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頭檔案中定義static靜態變數的利弊
對於儲存位置:靜態變數的效果和全域性變數的效果是一樣的,他們都儲存在全域性資料區。頻繁使用其實效率更高,如果定義的靜態變數不用,那就會浪費記憶體,因為全域性資料區生命週期是從程式執行到結束。
區域性變數:每次棧上都要為區域性變數分配空間,因此區域性變數太多會影響效率,但是其回收方便,對於穩定性要求高的系統來說,這樣的操作會更可靠。
全域性變數(包含靜態變數):其空間會在程式啟動時分配好,因此不用不停的分配,頻繁使用更好(當然多執行緒下要同步則會更復雜)。另一點就是它會實實在在的一直佔用記憶體,如果需要太大的記憶體,同時又不會頻繁使用,則建議使用堆變數(特別是嵌入式下記憶體往往不夠用)
堆變數:可動態回收的記憶體,這樣可以實現記憶體使用效率最大化,但是記憶體的分配和管理是需要付出時間的代價,而且使用要比較謹慎,否則容易記憶體洩露,管理很困難。
函式內的靜態變數,說明只有這個函式才用到。只暴露給需要用的人,是一個編碼的好習慣。
問:
一般來說,靜態全域性變數只應該定義在實現檔案中,但有時由於一些特殊的目的,也可能定義在標頭檔案中。比如在有些標準庫的實現中,就用這種方法來初始化標準流cin, cout,或者在在tr1庫中,也用這種方法來定義佔位符。每一個包含該標頭檔案的實現檔案中都擁有該變數的一份拷貝,這些變數放在執行體的data段或者bss段。
比如下面這個變數定義在一個頭檔案中:
static int data[1024*1024];
我把這個檔案同時包含在幾個cpp檔案中,按我的理解,這個程式佔用的記憶體應該顯著增大,但是,從實際執行結果來看,並沒有變化,生成的exe檔案大小也沒有變化,這是因為延遲載入呢,還是被編譯器優化掉了?有沒有明白的達人解釋一下。
答:
這不是編譯器的問題,而是OS的virtual memeory管理機制導致的。資料在實際使用之前,是不會佔用記憶體的——缺頁異常處理程式會為資料分配需要的記憶體。
要理解static,就必須要先理解另一個與之相對的關鍵字,很多人可能都還不知道有這個關鍵字,那就是auto,其實我們通常宣告的不用static修飾的變數,都是auto的,因為它是預設的,就象short和long總是預設為int一樣;我們通常宣告一個變數:
int a;
string s;
其實就是:
auto int a;
auto string s;
而static變數的宣告是:
static int a;
static string s;
這樣似乎可以更有利於理解auto和static是一對成對的關鍵字吧,就像private,protected,public一樣;
對於static的不理解,其實就是對於auto的不理解,因為它是更一般的;有的東西你天天在用,但未必就代表你真正瞭解它;auto的含義是由程式自動控制變數的生存週期,通常指的就是變數在進入其作用域的時候被分配,離開其作用域的時候被釋放;而static就是不auto,變數在程式初始化時被分配,直到程式退出前才被釋放;也就是static是按照程式的生命週期來分配釋放變數的,而不是變數自己的生命週期;所以,像這樣的例子:
void func()
{
int a;
static int b;
}
每一次呼叫該函式,變數a都是新的,因為它是在進入函式體的時候被分配,退出函式體的時候被釋放,所以多個執行緒呼叫該函式,都會擁有各自獨立的變數a,因為它總是要被重新分配的;而變數b不管你是否使用該函式,在程式初始化時就被分配的了,或者在第一次執行到它的宣告的時候分配(不同的編譯器可能不同),所以多個執行緒呼叫該函式的時候,總是訪問同一個變數b,這也是在多執行緒程式設計中必須注意的!
static的全部用法:
1.類的靜態成員:
class A
{
private:
static int s_;
};
在cpp中必須對它進行初始化:
int A::s_ = 0;// 注意,這裡沒有static的修飾!
類的靜態成員是該類所有例項的共用成員,也就是在該類的範疇內是個全域性變數,也可以理解為是一個名為A::s_的全域性變數,只不過它是帶有類安全屬性的;道理很簡單,因為它是在程式初始化的時候分配的,所以只分配一次,所以就是共用的;
類的靜態成員必須初始化,道理也是一樣的,因為它是在程式初始化的時候分配的,所以必須有初始化,類中只是宣告,在cpp中才是初始化,你可以在初始化的程式碼上放個斷點,在程式執行main的第一條語句之前就會先走到那;如果你的靜態成員是個類,那麼就會呼叫到它的建構函式;
2.類的靜態函式:
class A
{
private:
static void func(int );
};
實現的時候也不需要static的修飾,因為static是宣告性關鍵字;
類的靜態函式是在該類的範疇內的全域性函式,不能訪問類的私有成員,只能訪問類的靜態成員,不需要類的例項即可呼叫;實際上,它就是增加了類的訪問許可權的全域性函式:void A::func(int);
靜態成員函式可以繼承和覆蓋,但無法是虛擬函式;
3.只在cpp內有效的全域性變數:
在cpp檔案的全域性範圍內宣告:
static int g_ = 0;
這個變數的含義是在該cpp內有效,但是其他的cpp檔案不能訪問這個變數;如果有兩個cpp檔案聲明瞭同名的全域性靜態變數,那麼他們實際上是獨立的兩個變數;
如果不使用static宣告全域性變數:
int g_ = 0;
那麼將無法保證這個變數不被別的cpp共享,也無法保證一定能被別的cpp共享,因為要讓多個cpp共享一個全域性變數,應將它宣告為extern(外部)的;也有可能編譯會報告變數被重複定義;總之不建議這樣的寫法,不明確這個全域性變數的用法;
如果在一個頭檔案中宣告:
static int g_vaule = 0;
那麼會為每個包含該標頭檔案的cpp都建立一個全域性變數,但他們都是獨立的;所以也不建議這樣的寫法,一樣不明確需要怎樣使用這個變數,因為只是建立了一組同名而不同作用域的變數。
這裡順便說一下如何宣告所有cpp可共享的全域性變數,在標頭檔案裡宣告為extern的:
extern int g_; // 注意,不要初始化值!
然後在其中任何一個包含該標頭檔案的cpp中初始化(一次)就好:
int g_ = 0; // 初始化一樣不要extern修飾,因為extern也是宣告性關鍵字;
然後所有包含該標頭檔案的cpp檔案都可以用g_這個名字訪問相同的一個變數;
4.只在cpp內有效的全域性函式:
在cpp內宣告: static void func();
函式的實現不需要static修飾,那麼這個函式只可在本cpp內使用,不會同其他cpp中的同名函式引起衝突;道理和如果不使用static會引起的問題和第3點一樣;不要在標頭檔案中宣告static的全域性函式,不要在cpp內宣告非static的全域性函式,如果你要在多個cpp中複用該函式,就把它的宣告提到標頭檔案裡去,否則在cpp內部宣告需要加上static修飾;在C語言中這點由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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