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程式人生 > 資訊 >未成年人花 3.7 萬在網上購買 374 個遊戲賬號被判全額返還

未成年人花 3.7 萬在網上購買 374 個遊戲賬號被判全額返還

3 月 1 日訊息,3 月 1 日起,一批關係到醫療、養老、未成年人權益的新規將開始正式施行,例如禁止“大資料殺熟”的《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演算法推薦管理規定》、新修訂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等等。

今天,最高法釋出九起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典型案例。其中,14 週歲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況下,先後七次從被告經營的網店“X 遊戲”購買 374 個遊戲賬號,共計支付 36652 元,遊戲賬號內的裝備都是面板、面具、小花裙子等。

然後,這位李某某的父母次日發現後及時與被告經營網店的客服人員聯絡,表示對原告購買遊戲賬號及付款行為不予追認並要求被告退款,不過被告不同意全額退款。

最終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李某某案發時未成年,屬於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購買遊戲賬號支付 36652 元的行為,顯然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確表示對該行為不予追認,故原告李某某實施的購買行為無效,判決被告向原告全額返還購買遊戲賬號款 36652 元。

瞭解到,國家新聞出版署去年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格管理 切實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網路遊戲的通知》,要求所有網路遊戲使用者必須使用真實有效身份資訊進行遊戲賬號註冊和登入,網路遊戲企業不得以任何形式(含遊客體驗模式)向未實名註冊和登入的使用者提供遊戲服務。

此外,廠商須嚴格限制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的時間,所有網路遊戲企業僅可在週五、週六、週日和法定節假日每日 20 時至 21 時向未成年人提供 1 小時服務,其他時間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未成年人提供網路遊戲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