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駕照科目2、3考試內容
阿新 • • 發佈:2019-01-06
科目二(樁考+場地考)
由原來的訓練10項考4項變成“訓練、考試均為5項。”也意味著,小車考生只需要訓練五項,因為考試也只考這五項。考試難度也有所下降
1、倒車入庫、
2、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
3、側方停車、
4、曲線行駛、
5、直角轉彎等五項,
考場標線代替杆,中途停車不合格
新規實施後,樁考、場考合併,小型汽車樁考改為倒車入庫,兩個樁位之間的移庫被取消。
考試中用規劃標線替換標杆,學員考試時,要求車輪不壓碰車道邊線、庫位邊線。
科目三
第一部分(路考)
路考增三專案,里程最低3公里
新規實施後,路考除了增加第二次理論考試外,還從13個專案增加到16項。增加的專案包括3個考試專案,並調整了考試里程。其中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汽車準駕車型考試里程不少於3 公里。
1、加減擋位操作、
2、路口左轉彎、
3、路口右轉彎
原先2012年,科目三考試有上車準備(包括系安全帶、觀察、打左轉彎燈)、起步、、變更車道、通過路口、靠邊停車、通過人行橫道線、通過學校區域、通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13個道路駕駛技能專案。
第二部分(理論考)
第二部分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主要考核安全文明駕駛要求、複雜條件下安全駕駛知識、緊急情況下臨危處置方法等,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臨危處置方法及交通事故後處置知識等,滿分為100分,90分及以上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