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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程式設計師到軟體設計師的標誌

我記不得自己是什麼時候成為軟體設計師的,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拿到工程師證書就表示了我是軟體設計師。可能程式編多了就成為軟體設計師了。我見過許多軟體開發人員,不知道稱他們是程式設計師還是軟體設計師,有時他們自己都不能確認自己是不是軟體設計師,這樣會對其自身成長是不利的。那麼軟體設計師和程式設計師區別究竟在何處?軟體設計師的標誌是什麼呢?今天我就靜下心來好好地思考這個問題。

首先要說的是,各個軟體公司,各個企事業單位的從事軟體崗位設定是不太相同的,凡是明確軟體設計師職稱或相應崗位的同仁應該視為軟體設計師。當然這個軟體設計師稱謂比較正式,實際中也有其他軟體工程師、專案經理(從事軟體設計工作的)、設計師等其他稱謂。一般而言,軟體設計師的工資待遇也相對比程式設計師要高一些,有的甚至是高了許多。

有的IT同仁可能沒有軟體設計師的頭銜,沒有拿到軟體設計師的工資,但是從事了軟體設計師的工作。我們這裡也把他稱之為軟體設計師。很多人名不符實,而我只要有實就行了。

軟體設計師從本質上來說,就是把一個專案中的需求變成可程式設計實現的設計方案。他對上面對的是專案需求,對下面對的程式設計,自己則是需求和程式設計中間的橋樑。這個橋樑就是設計方案。

當一個IT人員在從事編寫軟體設計方案的時候,無論他是否有軟體設計師頭銜,他都是從事軟體設計師之實。我在以前隨筆中談論過中國式的“全能型”程式設計師。這些程式設計師也是軟體設計師。

長期實踐中我認為軟體設計師的標誌就是能夠編寫軟體設計方案。軟體設計師主要考慮專案做什麼,程式設計師主要考慮專案做什麼的具體實現。大凡在考慮專案做什麼,怎麼做的人都應該歸納於軟體設計師的範疇。按照設計方案通過程式設計實現的人應歸納於程式設計師範疇。在很多情況下一個人可能有兩個角色。在不同的企業軟體設計師也會進一步細分,例如,需求分析師,構架設計師,軟體設計師等等。

很多程式設計師埋頭於自己的開發,設計和程式設計的角色不停的轉化,甚至混為一談,統稱開發人員。這種情況對於外部對自己評價是沒有什麼關係的,但是,對於自己的成長和水平提高是有影響的。如果一個開發人員能夠明確軟體設計師的標誌,知道自己的角色和角色的職能,那麼我想他的開發工作一定會比以前更加出色。

還有一些程式設計師,也編寫過設計方案,也考慮一些演算法和技術實現。但是,主要工作還是程式設計,大部分時間還是程式設計,思維慣性和重點還在程式設計上,那他就不能稱之為軟體設計師。

軟體設計師的具體標誌:

1、 編寫軟體設計方案

2、 思維慣性和重點放在需求分析和功能設計上

3、 更多考慮是軟體構架和主要演算法。

其他還有一些標誌:

1、 和使用者打交道比較多

2、 要學習業務知識和理解業務知識

3、 收入相對高一些。

4、 有其他程式設計師實現他的設計

5、 相對巨集觀多一些,微觀少一些。

6、 編寫過許多程式,有大量的程式設計積累

7、 參與過或主持過許多大大小小專案的開發。

  有了軟體設計師標誌之後,我們IT開發人員,可以對照一下,看看自己是否軟體設計師,看看是否已經在向軟體設計師靠攏。這樣IT人員可以客觀定位自己,讓自己的程式編的最好,讓自己的方案設計的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