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活著的三種境界[轉帖]
人活著的三種境界
力瑾
王國維在《人間詞話》中曾經說過這樣的話:“古今之成大事業、大學問者,必經過三種之境界:‘昨夜西風凋碧樹。獨上高樓,望盡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帶漸寬終不悔,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眾裡尋他千百度,驀然回首,那人卻在,燈火闌珊處’。此第三境也。”對這治學的三種境界,我想是個中國的讀書人都不會陌生吧。今天,在這裡我要說的,不是王國維治學的三種境界,而是一個人活著的三種境界。
一、“好死不如賴活”地活著。
這是人活著的第一種境界。“好死不如賴活”地活著,就是純物質地活著,就是為了活著而活著。當一個人處於生活貧困的狀態時,他的選擇就非常有限,幾乎容不得他有自己的選擇,他的選擇只剩下“為了活著而活著”。為了有一口飯吃,為了能夠生存下去,大多數的人,在這種時候,人窮志短,只能忍氣吞聲,以活著為第一目標。這,本也無可非議,是一切動物生存的本能,人也不可能例外。可當一個人,溫飽問題解決之後,仍舊像貧困時期那樣,“為了活著而活著”, “好死不如賴活”地活著,那就有點不可思議了,那就太對不起自己的際遇,太對不起自己的生命。
二、有一定質量地活著。
這是人活著的第二種境界。如果說人活著的第一種境界是貧困所致,那麼人活著的第二種境界,就是溫飽之後的生活了。
一個人在貧困之時,是顧不得什麼生活質量不質量的,只要能活下去就不錯了,哪裡還顧得了質量的高低。事實確實是這樣,手頭緊張,沒有鈔票時,舊衣服只要能穿,雖然有了破洞但縫縫補補就又將就著穿了;上街買小菜,撿最便宜的買,還要與小商小販為一毛錢爭得面紅耳赤;有了美國進口大片,在影劇院裡播映,自己朝著電影宣傳海報看看,吐吐舌頭吞嚥一口口水,便悻悻地走開了……在這時候,瀟灑是別人的,悲哀是自己的,輕鬆是別人的,羨慕是自己的。
當有了一定的物質基礎,有了一定的經濟實力之後,也就是溫飽問題解決了之後,生活才有一定的質量。這個時候,才可以講究點吃喝,講究點穿戴,講究點情調,講究點浪漫,講究點藝術,講究點欣賞,講究點舒適……等等等等。
但,這種生活,最多也只是“有一定質量地活著”而已,仍是屬於低層次的活著。中國現階段,許多老百姓就生活在這一境界當中。那些率先“富”起來的大款,以及有穩定收入的中產階級,大多如此。在這個檔次中,物質生活大於精神生活,物質追求大於精神追求。
不管是誰,只要是個人,都是有過更好的生活的意識的。這也是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的動力源泉之一。但我覺得,人除了要有“過更好的生活的意識”外,還要有“過更有尊嚴的生活的意識”、“ 過更有價值的生活的意識”。唯有如此,才能提升一個人的素質,提升活著的境界。
三、有尊嚴、有價值地活著。
這是人活著的第三種境界。有尊嚴、有價值地活著,這才是人該過的生活。
在這裡,我要指出的一點是:這三種境界不是按照順序一成不變死板一塊地排列的,而是可以超越的。換句話說,生活於貧困生活中的第一種境界的人,只要擺脫了“好死不如賴活”的低階趣味,不食嗟來之食,可以直接躍升至第三境界。“士可殺而不可辱”,“寧可站著死,也不跪著生”,說的都是這層意思。
一個人要活的有尊嚴,就必須保障他的各種合法權益——保障他的人權——無人權保障,就無尊嚴可言。一個人即使腰纏萬貫,富可敵國,權傾朝野,但只要他的人權處於無保障狀態,那他過著的,最多屬於第二種境界的“有一定質量地活著”,而不是有尊嚴地活著。當“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時,即使是萬人之上一人之下的丞相,亦只能屈辱地活著。
當一個人的合法財產(當然包括房屋),由於非法拆遷而可能毀於一旦時,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個人由於發出自己的言論聲音,而遭遇“誹謗罪”被拘留喪失人身自由時,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個人行走在陽光下的熱鬧大街,由於忘記帶了“暫住證”而被關進收容所,繼而被毒打致死時,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個人見到城管行凶正在打人,由於拿出手機拍了幾張照,繼而被毒打致死時,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對成年夫婦,關緊房門在自己家裡私下觀看成年影片光碟,被警察撞門而入,抓進看守所,繼而被折磨成精神病時,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位老師,為了討回本來就屬於自己的被拖欠的工資,向有關部門要一個說法,繼而被冠以“刺頭教師”的罪名而遭僱凶殺人,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當一個農民,碰到了冤屈,四處喊冤奔波無效之後,只得選擇上京上訪這最後一條路,卻被專家教授稱為精神障礙患者,這種活著絕不是有尊嚴只能地活著……
一個人除了要活的有尊嚴,還要活的有價值。要活的有價值,就得懂得回報社會,就得自己活的好也讓別人活的好,就得進行創造。古人的“三不朽”生活——立功立德立言——就是屬於有價值的生活。
我雖然生在農村,長在農村,一直生活於底層,但我對第三種活著的境界,心嚮往之,即使不能達到,亦願意努力靠近。
“我寫文,不僅僅是為了錢,如果僅為了錢,還寫屁的文,乾脆去做生意,或拍馬屁去當個小官(我的同學,如今混得最好的可當了副校長)好了。寫文,我當然不會清高地說,這是為了什麼什麼等大道理,我寫文,只是滿足自己的一種表達慾望,說一些自己真的想法說說內心話罷了。如果寫了這樣的文章,能夠帶來現實的名利,當然最好,但如果沒帶來任何東西,我也無怨無悔!我當這是一種純粹的興趣愛好,我也很知足,只要有口飯吃,讓我自由說話 就行了。在金錢方面,我的慾望真的很低:在學校裡,同事們都爭著申報高階職稱,為的是多拿到一點工資。這樣做也無可厚非,但我拒絕了,當我看到職稱的實際評定操作過程後——那隻能是產生腐敗的溫床——我寧願少一點收入,也不願出賣自己的人格尊嚴!我為什麼要為了那丁點利,而去弄虛作假,而去溜鬚拍馬?我發誓:今生今世如果還教書的話,永不申報高階職稱!在一個自由、正常的現代民主社會中,我願意做一名真正的自由撰稿人。雖然我的文章寫得不是很好,但我相信:自己寫的文章,與時下報刊雜誌上的時文來說,是毫不遜色的!我給你的《鄉村記憶》書稿,都是我寫的純散文,發上網的,是我的雜文,當然還有大量的文字如小說等等。可惜,這些努力,到如今都是白費勁,都得不到應有的肯定。遺憾,這是我個人的遺憾!但我深信:這同時也是我們這個國家的遺憾!為什麼不能讓具有愛國心的人民,對自己的國家多做點貢獻呢?我們的 政府,為什麼這樣害怕真話呢?我不理解。真的不理解。”這是我在給朋友的一封信中的幾句話,討論的是“我的出路問題”,引用在此作為本文的結束,讓朋友們更好地理解我認識我。
2009、4、13—14
於速朽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