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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va 繼承 super 和 this 的用法

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6classPerson { publicstaticvoidprt(String s) { System.out.println(s); Person() { prt("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Person."); }//構造方法(1) Person(String name) { prt("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 name); }//構造方法(2) publicclassChineseextendsPerson { 
Chinese() { super();// 呼叫父類構造方法(1) prt("子類·呼叫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chinese coder."); Chinese(String name) { super(name);// 呼叫父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2) prt("子類·呼叫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 name); Chinese(String name,intage) { this(name);// 呼叫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3) prt("子類:呼叫子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his age is "+ age); public
staticvoidmain(String[] args) { Chinese cn =newChinese(); cn =newChinese("codersai"); cn =newChinese("codersai",18); }

執行結果:

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Person.
子類·呼叫父類”無引數構造方法“: A chinese coder.
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呼叫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
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A person'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呼叫父類”含一個引數的構造方法“: his name is codersai
子類:呼叫子類具有相同形參的構造方法:his age is 18

從本例可以看到,可以用superthis分別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和本類中其他形式的構造方法。

例子中Chinese類第三種構造方法呼叫的是本類中第二種構造方法,而第二種構造方法是呼叫父類的,因此也要先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再呼叫本類中第二種,最後是重寫第三種構造方法。

super和this的異同:

  • super(引數):呼叫基類中的某一個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 this(引數):呼叫本類中另一種形成的建構函式(應該為建構函式中的第一條語句)
  • super: 它引用當前物件的直接父類中的成員(用來訪問直接父類中被隱藏的父類中成員資料或函式,基類與派生類中有相同成員定義時如:super.變數名    super.成員函資料名(實參)
  • this:它代表當前物件名(在程式中易產生二義性之處,應使用this來指明當前物件;如果函式的形參與類中的成員資料同名,這時需用this來指明成員變數名)
  • 呼叫super()必須寫在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行,否則編譯不通過。每個子類構造方法的第一條語句,都是隱含地呼叫super(),如果父類沒有這種形式的建構函式,那麼在編譯的時候就會報錯。
  • super()和this()類似,區別是,super()從子類中呼叫父類的構造方法,this()在同一類內呼叫其它方法。
  • super()和this()均需放在構造方法內第一行。
  • 儘管可以用this呼叫一個構造器,但卻不能呼叫兩個。
  • this和super不能同時出現在一個建構函式裡面,因為this必然會呼叫其它的建構函式,其它的建構函式必然也會有super語句的存在,所以在同一個建構函式裡面有相同的語句,就失去了語句的意義,編譯器也不會通過。
  • this()和super()都指的是物件,所以,均不可以在static環境中使用。包括:static變數,static方法,static語句塊。
  • 從本質上講,this是一個指向本物件的指標, 然而super是一個Java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