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敏捷開發之角色
阿新 • • 發佈:2018-12-24
在Scrum中有三種角色: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Scrum Master和Scrum團隊,他們的職責分別是:
在產品的整個開發過程中,Product Owner對於產品的需求可能會發生改變。他可以修改Product Backlog,增加某些功能需求、刪除某些功能需求、修改優先順序等等,但這些行為只能在各個Sprint之間進行。
- 產品負責人(Product Owner)
- 確定產品的功能和完成時間;
- 對產品的收益負責;
- 根據市場需求確定產品功能的優先順序;
- 在每個Sprint開始之前,可以修改功能需求和優先順序;
- 有權決定接受或否決各Sprint的工作成果。
- Scrum Master
- 負責監督整個Scrum專案程序,調整專案計劃
- 確保開發團隊成員的能力能夠勝任產品的開發;
- 促進團隊中不同角色的成員間充分交流和溝通,並負責為專案的進行掃除障礙;
- 保證開發團隊不受外力的干擾和阻撓;
- 掌握產品開發進度,參與每日Scrum會議、Sprint計劃會議和Sprint評審會議。
- Scrum Master最經常的情況就是由過去的專案組長(Team leader)來擔當。
- 開發團隊
一般由5-10個能全職工作的成員組成較為理想;團隊成員橫跨各個職能,通常包含開發,測試,文件設計人員等等。
這與我們傳統的開發模式(瀑布模式)截然不同了。開發團隊可以及時有效的交流,而不是像瀑布模式中受職位和文件的限制,使得出錯率低,積極性高,從而提高了開發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