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總部經濟招商最新政策幫助企業減少稅收壓力!
隨著金稅三期的上線推行,之前的各種違規行為,買賣票據、虛開等已經行不通了。金稅三期銀行、稅務局大資料共享,今天虛開一張票據,明天相關資料就會被送到第三方機構做人工複核,可能後天就進稽查局立案調查了!要知道,票據資訊息息相關,上游、下游、票據來源、接受票據方全都清晰的體現出來,所以企業真實的業務、合法規範經營顯得尤為重要。
那麼有真實業務但就是難以取得進項票據的企業該如何做?按照虛高的賬目利潤繳稅?那就得少去一半的利潤,一年到頭掙得錢都繳稅了,對公司的長遠發展以及老闆的利益影響巨大。想要合理合法減少稅收上的壓力,還得靈活運用國家稅收政策。
就比如房地產開發行業,涉及到建築施工、建築勞務、建築設計、房地產營銷策劃等,那麼這些業務可以通過享受政策分流來減少稅收上的壓力,在有政策的總部經濟招商園區成立子公司或者是分公司,把銷售、採購等業務分流到稅收園區,享受當地的稅收獎勵扶持,或者是成立相對應的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
在園區成立的分公司子公司可以享受每一筆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當地財政收入的50%-70%,目前很多的地區都出臺了各項稅優政策——核定徵收、稅收返還,對於成本高,缺少進項票據,個稅高的問題,享受稅收窪地優惠政策、核定徵收也是完美的解決方案。
總部經濟園區招商模式的優勢不需要實體入駐,沒有區域限制,外省的企業同樣可以享受當地的政策,這對於不方便離開原來的經營地址,但是稅收壓力大的朋友可以考慮總部經濟招商模式。
核定徵收
在當地稅收園區成立的個人獨資企業享受當地的核定徵收政策,按照10%的行業利潤率進行核定:
增值稅:3%
附加稅:0.18%
個人經營所得稅:0.5%-2.19%
綜合稅率在5%左右
舉個例子說明:一家建築服務公司,決定將500萬銷售額作為業務分流到個人獨資企業來,入駐我們園區享受政策,稅負:
附加:14.566%=0.87萬
個人經營所得稅:500/1.03*10%*30%-4.05=10.51萬
個人獨資不需要繳納企業所得及股東分紅
合計:10.51+0.87+14.56=25.94萬
完稅後有完稅憑證,可直接轉入法人私人賬戶自由支配。(可開3個點專票抵扣)
有限公司年營業額2000萬,可扣減成本700萬,計稅:
企業所得稅(2000-700)25%=325萬
如果入駐園區拆分成4個500萬小規模個人獨資企業,享受核定徵收:25.944=103.76萬,節省了221.24萬。
需要注意的是若是註冊有限公司,需要注意留存比例和扶持週期,若是個人獨資企業需要看核定徵收的方式,事前核定還是時候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