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第二十七章
善行,無轍跡;
善言,無瑕謫;
善數,不用籌策;
善閉,無關鍵而不可開;
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故無棄人;
常善救物,故無棄物。
是謂神明。
故善人者,不善人之師;
不善人者,善人之資。不
貴其師,不愛其資,雖智大迷。是謂要妙。
譯文
善於行走的,不會留下轍跡;善於言談的,不會發生病疵;善於計數的,用不著竹碼子;善於關閉的,不用栓梢而使人不能開啟;善於捆縛的,不用繩索而使人不能解開。因此,聖人經常挽救人,所以沒有被遺棄的人;經常善於物盡其用,所以沒有被廢棄的物品。這就叫做內藏著的聰明智慧。所以善人可以做為惡人們的老師,不善人可以作為善人的借鑑。不尊重自己的老師,不愛惜他的借鑑作用,雖然自以為聰明,其實是大大的糊塗。這就是精深微妙的道理。
註釋
1、撤跡:軌跡,行車時車輪留下的痕跡。
2、善言:指善於採用不言之教。
3、瑕謫:過失、缺點、疵病。
4、數:計算。
5、籌策:古時人們用作計算的器具。
6、關楗:栓梢。古代家戶裡的門有關,即栓;有楗,即梢,是木製的。
7、繩約:繩索。約,指用繩捆物。
8、襲明:內藏智慧聰明。襲,覆蓋之意。
9、資:取資、借鑑的意思
10、要妙:精要玄妙,深遠奧祕。
評析
本章所講的內容,重在要求人們尤其是聖人要恪守“無為而治”的原則,說明有道者順任自然以待人接物,更表達了有道者無棄人無棄物的心懷。人無棄人,物無棄物,天下的善人不善人,善物不善物,都是有用處的。善者為師,惡者為資,一律加以善待,特別是對於不善的人,並不因其不善而鄙棄他,一方要勸勉他,誘導他,另一方面也給他一個成為善人借鑑的作用。這就考慮到事物所包涵的對立的兩個方面,不要只從一個方面看。浮皮潦草、粗枝大葉;或只知其一,不知其二,便沾沾自喜。自以為無所不通、無所不精,恃才傲氣,都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