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樂緣”:甜蜜的陰謀?【zt】
從所有權角度講,匯源大老闆朱新禮及其他主要股東當然對自己的股份有絕對處置權。但是不是我們沒有權力干涉朱新禮賣出匯源,也就沒有任何理由稽核或者 阻止可口可樂收購匯源了呢?當然不是。匯源雖是香港上市公司,但它的業務在中國內地,其併購對中國的市場競爭有影響,中國政府有權力進行管轄。
根據我國《反壟斷法》及有關規定,可口可樂收購匯源已經超過了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應向中國政府申報。但幾乎所有反對者在列舉阻止收購理由時都犯了常識性錯誤。
我國政府對外資併購案的稽核,是從兩個方面進行的:一是因為外資區別於內資的特性,需要對其進行市場準入稽核,看其是否符合我國有關外商投資管理的法 律法規,所謂對國家安全或國家經濟安全的影響,就是從這個角度考慮;二是市場競爭稽核,看併購對該領域的市場競爭會產生什麼影響,會不會妨礙競爭、損害消 費者利益等,主要就是進行反壟斷稽核。
對外資的市場準入稽核,最容易犯的是泛化的錯誤,即以為所有的外資併購都涉及國家安全,不管什麼行業、什麼產品。挖掘機事關安全、膠捲事關安全、啤酒 事關安全、飲料事關安全……還有哪個行業、哪個產品不事關安全呢?化妝品、牙膏都成了關係“國計民生”的產品,成了所謂的戰略行業,有關外資併購都要提到 國家安全或國家經濟安全的高度來考慮,實際上已經沒有產業政策可言了。
而對市場競爭的稽核,則最容易犯差別化錯誤。普遍的觀點理所應當地認為,對於外資併購的反壟斷稽核,就是應該比內資併購嚴格些!國有企業的壟斷,是肉 爛在鍋裡;民營企業的不正當競爭,那也是自己的孩子——好歹還有個感情取捨吧。而外商投資?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併購一個龍頭企業就是“斬首行動”,收購 一個知名品牌就是“束之高閣”,佔有資金、技術、管理、營銷、品牌優勢就必然不正當競爭,唯有看得見的手才能約束其行為。於是乎,凡涉及外資併購國內有點 名氣企業的案例,要求政府亮出反壟斷之劍的呼籲就甚囂塵上,全然不顧壟斷判定的基本標準和簡單事實。
近年來幾乎所有的外資併購案都發生在行業集中度遠遠不夠、且行業特點和國內外競爭態勢也決定了不可能形成壟斷的領域,卻無一例外地都被要求以反壟斷為由制止併購。假如反壟斷成了封閉市場、排斥競爭的工具,對行業、對國家、對民眾有什麼好處?
以此觀照可口可樂收購匯源一案的評論,就會發現上述兩方面錯誤都有體現。之所以有80%強的網民反對這一收購,也正是由於沒有搞清楚這兩個基本問題,或者把兩者混為一談。
筆者對於可口可樂收購匯源果汁的觀點很簡單:尊重朱新禮的權利和選擇;政府部門依法進行反壟斷稽核——至於國家安全稽核就免了吧,此案還遠遠沒重要到那個份上。
(作者為商務部研究院高階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