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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thon基礎-03 函式

1. 定義函式

def 函式名(形參1,形參2):

      函式封裝的程式碼

函式名命名規則:可以由字母、下劃線和數字組成;不能以數字開頭;不能與關鍵字重名

備註:

pycharm除錯工具時,F8執行函式時,當做一個整體直接執行;F7可單步執行我們自己定義的函式;

需要接收外部引數的時候才需要定義形參,否則直接為()

2. 函式的返回值

返回值是函式完成工作後,最後給呼叫者的一個結果

return關鍵字可以返回結果

呼叫一方可以使用變數來接收函式的返回結果。

注意:return 表示返回,後續的程式碼都不會被執行。

3.函式的巢狀呼叫

一個函式test2()裡面又呼叫了另外一個函式test1(),這個就是巢狀呼叫。

呼叫函式test2()時,優先執行test2()的程式碼,執行到呼叫test1()的時候,進入test1()函式內部,執行完畢後再返回test2()函式內部繼續執行

4. 函式的註釋

滑鼠選中函式後,會彈出“小燈泡”,點選選擇“Specify return type in doscstring”進行註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