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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時報:蘋果警告部分中國科技公司不要規避應用追蹤透明度規則

3 月 19 日訊息 據《金融時報》報道,蘋果正在打擊那些正在研究如何繞過即將到來的應用追蹤透明度規則的中國科技公司。

瞭解到,從 iOS 14.5 開始,蘋果計劃開始要求應用開發者在訪問 iPhone 的廣告識別器或 IDFA 之前獲得明確的使用者許可,本週早些時候,有訊息稱,中國廣告協會正在測試一種工具來規避蘋果的規則。

蘋果週四向至少兩家使用未經使用者許可的方法追蹤應用使用情況的中國應用開發者發出警告。蘋果的郵件中寫道:“我們發現,你的應用收集使用者和裝置資訊,為使用者的裝置建立一個獨特的識別符號。”蘋果表示,開發者必須在 14 天內更新應用,以符合 App Store 規則,否則有可能從 App Store 中刪除。

據《金融時報》報道,涉事應用開發者使用的是一款名為 CAID 的工具,該工具由上述中國廣告協會開發。中國廣告協會本週表示,CAID 並不 “違反”蘋果的隱私政策,正在與蘋果積極溝通。

一位中國營銷行業的資深人士告訴《金融時報》,中國 “大大小小的公司”都在考慮使用 CAID,但蘋果最近的行動 “將制止這些測試”。中國一些最大的科技公司,如百度、位元組跳動和騰訊,都在測試或實施 CAID 來識別使用者。

例如,位元組跳動已經建議開發者使用其 SDK 來發布 CAID1 和 CAID2 識別符號。一個是基於使用者的 IP 地址,另一個是基於手機的 IMEI,這是一個唯一的識別碼。CAID1 和 CAID2 識別符號違反了蘋果的規定,因為它們在收集這些資料之前沒有徵求使用者的許可。位元組跳動還建議開發者使用 “指紋和概率匹配”來識別使用者,這也違反了《App Store 應用追蹤透明度指南》。

中國廣告協會表示,使用者可以選擇退出 CAID,但根據蘋果的定義,它首先是不被允許的。

另據一財網報道,一份由中國廣告協會在去年釋出的《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標識技術規範》發現,參與新標識規則起草的單位還包括中國資訊通訊研究院、上海資料交易中心,以及騰訊、國雙、阿里巴巴、小米、百度、華為等科技企業。

這份《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標識技術規範》指出:“我國還未有專門用於廣告的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標識,多數是使用高個人資訊屬性的移動裝置標識或由作業系統等提供的各類識別符號,既存在使用者個人資訊洩露風險,在使用上也存在眾多限制。因此,有必要定義既符合個人資訊保護、資料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同時能夠滿足廣告行業需求的移動網際網路廣告標識。”

該標準重點提出廣告標識應具有可開關性、可重置性和可更新性等特性,給予使用者足夠的知情權和選擇權,強化對使用者資料和個人資訊的保護,具體而言使用者可以通過方便快捷的方式對網際網路廣告標識進行開啟或關閉,還可以對網際網路廣告標識(CAID)進行重置,網際網路廣告標識(CAID)的生成演算法應用定期更新機制,保證匿名性與強對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