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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3Q之戰給我們帶來了什麼?

      3Q之戰到今天,烽煙將息。這件事情我關注了很長時間,也在微博上跟人討論,參加了一些投票。我發現大部分普通民眾基本都支援360,而一些稍微懂點技術的態度則很奇怪:即BS360,又不支援QQ。      先說說我的標題吧,我為什麼使用“我們的網際網路”這個詞,我要表達一個基本態度就是:網際網路不是一家之地,不是一姓之國。無論是馬化騰還是周鴻偉都不能替使用者做選擇,更不能強迫使用者選擇。這樣是不道德,違法的。但是,遺憾的是,馬化騰或者周鴻偉都沒有意識到,或許周鴻偉故意放低姿態,做了一些看似維護使用者利益的事情,所以才有那麼多普通使用者支援360吧。      我尤其反感這個話,他們倆都在事後說過。具體的我記不住,大概意思就是:那些解除安裝了我的客戶端的人,以後就慢慢補上了。這是什麼態度?無所謂的態度啊,反正我掌握著資源,你遲早也會回來。請問這也叫重視使用者的利益嗎?還是這個口號永遠只是掛在嘴上,寫在紙上,唯獨不能表現在行動上!所以,我對這兩家公司很失望。至於最後出現的5個小丑,我還得說:不怕神一樣的敵人,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很顯然:只有上帝才會原諒他們的愚蠢。一:網際網路競爭需要合理的立法和引導      從最開始的的彈窗大戰,有關部門就沒有叫停,甚至可以說沒有采取任何措施。這說明什麼:ZF反應遲鈍,缺少法律手段。我們的ZF不應該這樣的低效率,尤其是對網際網路突發事件。我甚至覺得,是不是應該設立一個網際網路突發事件應急小組,掛在GWY下。我還聽說:當QQ要求使用者解除安裝360,一幫磚家還正討論著呢,而外面新浪微博上一秒都有多少條新微博,肯定遠超過那些磚家們說的字數吧。效率啊,很早以前就在深圳提出“效率就是生命”可惜這句話沒有用在這裡。從這點上看,設立一個應急小組十分必要。     其次,我們立法速度也得加快。從現有法律來看,沒有一個切實有效地制度去規範網際網路競爭,只會讓我們網際網路環境越來越惡化,這對於廣大網民是不利的。網際網路是近些年才產生的新事物,但是他的發展速度非常快,我們跟不上立法也是正常的。但是我們不能總跟不上啊,所以,加快立法時不我待。
      最後,我希望有關部門能夠認真對待這次事件,最好能拿出一個章程規範網際網路競爭。二:建議:設立網民權益保護機構      消費者有消費者保護協會,為什麼網民沒有?推而廣之,手機使用者也可以有這樣的組織。無論是網民還是手機使用者,在中國都是範圍極大、數量極多的群體。但是卻無法保證他們的利益受到保護,因為他們都是在中國特色壟斷主義的籠罩下,無論是電信、聯通、移動還是QQ等等。他們都不會保護使用者的利益。在推而廣之,官本位社會下,只能依靠民間組織去維護這些利益,但是民間組織卻沒有能力去維護這些利益。所以,最後的結果就是坐看普通民眾的利益被侵犯。      即便是這樣,我覺得設立這樣的組織仍然很有必要,最起碼可以起到監督、督促作用,而且有了這樣的組織在輿論上也能支援普通民眾。我們要讓這些公司害怕,他們才會重視我們這些普通民眾。這不得不說是我們的悲哀,但是隻要我們心中還懸著一個理想,那麼總有實現的一天。
三:結尾  我很想告訴所有人,這個世界是物質的,物質就是具有利益的,而人就是驅動利益的,或者受利益所驅動。當我們看待一個事件時,再也不能以對錯簡單的看,要看到事件下的真實就是:骯髒的利益。360沒錯,QQ沒錯,網民更沒錯。到底誰出錯了?我不知道,希望有人能告訴我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