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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習筆記]變數的定義與作用範圍(使用)

變數的命名規則:
1.變數名由字母、數字、下滑線組成 但是不能以數字開頭
2.不能使用javascript中的關鍵字
3.嚴格區分大小寫

變數的宣告
一般格式:var 變數名=變數值;

可以使用一個var宣告多個變數
例如: var now,year,month,date; (此時的輸出值為 未定義值關鍵字 undefined)
可以在宣告變數的同時對它進行賦值,也就是初始化
例如: var me="shuaige",old="19",date="2016.7.18";

全域性變數的宣告:

在函式體外宣告的都是全域性變數 無論是否有var宣告
   例如:
var quanju=123;//這是全域性變數

quanju1="abc";  //這是全域性變數

(如果給一個尚未宣告的變數賦值時,javascript會自動使用該變數建立一個全域性變數)


在方法(函式體)內部 建立一個尚未宣告的變數也會建立全域性變數
例如:
function text(){
quanju="123";//這是全域性變數
}

區域性變數的宣告:

在方法(函式體)內部使用var宣告的變數是區域性變數(只有這一種方式)


變數的作用域(範圍)
是指變數在程式中的有效範圍  可分為全域性變數 和 區域性變數兩種
全域性變數:
定義在所有函式之外(也可以 在函式體內未定義),作用於整個程式碼的變數
區域性變數:

定義在函式體內,只作用於函式體內的變數

總結:沒有宣告的變數都是全域性變數   在函式體外宣告的變數也是全域性變數  只有在函式體內部宣告的變數才是區域性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