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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國家稅務總局:個稅專項附加扣除APP正式啟用!(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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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國家稅務總局官網訊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實施。2018年12月31日,由國家稅務總局開發的個人所得稅APP軟體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填報功能正式上線使用,上線儀式在該系統的開發基地浙江省杭州市舉行。該系統的網際網路WEB端、扣繳客戶端和稅務大廳端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填報功能也同時向社會開放。

個人所得稅APP軟體已於近期上線,納稅人可在稅務部門官方網站掃二維碼或在主流應用市場下載使用。按照規定,提前填報了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納稅人,在2019年1月份發放工資時,就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從收入額中扣除這一部分金額及其他的法定扣除後再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納稅人領取1月份工資前忘記填報或者填報晚了,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後月份填報並補釦享受。

據介紹,納稅人的填報方式有四種:一是按照各地稅務局公告的渠道下載手機APP“個人所得稅”並填寫;二是登入各省電子稅務局網站填寫;三是填寫電子資訊表;四是填寫紙質資訊表。電子和紙質資訊表都可以在各省稅務局網站下載。其中,選擇在扣繳單位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將紙質或者電子錶提交給扣繳單位財務或者人力資源部門,也可以通過手機APP或網際網路WEB網頁填寫後選擇推送給扣繳單位。

當天,全國各地8000多個辦稅服務廳,共邀請了2萬戶扣繳義務人和10萬名自然人納稅人率先使用該功能,第一時間體驗六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填報流程。

附:重磅乾貨!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納稅人常見疑問50答

1、個稅APP進不去怎麼辦?

一般來說,個稅APP進不去是因為網路連線異常或所連線的服務正在停機維護。請先驗證手機是否能正常上網。如果能正常訪問其他網上資訊,那很可能是個稅APP伺服器正在停機維護。近期由於各省稅務局正在開展國地稅並庫工作,個人所得稅APP系統需要相應配合停機進行資料投放工作。2018年12月22日-26日,浙江、寧波將全程停機;後續其他省市也將根據國地稅並庫工作需要進行必要的停機資料投放,具體資訊詳見各省市稅務機關網站通知。個稅APP登入頁面上也會顯示正在停機以及可恢復使用的時間,請在此時間後重新登入。不便之處,敬請諒解。

2、個稅專扣電子模板哪裡下載?

可以從各地稅務機關的入口網站下載,或者登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扣繳客戶端,進入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採集選單,選擇其中的任意一項專項附加扣除入口,點選匯入按鈕,選擇模板下載,即可下載最新的電子模板。

3、住房貸款利息怎麼扣除?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4、租房租金怎麼扣除?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為準。

5、個稅APP系統如何下載?如何進行註冊等操作?

一、關於個稅APP如何下載? 為便於廣大納稅人下載個人所得稅APP,專案組提供以下下載渠道:

(一) 蘋果 APP Store 蘋果APP Store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可在APP Store中搜索“個人所得稅”,點“獲取”進行下載。

(二) 安卓終端應用

(1)各省電子稅務局掃碼下載渠道。廣大納稅人可通過各省電子稅務局入口,跳轉到自然人辦稅服務網站後,進行手機APP掃碼下載。

(2)各大手機應用市場。目前已經在華為、小米、VIVO、OPPO等應用市場上架,應用名為“個人所得稅”,後續會上架更多應用市場。廣大納稅人可以在上述應用商店搜尋 “個人所得稅”下載安裝,如應用市場下載出現問題,則建議使用上述二維碼掃碼下載方式進行安裝。

二、關於個稅APP如何註冊?當前,個稅APP支援以下兩種註冊模式:

(一)人臉識別認證註冊模式(此模式只支援中國大陸居民),即通過輸入居民身份證號碼和姓名,然後與公安系統動態人臉識別,驗證通過後再填寫賬號和手機號碼,簡訊驗證通過後完成註冊。

(二)大廳註冊碼註冊模式,即納稅人到任一辦稅服務大廳,經辦稅服務廳人員驗證人證一致後,登記個人證件資訊並派發註冊碼。納稅人再選擇此模式,輸入註冊碼、證件型別、證件號碼和姓名等資訊,驗證通過後再填寫賬號和手機號碼,簡訊驗證通過後完成註冊。

6、2018年第四季度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如何計算繳納?

在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的有關規定和計稅方法繳納稅款,但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稅方法,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只能享受一次。具體計算方法如下: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後的商數,按照財稅〔2018〕98號檔案中所附的新月度稅率表查詢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對於在取得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個人工資收入低於5000元的,可以先從全年一次性獎金中減去“當月工資收入低於5000元的差額”,就其餘額按上述辦法查詢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稅款。

7、子女教育費怎麼扣除?

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8、如果個人所得稅年度預扣預繳稅款與年度應納稅額不一致,如何處理?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第(三)、(四)項,符合“(三)納稅年度內預繳稅額低於應納稅額;(四)納稅人申請退稅”的情形,納稅人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稅款多退少補。

9、個稅住房貸款利息可以專項附加扣除,怎麼確定是首套住房貸款?

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辦法中所稱的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實際操作中,納稅人可諮詢所貸款的銀行。

10、贍養老人的子女如何對費用進行分攤?

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的分攤方式包括由贍養人均攤或約定分攤,也可以由被贍養人指定分攤。採取指定分攤或者約定分攤方式的,每一納稅人分攤的扣除額最高不得超過每月1000元,並簽訂書面分攤協議,指定分攤與約定分攤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攤為準。

11、贍養老人扣除要滿足什麼條件?

納稅人贍養一位及以上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贍養支出,可以稅前扣除。

12、如果扣繳義務人不接受納稅人提交的專項附加扣除資料怎麼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二十四條: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

13、贍養老人的分攤扣除,是否需要向稅務機關報送協議?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六條:納稅人約定或指定分攤的書面分攤協議等資料需要留存備查。

14、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時享受嗎?

不可以。納稅人及其配偶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同時分別享受住房貸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15、子女教育費、住房貸款利息等專項扣除從什麼時候開始實施,1月1日後取得工資可以扣嗎?

專項附加扣除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9年1月1日後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符合條件的可以依法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16、贍養岳父岳母或公婆的費用是否可以享受個人所得稅附加扣除?

不可以。被贍養人是指年滿60歲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滿60歲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17、首套住房貸款的定義是什麼?

首套住房貸款是指購買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貸款利率的住房貸款。

18、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採集的方法有哪些?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九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端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資訊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匯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後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資訊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列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後,一份由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資訊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後,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

19、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

20、個人專項附加扣除是否需要填報相關扣除資訊?

納稅人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應當按照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專案,填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相應欄次內容。

21、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中,扣除範圍是什麼?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

22、稿酬、特許權使用費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2019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23、勞務報酬所得如何計算個人所得稅?

2018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勞務報酬仍按照修改前的稅法規定執行。2019年1月1日起,根據新個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百分之二十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

24、請問企業是否要留存員工個人所得稅專項扣除的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二十條第二款: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匯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其他有關資料,由納稅人留存備查。

25、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需要儲存哪些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五條: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需要留存備查資料包括: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等資料。

26、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怎麼提交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十九條 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端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資訊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匯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後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資訊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列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後,一份由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資訊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後,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

27、個人所得稅改革後,住房租金是否可以扣除?

個人所得稅改革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1500元、1100元、800元三檔標準定額扣除。

28、專項附加扣除中,扣繳義務人如何為納稅人辦理扣繳申報?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

第五條 扣繳義務人辦理工資、薪金所得預扣預繳稅款時,應當根據納稅人報送的《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為納稅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納稅人年度中間更換工作單位的,在原單位任職、受僱期間已享受的專項附加扣除金額,不得在新任職、受僱單位扣除。原扣繳義務人應當自納稅人離職不再發放工資薪金所得的當月起,停止為其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第九條 納稅人次年需要由扣繳義務人繼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應當於每年12月份對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進行確認,並報送至扣繳義務人。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扣繳義務人應當將納稅人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一併報送至主管稅務機關。

29、專項附加扣除中,享受扣除應當如何操作?

第二十條 納稅人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納稅人通過遠端辦稅端選擇扣繳義務人並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根據接收的扣除資訊辦理扣除。

(二)納稅人通過填寫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直接報送扣繳義務人的,扣繳義務人將相關資訊匯入或者錄入扣繳端軟體,並在次月辦理扣繳申報時提交給主管稅務機關。《扣除資訊表》應當一式兩份,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簽字(章)後分別留存備查。

第二十一條 納稅人選擇年度終了後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既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也可以將電子或者紙質《扣除資訊表》(一式兩份)報送給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

報送電子《扣除資訊表》的,主管稅務機關受理列印,交由納稅人簽字後,一份由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報送紙質《扣除資訊表》的,納稅人簽字確認、主管稅務機關受理簽章後,一份退還納稅人留存備查,一份由稅務機關留存。

30、個人的工作城市與實際租賃房產地不一致,是否符合條件扣除住房租賃支出?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規定標準定額扣除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

31、住房貸款利息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是怎樣規定的?

納稅人本人或者配偶單獨或者共同使用商業銀行或者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為本人或者其配偶購買中國境內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在實際發生貸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扣除期限最長不超過240個月。納稅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貸款的利息扣除。

32、個人所得稅彙算清繳不需要去稅務局申報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第一條:需要辦理彙算清繳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向任職、受僱單位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報送《個人所得稅年度自行納稅申報表》。

33、夫妻同時有大病醫療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額是否按16萬?

夫妻兩人同時有符合條件的大病醫療支出,可以選擇都在男方扣除,每人最高扣除限額為8萬元。

34、子女教育扣除支出是否需要留存資料?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二條,享受子女教育附加扣除的,納稅人應當填報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證件型別及號碼、子女當前受教育階段及起止時間、子女就讀學校以及本人與配偶之間扣除分配比例等資訊。在境內就讀的,稅務機關可以獲取教育部門的學籍資訊,納稅人不需留存資料備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應當留存境外學校錄取通知書、留學簽證等境外教育佐證資料。

35、兩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應如何操作?

根據《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十九條,住房租金支出由簽訂租賃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個人,若都與出租方簽署了規範租房合同,可根據租金定額標準各自扣除。

36、什麼時候開始進行員工個稅專項扣除資訊採集?

12月22日,國務院正式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稅務總局隨即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相關政策釋出後,納稅人可根據自身情形判斷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條件和範圍,通過填報紙質或電子《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表》向扣繳義務人報送專項附加扣除資訊,或使用後續稅務機關上線的遠端客戶端,通過手機APP、WEB網頁、電子稅務局等方式便捷辦理。

37、員工提供的資訊,企業怎麼核實是否真實?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二十四條和第二十五條,納稅人向扣繳義務人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按照規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絕,也不得擅自更改納稅人提供的相關資訊。

但扣繳義務人根據其所掌握資訊,發現納稅人提供的資訊與實際情況不符,可以要求納稅人修改。納稅人拒絕修改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稅務機關應當及時處理。

38、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方是按照每月1500元定額扣除嗎?

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沒有自有住房而發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標準定額扣除:

(一)直轄市、省會(首府)城市、計劃單列市以及國務院確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項所列城市以外,市轄區戶籍人口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1100元;市轄區戶籍人口不超過100萬的城市,扣除標準為每月800元。

納稅人的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視同納稅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轄區戶籍人口,以國家統計局公佈的資料為準。

39、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屬於子女教育還是繼續教育,由誰扣除?

屬於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進行扣除;屬於非全日制的學歷(學位)繼續教育,由納稅人本人按照繼續教育扣除。

40、住房租金要求留存備查的合同,有模板格式要求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五條的規定,納稅人享受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應當填報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坐落地址、出租人姓名及身份證件型別和號碼或者出租方單位名稱及納稅人識別號(社會統一信用程式碼)、租賃起止時間等資訊。

留存備查的住房租賃合同或協議,並無統一的模板要求,納稅人應參照以上規定,簽訂真實的租賃合同或協議,完整披露以上資訊。

41、納稅人怎麼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資料?網站還是現場提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手機APP、WEB網頁、電子稅務局)、電子或者紙質報表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扣繳義務人和稅務機關鼓勵並引導納稅人採用遠端辦稅端報送資訊。

42、納稅人可以不提供專項附加扣除資料給企業,到時自行申報扣除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納稅人既可以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年度終了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43、夫妻婚前購買的首套住房,婚後由丈夫還貸,首套住房利息是否只能由丈夫扣除?妻子是否可以扣除?

經夫妻雙方約定,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夫妻雙方婚前分別購買住房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其貸款利息支出,婚後可以選擇其中一套購買的住房,由購買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雙方對各自購買的住房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44、個人所得稅是否可以延期繳納稅款?

納稅人確有延期繳稅需要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規定辦理。

45、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超過183天,是否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外籍個人在中國境內工作超過183天,屬於居民個人,按照稅法規定相關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46、非居民個人符合條件轉變為居民個人後,是否可以在計算個人所得稅時扣除贍養老人的費用?

非居民個人符合條件轉變為居民個人後,可以在年度彙算清繳時享受贍養老人的專項附加扣除政策。

47、如果自然人是直接提交專項扣除材料給分局,那麼分局會把資料再傳給扣繳義務人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採取多種形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納稅人既可以選擇納稅年度內由扣繳義務人辦理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年度終了後向稅務機關辦理彙算清繳申報時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直接在稅務機關辦理專項附加扣除的,稅務機關不會再告知扣繳義務人相關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48、專項附加扣除證明怎麼提交?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釋出<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操作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0號)第十九條:納稅人可以通過遠端辦稅端、電子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向扣繳義務人或者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個人專項附加扣除資訊。

49、招一個境內員工外派到境外是否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招一個境外員工在境外是否可以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境內員工外派到境外工作,為中國稅收居民個人的,符合專項附加扣除條件的,可以按規定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境外員工在境外工作,一般屬於非居民個人,其取得所得屬於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一般不在境內繳稅,不得享受專項附加扣除。

50、預繳工資薪金的個稅,發現預繳申報有錯,多繳納了,是可以當期辦理退稅還是等辦理了彙算清繳再多退少補?

區分具體情形辦理:如果是由於申報錯誤、與實際不符而導致多繳的,可以選擇當期辦理更正申報申請退稅;如果是未及時報送或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導致多繳稅款的,由於居民個人工資薪金所得采取累計預扣法申報納稅,納稅人可通過扣繳義務人在補充專項附加扣除申報資訊的下月辦理預扣預繳申報時,申報享受,準確繳納預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