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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得軟體 | 職場小白找工作,是薪資重要還是去到適應的環境重要?

如今,我已經做著第三份工作了,之前兩份工作一次是我主動辭職,另一次則是被單位解僱,這次被解僱的經歷讓我終身難忘。每次想起這件事兒,都會有一股羞愧與羞恥感湧上心頭。本文,我將詳細講述整個過程。

都是錢緊惹的禍

當時,我在一家剛剛成立一年的初創公司工作,那裡共有四位合夥人。作為一家主打企業級解決方案的公司,我們當時只有一位天使投資人,大家當然希望物色更多投資方。

可以想見,初創企業總是有著這樣那樣的問題,最核心的就是資金短缺。為了踏踏實實邁出發展的第一步,初創公司最需要也最缺乏的正是資金。落到我們自己身上,就是工資低、但需要產出的開發成果卻很多。

我於 2019 年 2 月入職,並在三個月的實習期之後正式晉升為初級開發人員。實習期內的月薪只有 100 美元,但我覺得無所謂,因為對我這個新人來說最重要的是快速積累工作經驗。

公司一共有五名程式設計師,每個人都在超負荷狀態下持續運轉。我們每週上班六天,其中至少四天需要加班,但公司一分錢加班費都沒付過……甚至連句謝謝都沒有。他們表現出的態度,就好像白白加班是天經地義一樣。

這對開發者來說顯然是個危險訊號。這裡我要提醒各位開發人員,如果你的公司總是強迫你們加班而且不給任何額外報酬,請儘快開始物色下一份工作崗位。

因為只要形成了這種風氣,就很難徹底消除。

傲慢的 CTO 完全不顧現實情況提出的開發要求根本無法完成

公司 CTO 總是給我們佈置整整一週的任務,完全不在乎我們的實際開發速度如何。事實上,工作強度太大、即使是高階程式設計師也很難在一週時間內及時搞定。

而且我們公司壓根就沒有什麼高階程式設計師,只有一堆初級程式設計師。另外,我們沒有測試人員也沒有設計師。大家每天至少要工作 9 到 10 個小時,每週工作 54 到 60 個小時。誰拒絕加班,誰就會被立馬開除。

如果有人沒能按時完成既定任務,CTO 就會當著所有同事的面公開出言羞辱。CTO 自己是合夥人之一,所以我們也沒法找更高層級的領導投訴。

只要有人遲到超過 5 分鐘,他就會扣掉對方半天的工資。但加班的一、兩個小時則完全不作數,員工一分錢加班費也拿不到。

在此期間,我因為沒時間參加而錯過了兩次面試。但沒辦法,那時候的我不敢冒險、我害怕丟掉眼前這份哪怕已經無比糟糕的工作。

應用崩潰

有一天,公司 CEO 接手一項需要在一個半月內完成的新專案:開發一款移動應用,再加一套定製化交付平臺。

專案的最初目標是開發一套原型方案,用於向投資方展示公司實力、說服他們順利注資。

CTO 告訴我們,因為投資方非常難約,所以我們只有一個半月的時間完成實際開發工作。無論開發團隊有多強大,在一個半月時間裡開發移動應用加交付平臺都絕非易事。

所以在聽到這樣的要求時,開發團隊的同事們都感到非常沮喪,這代表著我們在接下來的 40 多天裡恐怕得天天加班了。

公司為專案選定了三名開發人員,我也是其中之一。我們的陣容為一名後端開發人員、一名 Flutter 移動開發人員,再就是前端 Web 開發人員(我)。

但我們還是按時完成了——帶著大量 bug 完成的。我們把情況如實反映給 CTO 和 CEO,他們似乎很煩躁,但當時什麼都沒說。

在投資方面前展示時,這款應用毫不留情地在移動裝置上徹底崩潰。引發崩潰的根源是一條文字欄位——此欄位只能容納數字,但 CEO 卻填進了數字加字元。

為了快速開發,我們使用 Firebase 的 Cloud Firestore 儲存資料。當用戶從移動前端向 Firestore 推送的是字串資料而非數字資料時,應用就會崩潰。

融資計劃泡湯,我們成了替罪羊

資方大哥們拒絕了投資申請。在我看來,最直接的原因當然是 CTO 規劃不當,大家根本沒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妥善完成如此龐大的專案。

第二個鍋則頒給我們“敬愛的”CEO。在向投資者們展示應用之前,他甚至都沒提前做過彩排。

作為公司的老大,他應該做好充分準備,畢竟任何應用都有 bug。而如果面對的是一款只用了 40 多天就開發完成、而且沒經過任何測試的應用,那就得做好其中充斥大量 bug 的心理建設。

如今的年輕企業家們擁有不少鮮明優勢,但也存在一些共通的問題——經驗不足。在擁有一定的積累之後,相信初創企業的工作環境會更好、效率也能更高。

總之,面對投資者的無情拒絕,CEO 要求 CTO 給出一個明確的解釋。跟往常一樣,我們的 CTO 絕口不提緊張的開發週期。

他認為我們這些開發者才是罪魁禍首,我們需要承擔全部責任。

拿上兩個月的工資,馬上滾蛋

我參與的只是前端 Web 開發工作,並不涉及任何移動應用開發內容,但公司還是把我給解僱了,理由是設計質量太差。

我不否認,但我並不是設計師,不知道他們搞沒搞清楚這個基本前提。根據勞動合同,公司需要在解僱之前兩個月通知到我們。因為 CEO 肺都快氣炸了,所以公司決定馬上結算兩個月工資,催我們馬上消失。

我很感謝這段經歷,公司粗暴的處置方式倒是讓我有了兩個月的過渡期。在此期間,我又投了七家公司並順利找到第二份工作。

但我永遠不會忘記這種恥辱。我知道可能沒必要這樣,但這段回憶就是會是不是浮現在腦海中,讓我心頭隱隱刺痛。

寫在最後

人不可能是完美的。拜託各位企業僱主,請千萬搞清楚這一點。當時的我們絕對不是最出色的程式設計師,但也正因為如此,才更不應該讓管理水平低下、嚴重缺乏專案經驗的 CTO 強迫這幫拿著極低薪酬、自身開發經歷也很有限的年輕人完成如此嚴苛的開發專案。

我知道,管理者之間的品質與水準天差地別,我也聽說並親身接觸過不少卓越的 CEO 與 CTO。但也許是命運的捉弄,我在人生的第一段職業經歷中就遇上了最糟糕的管理者,不知道這到底算好事還是壞事。

最後,我想提醒各位開發者朋友,千萬不要在這種沒有尊重、沒有價值、而且壓力巨大的工作崗位上浪費生命。如果我在那家公司再待六個月,換來的不可能是任何有意義的積累、只是永遠無法挽回的一段職業青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