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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監管總局:網際網路企業大舉進軍社群團購,擠壓小攤主就業空間

11 月 15 日訊息,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前日公佈了該局對於人大代表李國偉“防止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利用網路團購形成市場壟斷進入市縣基層地區,嚴重影響群眾利益”建議的覆文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指出,隨著各大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大舉進入社群團購市場,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操作不合法等問題也日益顯現,引起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強烈擔憂。

下一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將加快推動《反壟斷法》修訂工作,完善相關配套立法,細化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規制規則。

提醒,以下為建議答覆全文:

李國偉代表:

您提出的《關於防止大型網際網路公司利用網路團購形成市場壟斷進入市縣基層地區,嚴重影響群眾利益的建議》收悉,現答覆如下:

您對社群團購存在問題的認識,以及提出的關於“用嚴厲執法、強力監管為無序競爭的社群團購降溫”和“對相關問題儘早界定、科學規制,依法約束有壟斷傾向的資本擴張,讓技術優勢與消費需求、實體經濟科學融合”等建議,對於我們健全平臺經濟監管法律制度,完善監管機制,提高監管效能具有重要參考意義,我們十分贊同。

一、社群團購存在問題和潛在風險

隨著各大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大舉進入社群團購市場,規則不健全、秩序不合理、操作不合法等問題也日益顯現,引起了社會各界高度關注和強烈擔憂。

一是破壞了現有供應鏈產業正常發展。以備受媒體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武漢社群團購“百團大戰”為例,在傳統零售端,被迫打價格戰造成相關企業銷售額和利潤率雙雙負增長。在供應端,低價傾銷引發品牌供應商遭遇跨省串貨、低價外採、無發票競價採購等亂象,伊利、可口可樂、金龍魚等多品牌曾要求經銷商對社群團購停止供貨。

二是低價傾銷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社群團購平臺存在鉅額補貼、低於成本價銷售商品的情況。例如,某社群團購平臺黃心土豆兩斤售價 1.29 元,進貨價為 2 元。同時,部分社群團購平臺還存在採用價格欺詐手段誘騙消費者的情況。

三是擠壓小攤主、小商販等群體的就業空間,影響社會穩定。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利用資金、資料、流量等優勢進軍社群團購,以補貼低價形式搶佔市場,容易對農貿市場、社群便利店等線下社群經濟帶來巨大沖擊。線下社群經濟經營者多為農民、社群群眾,風險承受力較低,受困於年齡、文化程度等因素無法快速轉換角色從事其他行業,可能導致失業人數增加,影響社會穩定。

二、已經開展的主要工作

針對上述情況,去年以來,市場監管總局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的戰略部署,積極會同有關部門,系統謀劃、綜合施策,周密制定工作措施方案,強化平臺經濟領域監管執法,治理成效逐步顯現。

(一)強化平臺領域反壟斷執法。

一是依法查處平臺企業“二選一”行為。2020 年 12 月,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阿里巴巴集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2021 年 4 月 10 日,市場監管總局對阿里巴巴集團在中國境內網路零售平臺服務市場濫用支配地位實施限定交易行為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其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 2019 年中國境內銷售額 4% 的罰款,計 182.28 億元。同時,向阿里巴巴集團發出《行政指導書》,要求其全面整改。該案作為國內外第一起網路零售平臺服務領域壟斷案件,對防止平臺壟斷、規範競爭秩序具有重要標杆意義和示範作用。4 月 26 日,對美團實施“二選一”等涉嫌壟斷行為立案調查,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外賣平臺“二選一”問題作出有力迴應,進一步彰顯嚴格規制網際網路平臺“二選一”行為的態度和決心。

二是依法查處平臺經濟領域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的行為。對阿里巴巴投資收購銀泰商業股權案等 22 起平臺經濟領域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案件作出頂格處罰並向社會公佈,落實平臺企業併購行為依法申報義務,規範行業健康發展,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

三是嚴格開展平臺企業併購行為反壟斷審查。依法加強平臺企業經營者集中案件的反壟斷審查,充分徵求各方面意見,及時提出競爭關注,預防和制止可能妨礙市場競爭和創新發展的併購行為,保護平臺經濟創新動力。

(二)強化平臺領域綜合監管治理。

一是依法查處唯品會不正當競爭案。1 月 14 日,對唯品會強制平臺內經營者退出其他平臺的行為立案調查,2 月 8 日,依據《反不正當競爭法》對唯品會處以頂格罰款 300 萬元。

二是依法查處平臺企業不正當價格行為。對 2020 年“雙十一”期間京東、天貓、唯品會等 3 家平臺企業虛假促銷、誘導交易等行為各處以 50 萬元罰款,規範平臺企業促銷行為。

三是依法查處社群團購企業不正當價格行為。2021 年 3 月 3 日,依法對橙心優選、多多買菜、美團優選、十薈團、食享會等 5 家企業的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為,共計處以罰款 650 萬元。5 月 27 日,再次對社群團購平臺“十薈團”的低價傾銷、價格欺詐行為頂格處罰 150 萬元,並責令其停業整改。

四是加強行政指導。2020 年 6 月,召開維護平臺經濟良好市場秩序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座談會,組織 20 家網際網路平臺企業共同簽署承諾書。2020 年“雙十一”前,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組織召開規範線上經濟秩序行政指導會,督促企業依法經營,履行主體責任。2020 年 12 月,聯合商務部組織召開規範社群團購秩序行政指導會。2021 年 4 月,會同中央網信辦、稅務總局召開平臺企業行政指導會,分析指出平臺企業強迫實施“二選一”等一系列問題,要求有關平臺企業全面自查,逐項徹底整改。

(三)構建平臺經濟領域公平競爭長效機制。

一是完成《反壟斷法》修訂草案。把明確反壟斷相關制度在平臺經濟領域的適用規則作為修改的重點,增設平臺經濟反壟斷監管專門條款,明確監管原則和思路,完善監管制度。有利於預防和制止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保障平臺經濟相關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二是制定有關反壟斷指南。2020 年 9 月,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印發《經營者反壟斷合規指南》,為提升經營者合規經營意識和能力提供有力指引。2021 年 2 月,印發《關於平臺經濟領域的反壟斷指南》,充分考慮平臺經濟領域特點,準確把握監管尺度和標準,針對社會各方面反映突出的“二選一”、“演算法共謀”、“大資料殺熟”等問題作出系統規定,為市場主體明確底線,為行業發展建立規矩。

三是完善部門協同配合工作機制。增加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法院為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成員單位,組織召開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加強部門會商和資訊共享,強化執法司法和行業監管協同。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場監管總局將做好以下幾個方面工作:

一是持續強化平臺經濟監管執法。依法查處平臺經濟領域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低價傾銷、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有力維護市場公平競爭,保持創新動力和發展活力。全面落實平臺企業併購行為依法申報義務,依法嚴格審查平臺企業實施的抑制創新的併購行為,及時制止“掐尖式併購”,保護有效競爭格局。

二是完善平臺經濟監管制度體系。加快推動《反壟斷法》修訂工作,完善相關配套立法,細化平臺經濟領域壟斷行為規制規則。推動出臺《禁止網際網路不正當競爭行為若干規定》,完善新業態新領域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資料安全法》《個人資訊保護法》制定,研究資料開發利用的法律邊界,防範資料壟斷,防止資料濫用,健全與新業態相適應的監管規則。

三是全面提升平臺經濟監管效能。積極配合中央改革辦、中央編辦充實加強反壟斷監管執法力量,增強監管權威性。探索建立平臺經濟監管的資訊共享和聯合執法機制,建設國家網路交易監管平臺,強化平臺經濟監管專業技術支撐,提升監管效能。充分發揮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全面規範平臺經濟領域市場競爭秩序。推動行業監管、競爭執法和司法保護統籌,匯聚平臺經濟監管的強大合力。

四是全面壓實網際網路平臺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對平臺履行責任的日常監管,加強合規教育和引導,督促平臺企業加強自治,針對平臺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開展行政指導,強化企業社會責任意識,營造良好發展環境。

衷心感謝您對市場監管工作的關心和支援,歡迎繼續對市場監管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