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大咖談之蔡維德:法律的自動執行將顛覆法學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
【編者Peter Ye按】
歡迎大家參加2018年12月12日下午的中國儲存與資料峰會《區塊鏈的技術與應用論壇》。我已經邀請到蔡維德、於佳寧、王立仁、洪蜀寧、易歡歡、孫海波、董天一等大咖進行分享,詳見
http://www.datastoragesummit.com ,開啟網頁後,點選 “區塊鏈技術與應用”。
下面先介紹一下重量級嘉賓蔡維德教授。
蔡維德教授,國家特聘專家,北航博導,麻省理工學院學士,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電腦科學專業博士,在美國明尼蘇大大學和亞利桑那州立大學教育研究30年。英國倫敦大學學院區塊鏈研究中心科學顧問,天德科技首席科學家,國家大資料(貴州)綜合實驗區區塊鏈網際網路實驗室主任,賽迪(青島)區塊鏈研究院名譽院長,任多個政府和公司顧問(如九存)。論文585+篇,著作6本,論文引用過萬次, h-index>54。
再轉發他的一篇乾貨文章,本文轉載自微信公眾號“天德信鏈” 2018年9月30日的文章。作者是蔡維德、姜嘉瑩。原文標題如下:
區塊鏈中國夢之三:法律的自動執行將顛覆法學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
蔡維德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數字社會與區塊鏈實驗室,北京天德科技有限公司,國家大資料(貴州,綜合實驗區區塊鏈網際網路實驗室,天民(青島)國際沙盒研究院, 賽迪(青島)區塊鏈名譽院長
姜嘉瑩
美國埃默裡(EMORY)大學法學院
圖片來源:上觀新聞
什麼是中國夢?那就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是近代以來中國人民最偉大的夢想,我們稱之為‘中國夢’,基本內涵是實現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
過去我們提到兩個區塊鏈中國夢,包括區塊鏈網際網路[1] 和數字社會[2],這次提到一個新的法治和法學的區塊鏈中國夢。區塊鏈和法律息息相關,彼此影響也逐漸顯現。區塊鏈的創新和在商業領域的用途不斷給現有法律制度和法律框架提出新問題,律師是第一個體驗到區塊鏈對法律的影響並積極參與討論和研究的人群。比如在2016年以前美國律協的商法學年度會議,基本沒有多少涉及有區塊鏈相關的議題,但在2017年,有接近10% 的會議議題涉及法律與科技結合,比如:區塊鏈普及,ICO合規,智慧合約與UCC filing等,到2018年的會議,相關議題的討論已接近30%,並且更加深入。
另外,從一個側面也可以反應以計算機為基礎的科技對法律的影響。美國法學院從2010年到2017年,每年入學率逐年減少,截止2017年,全美法學院學生已經減少了30%,現在是美國42年來入學率最低的一年。並且從2010年起,法學院也已經減少了十億美元的經費,許多法學院不得不減少招收法學教授。而計算機工程學院的入學率則是每年遞增,許多學生為了更好的工作機會,改讀工程專業,許多分析人士稱,許多重複性的法律工作會被計算機所取代,因此未來法學院畢業生就業更加困難。但是科技本身性質中立,並不必然要給法律帶來負面影響,法律人士更應該考慮的是如何利用科技給法學研究、法律制度構建和法律實踐帶來更為正面和有效的影響。
本文著眼於法律與科技的結合,首先簡要介紹二者結合的所產生的一個新興學科—計演算法學;其次介紹兩個重要技術,認知計算和智慧合約,與法律互動的現狀與未來;重點提出法律自動執行的中國夢;最後預測在法律與科技結合領域在當代對法律研究、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的變革。
1. 計演算法學的歷史
廣義上的計演算法學是指通過計算機技術實現法律邏輯;狹義的定義是指通過區塊鏈、大資料、人工智慧等技術在數字社群實現法律邏輯並可以針對案例進行智慧分析和判斷。計演算法學是是一個法學的分支學科。像電腦科學的其他學科一樣,計演算法學關注定量模擬和分析技術,比如,使用計算機法律對法律問題進行計算和建模,這個過程中需要用到自然語言處理和大資料的分析。在計演算法學的學術領域,學者關注利用有關電子和計算的方法來解決法律的問題。
計演算法學在許多年前就開始,從計算機方面多半以人工智慧和邏輯為出發點,以“計算邏輯” (computational logic)為主要工具, 例如邏輯程式設計 (logicprogramming)就是一個重要例子。因為法律重視邏輯,這是法律和計算機結合的一個出發點。 而計算機邏輯程式設計就是一個重要工作,這工作從上世紀初已經開始,這方面華人學者人才輩出,例如哈佛大學王浩老師和臺灣前清華大學大學校長李家同老師都是在計算邏輯重要貢獻者。
30年前因為日本提出第5代計算機計劃,並且以計算邏輯為主要計算機語言,計算邏輯和邏輯程式設計大為盛行。許多大學都在研究計算邏輯包括在法學上的應用,可是實際法律應用比計算邏輯要複雜的多,這些專案遠遠不到可以實際使用的階段。
在50年代,法國科學家呂西安梅爾提出用計算機解決法律問題,這個過程被稱為“思維過程機器化”。[3]但是法律和當時計算機技術相差太遠,互動不多,因此進展不大。直到90年代和本世紀初,人工智慧和法律的結合使得計演算法學有進展。2005年的時候斯坦福成立專門的電腦科學組織,來研究計算機在法律中的應用。其中一部分的工作是把法規視覺化,可以來分析各種法律和決策之間的關係。[4]
英國普通法的網路分析
以前計算機在法律領域的運用集中在分析上, 不論是邏輯或是視覺化分析,都是在分析法規或是案例,這些使我們更加了解法律,但在實踐上幫助不是直接的。用計算機來直接執行法律卻是直接有用的,但也是最難的技術。一個簡單的應用是將金融衍生品,期權期貨等自然語言的表述,自動編輯成程式碼來執行。這在法律上是最容易的工作,因為這些交易法規是易懂的,而且很容易給計算機處理, 但是一般性的合同卻是不容易瞭解,也很難被計算機處理。
近年來自然語言處理能力大有進展,許多法律文章都可以被計算機處理。一個基於可擴充套件標示語言的標準由萊布尼茲·森特提出和開發,並應用在美國和英國政府編制法律上。2013年,在美國,奧巴馬頒佈了一項行政命令,即所有的公共政府檔案在預設情況下,均可以由機器可讀,[5]儘管並沒有提到具體的格式 。這表示有一天,計算機可以理解大部分法律檔案,明白法庭和律師出的檔案。
最近因為區塊鏈和智慧合約,計演算法學再度被重視。這是一個跨學科重大改變,一向對計算機沒有興趣的法學院,比如許多法學家認為這是一群不懂法律的黑客(Hacker)做出來的技術,和法學和法律距離太大而沒有實際價值, 現在也逐漸開始重視計算機學科在法學領域的融合。 這現象在國外和國內都一樣,國外已有高校成立研究團隊開始對計演算法學進行研究,在中國,2018年中國清華大學都提出要建立“計演算法學”的碩士學位。[6]
2. 認知計算
最近認知計算 (cognitive computing)也有非常大的進展,認知計算有自然語言處理能力,在一些領域裡面,可以瞭解該領域的常識,加上裡面存有大量的案例,可以根據存在的法規,案例,和邏輯思考,得到正確的答案。認知計算以IBM公司開發出來的Watson為代表。
Waston本質上是IBM製造的電腦系統。是“一個集高階自然語言處理、資訊檢索、知識表示、自動推理、機器學習等開放式問答技術的應用”,並且“基於為假設認知和大規模的證據蒐集、分析、評價而開發的DeepQA(深度問答)技術。[7]其主體思想與AlphaGo的完全採用深度學習技術的人工智慧不同,Waston思路更接近心智社會(Society of Mind)。[8]Waston在一個電視常識遊戲節目上的表現令人驚訝,因為它在常識上打敗了人類冠軍。而在以前,這是被大多數的學者認為是不可能的任務,因為他們認為計算機不可能有常識,就算有常識也不可能打敗人類。這都是被證實是不正確的。
認知計算的一個應用就是法律, IBM 將法規和案例放進Watson系統, 並且交給大學(例如多倫多大學)和律師辦公室實驗。以Watson技術為基礎,ROSS系統將認知計算運用在了法律檢索領域。[9]不像傳統的法律檢索工具,如WestLaw, LexisNexis,BloombergBNA, 通過輸入關鍵字,而後會列出一些列相關聯的法律條文,案例、文獻等,使用人需要花費巨大的時間在大量的搜尋結果中去尋找合適的資訊。而ROSS, 則是可以直接回答法律問題。比如提問者問“駕照被吊銷繼續開車在紐約州需要付什麼樣的法律責任”,ROSS首先會解析文字問題,生成查詢請求,搜尋可能的答案。通過解讀措辭含糊的問題並通過用知識資料庫搜尋答案,ROSS展現了理解自然語言的能力。並且通過成千上百種演算法從不同的維度分析備選假設的證據,並且在相應的維度上證據對備選答案的支援程度,而獲得相應答案。[10]
簡單的說,ROSS會通過檢索海量包含法律條文案例的資訊庫中檢索,直接給一個法律問題予以回答。Waston 在回答40%-70%的問題時,達到了92%的平均精度。ROSS 的原理是模仿人的認知過程--- 觀察、學習、組織語言、處理資料、得出結論。而差別就在於ROSS的思考分析速度遠超人類。
但是,由於現實技術條件限制,ROSS在法學領域的發展和大範圍應用,速度還是較為緩慢,並且其創新和實用性沒有超過法律檢索領域。
3. 智慧合約
3.1 可執行的法律帶來新思想
可執行的法律一直是“計演算法學”(computational law or computational legal studies)的一個大夢。麻省理工學院和英國首席科學家都提到這些概念。麻省理工學院媒體實驗室在幾年前提出可執行的法律,結合移動技術,安全計算,身份認證等技術來創造一個新的數字社會。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規可以被執行, 達到情景感知的計算。
英國首席科學家也認為區塊鏈帶來的一個改變世界的革命是“計算機和法律的結合”,而這結合主要是從“智慧合約”而來。簡單的說,智慧合約就是把法規以計算機語言(程式碼)形式表示,在系統執行的時候,相關的法規程式碼也被執行, 代表相關的法規被系統執行了。因為傳統上,法規是用自然語音表示,也是不能被計算機執行的,所以智慧合約代表一個新時代的來臨,就是法規可以被計算機自動執行!
法律的自動執行和移動計算的結合可以用一個例子來說明:在歐洲國不同的國法律不一樣,假設在A國的法律規定16歲是合法的喝酒年齡,B國的法律規定18歲時合法的喝酒年齡。如果有一個16歲的人拿著酒品一邊喝酒,一邊從A國跨越到B國,那麼有一張罰單就會自動開出,接著就會自動從該人的賬戶中自動扣除一定金額的罰款。怎麼做到的呢?首先就是將法律條文用本體寫到智慧合約的法律庫裡,每個轄區(jurisdiction)都有各自的法律庫;每個人出門都會帶手機,手機定位可以自動檢測到你所在的轄區,當你進入酒店, 酒吧, 或者手上有酒的時候,手機會自動提醒該轄區的法律,比如告訴你本轄區的喝酒年齡是18歲,不到合法飲酒年齡飲酒要被罰款100歐元。智慧合約法律庫可以設定if-then 的兩個執行程式:“如果該人未滿18歲喝酒,那麼交管局就會開出一張違法喝酒的罰單” 和“如果一個人被交管局開出一個違法喝酒的罰單,那麼其關聯賬戶就會自動被扣除100美金的罰款。” 所以當條件成就時,相關法律就會被自動執行!
但是可執行的法律在實際應用上,還是遇到許多困難,甚至2年前還出了重大意外事故,“The DAO”事件。在這事件上,上億美金的專案的錢被黑客偷走。這個事件發生在智慧合約技術還不成熟階段,引起很大的爭議和爭論,也被主流媒體(例如《美國銀行家》雜誌)大力批評, 認為拿沒有成熟的技術在金融市場上使用是不負責的態度。這些的批評是正確的, 因為這技術在當時的確沒有成熟, 甚至到現在也沒有成熟。
但是後來的發展卻表示這只是歷史過程中的一件不幸事故,這事後法律和計算機的合作不是停止,而是更加緊密加快速度前進。大批的研究團隊出現,開始認真研究法律和計算機的結合,並且大都圍繞智慧合約、數字身份證、和監管科技。
3.2“智慧合約”與法律的完美結合
智慧合約是“一套以數字形式定義的承諾,包括合約參與方可以在上面執行這些承諾的協議。”[11]在法律領域的應用是法律文字程式碼化,通過智慧合約,部分法律條文可自動執行。這一點使得法律與科技的結合從法律分析,深入到了法律執行的領域。
需要明確的是智慧合約不是一個傳統的法律合同(並不滿足一個合同的形成要件),而是程式碼的自動執行。IBM對其的定義更為準確,稱為“鏈上程式碼”,[12]表示這不是合約。但是智慧合約卻是一個重要的方向。現在也有團隊在研究從傳統的法律合同以半自動或是全自動轉成智慧合約,這種智慧合約不但可以執行,而且因為有原來法律合同,也具有法律效應。這些在國外都是熱門研究課題, 也是由法學家和計算機學者一起合作。
為什麼說智慧合約與法律可以完美結合?主要體現在資料的正確性上。資料的正確性是靠區塊鏈來保證。對一個智慧合約在一條鏈上的執行:
1)資料來源有保證:資料來自區塊鏈,這鏈保證其資料的正確性。
2)執行結果有保證:智慧合約使用正確的資料在鏈上執行後,得到的結果必須達到共識後,才被接受。如果區塊鏈節點上的智慧合約得到不同的結果,這結果很困難不能得到共識,這結果就會被拒。
3)結果儲存有保證:形成的結果又會被儲存於區塊鏈上,保證這資料不能被更改,這結果可能會被以後的智慧合約使用,因為這資料沒有被更改過, 這鏈可以保證這資料的正確性。
對於多鏈或區塊鏈網際網路(鏈滿天下)來說,因為每條鏈保證其鏈上資料的準確性,任何結果會通過投票保證共識,結果又會被儲存於鏈上,所以整個區塊鏈網際網路就可以由一系列各自獨立的鏈組成,形成了一套具有準確信息的鏈網路。
這完美結合不同於現在的計算機系統, 在現在的系統,不能保證資料存在系統裡面沒有被更改過,使用被更改過的資料在大部分的情形下會得到不正確的結果,不正確的結果又會被存在系統裡面,讓以後的使用者得到不正確的資料。
這完美的結合就是帶來一個區塊鏈中國夢的重要因素:使用正確的資料,完成正確的計算得到正確的結果,儲存並且保證正確的結果來建立一個誠信社會!
4.科技將帶來法律的中國夢
我國現在進入了中國夢—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發展階段。中華民族古代的四大發明是中國科學技術對世界文明和人類發展的卓越貢獻。要實現偉大復興,在現代來看,科學技術依舊是發展的主心骨,而法律制度,法律實踐是助力中國夢實現最為重要的根基和保證。科技和法律的結合在中國夢的體現在未來幾十年,是利用科技實現法律的自動執行,這將會對整個法律制度和法律實踐帶來重大變革。
4.1.法規和案例的計算機語言化、形式化、和智慧化 ——改變法學基礎
法律自動執行的前提需要一個智慧合約法律庫。將法律條文、案例,用一種形式化的本體語言來展現。即法律條文用計算機語言再寫一遍,儲存在計算機上;案例可以用認知計算(例如本體、程式碼、邏輯、形式化方法)來表述,但這需要大量的處理。由於中國是大陸法系國家,法律多數是以法典化的形式呈現。這相比於英美法系法律以判例形式呈現的國家來說,更容易建立智慧合約法律庫。在該法律庫裡,法律條文被程式碼化,使法律被計算機認可和執行變得可能。
這些計算機語言,有許多可以執行,就算不能執行,也可以被自動分析,例如在大資料平臺或是人工智慧平臺上分析。而這些資料可以使用區塊鏈上資料,保證資料正確。
這會對法學的基礎帶來巨大的變化。因為以前法規都是以自然語言表示,但以後還有計算機語言包括本體、程式碼、邏輯、形式化語言。這代表以後法學生以後要學計算機技術,不只是只用自然語言。這會帶給法學院結構性的變化,因為計算機和相關技術,例如區塊鏈、人工智慧、和大資料的課程會進入法學院。中國清華大學在2018年表示要建立計演算法學學位就是一個重要的佈局。
4.2. 法律自動執行(智慧合約)將會進入實際法律實踐和程式
法律的自動執行不僅僅是影響到狹義的執法程式,而是會對立法、執法、司法都帶來影響。
首先,在立法層面,立法程式包括四個階段:(1)法律議案的提出、(2)法律議案的審議、(3)法律議案的表決、(4)法律的公佈。在第(1)和第(2)點,法律的自動執行可以體現在用本體化的語言呈現法律議案,為投票做準備,但這可能不是最經濟和有效的方式,現有的人為的方式可能更加“智慧”,比如議案審議,對需要修改的內容直接在文件上修改,而不需要將還未形成法律的草案程式碼化,耗費時間和金錢成本。但是對於(3)和(4),智慧把智慧合約放在議案的表決和公佈上卻是更有效的方式,因為邏輯可以運用到此,一旦投票人數達到一定數額,那麼法律就會被通過(if—then邏輯),智慧合約可自動最終投票的真實性。而後法律就會自動被公佈在鏈上,程式碼化後進入到智慧合約法律庫,為下一步的自動執行做準備。從立法的例子也肯以看到,法律的自動執行並不是萬能,而是需要將其運用在最適合的地方,方能更經濟、有效和為人服務。
其次,對司法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點:一是證據制度,二是糾紛的解決上。要自動執行,首先對司法裁判的證據要被儲存在區塊鏈上。區塊鏈因其鏈上資訊不可篡改的特點可以保證證據的真實性而非偽造。證據有三性,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法庭質證圍繞三性進行,法官裁判也是依據三性。區塊鏈最重要的是保證了證據的原始和真實,這就為司法裁判提供了第一步的保證。
區塊鏈還可以部分簡化證據的合法性要求。比如證據要求證據形式符合形式要件,如對某份法律檔案的有效性要求單位蓋章,以及法定代表人簽名才有效。此舉目的是使該檔案值得被信任。而區塊鏈的核心思想正是“去信任化”如一公司通過區塊鏈出具該法律檔案,並不需要任何單位蓋章或者負責人簽名,均可以保證該檔案是由所出,無需額外簽署、蓋章行為,即可滿足該檔案的合法有效性。
最後,在糾紛解決上,這也同時是法律自動執行對執法領域的影響。傳統的糾紛解決方式有法院裁判、私人間的調解,或者仲裁。現在很多糾紛解決可以通過網路進行,以廣州仲裁院為例,仲裁已經發展到線上仲裁,即立案、受理、仲裁過程、出具裁決書均可以通過網路進行。截止2017年,廣仲已完成十萬餘件的網路仲裁。
在此基礎上,法律的自動執可以對糾紛解決有進一步的發展,即可以深入到裁決的執行領域。因為存區塊鏈的存證效能,對裁決的執行可以部分利用到智慧合約,特別是金額在不同賬戶間的執行,或者所有權歸屬的移轉等,並且執行的結果可以存於鏈上,保證準確性與可追蹤性,這樣一來,可以在執行領域減少司法成本。
4.3.智慧法律帶領科技創新
上面提到需要大量的科技,例如需要區塊鏈網際網路, 監管網。不僅只是區塊鏈,還需要人工智慧(包括認知計算、本體),大資料等。但在公檢法上,資料的正確性,沒有被更改過是非常重要。因為會來自許多的鏈(鏈滿天下),鏈不但要和其他鏈合作,還要檢驗和查驗其他鏈的行為和評價。一個公檢法的鏈不可能用另外一條弱或是偽鏈的資料,因為害怕資料被更改過。偽鏈因為有中心控制,中心被控制,其他節點可以有共識,但被共識的資料還可能是更改過的,因為資料在中心節點改過,其他節點都會收到一致但是錯誤的資訊,這些資訊也會通過共識機制, 而且會被放在區塊鏈上面。一條真鏈如果和偽鏈如果互動,以後發現數據是不正確的,真鏈會有法律上的責任,但是客戶會問為什麼使用偽鏈資料。為了避免這種風險,真鏈會拒絕和偽鏈互動和交易。
在這種的區塊鏈網際網路的環境下,鏈的效能、功能、安全性非常重要,鏈和鏈互動和交易協議很重要,需要一個新的基礎設施, 這會帶動一個新的區塊鏈技術發展,也是一箇中國的巨大機會。例如對Oracle的資訊輸入機制、身份認證、法規形式化、案例形式化都會在中國法界帶動新科技,這些會帶動中國在安全、軟體工程、人工智慧、大資料、區塊鏈的發展。
4.4. 科技將改變法律職業
科技的不斷前進給法學界帶來的一個憂慮是,法學相關職業--法學家、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是不是會被取代?
在2013年一篇文獻中,研究者把702項職業劃分為低度技能,重度技能三類範疇。其中,法律助理與貨車駕駛員,都屬於即將消失的工作,失業率高達0.94。[13]2017年6月摩根斯坦利公司運用的合同智慧(Contract intelligence)軟體,每年可以省下36萬個小時的律師服務,還能降低合同的出錯率。[14]這就意味著,會被取代的是較為機械性,重複性的法律工作,比如格式合同的撰寫與編輯,法律檢索,合同管理,案件預測等,大多都可以通過人工智慧,大資料,區塊鏈來完成。而做這些工作的大多是律師助理,或者paralegal, 他們成了潛在的失業群體,當大部分法律工作可以被機器替代完成,律師的數量也可能會減少。
但是,不管科技如何進步,法學家、律師、法官、檢察官等法律從業者不會完全被取代或者消失。機器畢竟不具有社會智慧(social intelligence),機器可以做的是將法律從業者從繁瑣的事務中解放出來,不再耗時與格式化的服務。[15]從而法律人可以專注於個案在法律適用上的特殊性,尤其是涉及到價值判斷與邏輯說裡的結合的時候,這點機器很難替代人做到,這恰恰也是法官律師法學家等人的價值所在。其次,利用AI,大資料等對案件進行判斷,或者說對法律進行分析等,這只是一個手段,不是一個學術目標,因此無法替代法學研究,法學家也不會失去其應有的價值。最後,法律的目的在於維持社會秩序,並通過社會秩序的構建與維護,實現社會公正。這需要法律人的不懈努力,需要人的同理心、思想和情感,而科技無法直接實現該目標,但是法律人卻可以利用科技為手段來促進目標的實現。
因此說,科技的發展不會完全取代所有的法律從業者,但是卻會給法律人提出更高的要求。這反過來也會促進法律教育的精英化。未來的法學院畢業生應該是懂得科技並且會熟練運用於科技(人工智慧,大資料,區塊鏈等)的人群,雖然不一定都懂程式設計或者懂開發軟體。就如同社會上有很多人會開車,會坐車,但不是需要每個人都去製造和設計車子。所以說,開發人工智慧、區塊鏈、大資料的是一類人,使用和解釋這些技術的可以是另外的一類人。對於這些高科技,對其的使用和解釋也是一門學問。當然這過程可能要幾十年,甚至更久,但改變終將到來。
結語
誠然,中國夢無法一蹴而就,法律的自動執行之夢的實現也需要經歷漫漫長路。而該夢實現的前提是要甄別適用性。很多情況是適合將法律進行自動執行的,一來可以減少成本,增加社會執行效率。也有很多情況是需要人的因素來做決定,過度的機械性反而不適用或者使得增加成本。這就要求科技和法律的結合要“因地制宜”,把血灑在刀刃上才能帶來最有效的革新和進步。
法律的自動執行和以前法律計算機結合的區別是,以前二者的結合只是用於分析,做視覺化用,比如進行法律檢索,法律的判決預測的分析,而法律的自動執行卻是可以進入到法律執行的領域。以前的法律是一個靜態的形式,而未來卻將法律相對動態化,改變整個法學研究、法律制度構建和法律的實踐。夢很大很遠,甚至需要幾十年的不斷探索和嘗試,但卻是未來最有價值的發展方向。
最後,借用一句康德的名言:“人是目的,不是工具”。若運用好科技這個工具,可以更好的為人類服務。
[1] 蔡維德:區塊鏈助力實現中國夢引領中國科技再進步, 金融界,
http://opinion.jrj.com.cn/2018/08/07123724916752.shtml (last visited Sep 28,2018).
[2] 區塊鏈的中國夢之二:鏈滿天下打造數字社會,
https://481016.kuaizhan.com/80/24/p5562600187e21c(last visited Sep 28, 2018).
[3] Mechanization of Thought Processes:Proceedings of a Symposium Held at the National Physical Laboratory on 24th,25th, 26th and 27th November 1958. London: Her Majesty's Stationery Office,1959. Print.
[4] Author Daniel Martin Katz, The Future of Law School Innovation (Conference @ColoradoLaw)Computational Legal StudiesTM(2014),https://computationallegalstudies.com/2014/04/17/the-future-of-law-school-innovation-conference-coloradolaw/(last visited Sep 27, 2018).
[5] The White House Office of the Press Secretary, EXECUTIVE ORDER MAKING OPEN AND MACHINE READABLE THE NEW DEFAULT FOR GOVERNMENTINFORMATION,http://cdn.govexec.com/media/gbc/docs/pdfs_edit/050913jm1.pdf (last visited Sep27, 2018).
[6] 清華大學法學院, 清華大學首屆“計演算法學”主題夏令營圓滿舉行,
http://www.tsinghua.edu.cn/publish/law/3566/2018/20180716144310660990896/20180716144310660990896_.html(last visited Sep 27, 2018).
[7] 李尊, 一張圖帶你看懂IBM Waston的工作原理 | 雷鋒網 (2016),
https://www.leiphone.com/news/201607/FOeUS5Wo5gIFMvwJ.html (last visited Sep27, 2018).
[8] Id.
[9] Andrew Arruda, LegalResearch Reimagined: The New ROSS ROSSIntelligence (2018),
https://rossintelligence.com/legal-research-tool-new-ross/ (last visited Sep27, 2018).
[10] 李尊, supra note 7.
[11] Christopher D Clack, Vikram A Bakshi & Lee Braine, SmartContract Templates: foundations, design landscape and research directions, 15.
[12] Eliza Mik, Smart contracts: terminology, technicallimitations and real world complexity, LawInnov. Technol. 1–32 (2017).
[13] Carl Benedikt Frey & Michael A. Osborne, The future ofemployment: How susceptible are jobs to computerisation?, 114 Technol. Forecast. Soc. Change 254–280(2017).
[14] JPMorgan Software Does in Seconds What Took Lawyers360,000 Hours, Bloomberg.com,
https://www.bloomberg.com/news/articles/2017-02-28/jpmorgan-marshals-an-army-of-developers-to-automate-high-finance(last visited Sep 29, 2018).
[15]稅兵, 超越民法的民法解釋學 (2edition ed.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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