配,那些行長們、經理們及上級管理行員工們的高薪才有著落,才拿了高薪還讓你有關部門查不出來。其實,績效考核就是層層盤剝職工的代名詞,就是在企業名義下將少數人變相分錢表面合法化的遮羞布。這也就是為何一聽到又有新的改革措施出臺基層員工便苦不堪言又將被掠一層油花,而領導們喜不自禁又將多切一塊肉的緣故。一苦一樂你就知道這幾年的銀行改革特別是G行的改革帶給員工的除了下崗、分流、買斷、內退、減薪和越來越重的任務及沉重的心理壓力外,便是任務越重、責任越大而薪水卻越減越低的心理失衡;而帶給行長們、經理們的則是成倍成倍的工資翻翻。象這種所謂的改革職工如何能擁護而領導們又如何不喜歡?!     

三、 收入分配黑洞――內部職工永遠摸不清的洞     近幾年銀行職工的工資除了三、四百元生活費公開外,其餘考核工資都已經不透明變成見不得陽光的東西了,行長髮紅包已經成為收入的主要來源,紅包的數量互不相同,還規定相互之間不得互相打聽、詢問、比較。只要你佔據一個好部門或者拿錢買個下級行長,你不必擔心花出去的錢回不來,滾滾的紅包等著你,拿著紅包你不但不用害怕,還不用上稅,一方面稅大家已替你集體拿了,另一方面你即使拿幾萬、幾十萬稅務部門也不知道。這是當前銀行特有的怪胎。任務大家幹,少數人拿錢,至於怎麼辦,行長說了算。銀行是國家的,紅包中的錢是大家的,而紅包卻是行長給的,這種不公不私、既公又私、似公象私的四不象分配體制除了黑外還能說什麼?因為我們的行長他沒有私營老闆為自己企業經營好壞承擔的責任和風險,銀行不是他們家的,他不管產生多少資產風險和有問題貸款,銀行資產質量的高低本質上與他關係不大,但他卻有私營老闆發放紅包的權力和手段,有私營老闆決定員工升遷和收入高低的生殺大權。由於這種分配的嚴重不公和行長權利的無制約,近年來銀行大案要案接踵而至,頻繁發生,部分員工心理失衡鋌而走險,貪汙、內外勾結詐騙、背上資金外逃等案件時有發生;而一些掌握權力的行長越拿越感覺自己拿的還不多,於是產生何不大撈一把的念頭,由於他的地盤他說了算,於是給一些不具備放貸條件的企業或給一些關係戶幾千萬、幾個億的放貸從中收取好處,有些甚至在私營企業暗中參股。因為貸款出了問題,大不了予以核銷,虧的是國家,富的是個人。君不見有幾個銀行行長因為不良貸款而撤職、受處罰?不撈白不撈,撈了也白撈。這種嚴重的收入不公引起的從上到下的心理失衡已成為銀行犯罪的特有驅動力,當官的因在銀行一年幾十萬拿的太容易就產生何不再錦上添花多撈點的念頭?而基層員工的逆反心理和怨恨已充斥銀行上下,此起彼伏的員工上訪已象星星之火大有燎原之勢。據瞭解,這種分配上的腐敗尤以G行為最黑。     

四、罰下不罰上――制度腐敗     近年來,銀行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可謂不多,各種處罰條例多如牛毛。但這些制度的一個共同點就是頭輕腳重,只罰基層不罰上層;只罰縣區以下的不罰市地以上的;只罰員工不罰上級領導。如某一地區發生大案,株連受處罰者,最倒黴的是同一網點或部門一起上班的,一律開除;其次是網點或部門負責人一律解除合同;再是基層行主管行長或行長免職或行政處分;最大的領導最多涉及二級分行的正付行長每人一個行政警告或記過。即使發生幾千萬或幾個億的損失也沒見那個省行的行長受處分或辭職,而一家銀行即使損失幾十個億這家銀行總行的正付行長都是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的。老百姓至今搞不明白為何國務院推行的問責制和引咎辭職總沾不上四大國有銀行行長們的邊?難道說銀行行長們果真是一群脫離於法律制度約束的特層?國家的法律尚且不分地位高低,為何銀行的制度卻總是等級森嚴刀刃向下?銀行制度腐敗的另一表現――抓小放大。人民銀行、銀監局在銀行大案不斷,為銀行業制定多少多少條“嚴禁”時總是忘掉一個最大的“嚴禁”,就是對銀行有權人的行為限制和約束!而這正是中國銀行業資產質量低下的最根本的根源!幾大商業銀行,大大小小的規章制度能裝幾籮筐,但大多是規範一線操作員工的,而對行長們的權力的規範和限制即使不疼不癢也難得找見幾條。基層員工的操作行為確實應當規範,但中國銀行業的最大毒瘤不是基層職工貪汙了幾萬或挪用了幾十萬的問題,而是產生幾百個億上千個億的不良資產的問題,並且新的不良資產仍以較高的速度在繼續產生。我們的制度對一線員工二萬元的操作都需控制、授權、監督,但對幾千萬幾個億甚至十幾個億的放貸的監督卻是那樣的蒼白和空白,任由行長主持下的幾個審貸委員就搞定了。這是對現行制度的多大的諷刺和嘲笑!難怪有人說:當前的銀行制度是典型的抓芝麻丟西瓜。出臺的一系列措施和辦法治標不治本,那些針對基層一線員工的制度就像是一個得了癌症的病人貼了張雞眼膏,看似治病,其實質是並非真想治病,因為果真開出一劑治病的處方,哪豈不斷了那些“金融家”們的財路?而這又豈是他們願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