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9筆記
對象的特征-----屬性
對象的行為-----方法
類:具有相同屬性和方法的一組對象的集合
類是對象的抽象,對象是類的具體化
參數(形參與實參):
1、方法定義處,參數叫做形式參數,也叫形參(主要約束參的類型的)
2、實參名字也可以隨便取,但是符合駝峰命名規則,同時也要有意義
3、方法調用處,參數叫做實際參數,也叫實參
4、實參名字也可以隨便取,但是符合駝峰命名規則,同時也要有意義
5、形參和實參的類型要一致,名字可以一樣,也可以不一樣
6、方法有沒有返回值,和方法有沒有參數沒有任何關系
7、方法參數可以有多個,用逗號隔開,形參和實參一樣
8、形參和實參數量一定要一致,數據類型一定要一致
PS:
1、當參數傳遞為基本數據類型時,參數變化不保留,基本數據類型參數傳值
2、當參數傳遞為引用數據類型時,參數變化會保留,引用數據類型參數傳址
構造方法:
1、該方法缺少返回值
2、該方法名字必須和類名一樣
3、this是當前對象
4、每個類都有一個默認無參構造方法
5、但是一旦手工添加了帶參構造方法,系統默認的無參構造方法就被覆蓋掉了,若需要使用,則必須顯示的寫出來
PS:一個類中可以同時出現多個同名但不同參數的方法,這種方法叫做主法重載,和返回值、修飾符無關
成員(全局)變量和局部變量的區別
1、作用域不同
局部變量的作用域僅限於定義定的方法
成員變量的作用域在整個類內部都是可見的
2、初始值不同
JAVA會給成員變量一個初始值
JAVA不會給局部變量賦予初始值
PS:
在同一個方法中, 不允許有同名局部變量
在不同的方法中,可以有同名局部變量
在同一個類中,成員變量和局部變量同名時,局部變量具有更高的優先級(就近使用)
2019-1-9筆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