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式人生 > >人活著總是要有點精神的

人活著總是要有點精神的

最近一直在想,人為什麼而活。倒不是自己對於生活產生了動搖,而是關於精神與物質對人的影響確實比較大,現實中的種種現象無不與之相關。

當年“許三多”火的時候,我就沒有深刻體會到,許三多所說的“做有意義的事”到底對他意味著什麼。現在想來,在一個周圍都已經沒有追求放棄自己的環境裡,這無疑是最樸素、最偉大的理想。俗話說“哀莫大於心死”,一點沒錯,很多人有抱怨的時候證明還是有藥可救的,至少在掙扎著為了自己的理想和期望,而最怕的是默然面對一切。很多情況下,我們必須給自己以生活的勇氣,給周圍的人以生活的勇氣。

關於物質與精神,對於一個人來說確實缺一不可,物質可以滿足人的基本生活需要,但是物質也能腐蝕人的心靈。物質越多、越豐富,對於人的要求也越高,人必須有足夠的能力駕馭,否則可能成為物質的附庸,為物左右。掌握駕馭物質的基本技能源於精神,精神高尚的人可以駕馭物質。

現實中的諸多貪官難道不是無法駕馭自己物質上的貪慾而起嗎?!

我個人自覺自己自制力不是很強,只能不太在乎物質,只要滿足基本需求即可,還是多追求精神上的知足。因此從這點上來說,做有意義的事可以成為我的座右銘,人生精力有限,人生苦短,免得自己彌留之際夙夜長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