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模式總結(二)
設計模式可分為三種:創建型設計模式。結構型設計模式和行為型設計模式。
一、創建型設計模式
在設計模式中,創建型設計模式處理對象創建過程的設計模式。它依據實際情況來決定詳細如何創建對象。
創建型模式隱藏了類的實例是如何創建和放在一起,整個系統關於對象所知道的是由抽象類所定義的接口。這樣創建模式在創建了什麽、誰創建它、怎麽被創建的。以及何時創建這些方面提供了非常大的靈活性。
創建型設計模式又分為類創建型模式和對象創建型模式:類創建型模式是將對象的創建推遲到子類中;而對象創建型模式是將對象創建的一部分推遲到子類中。
創建型設計模式增強了對象與類之間的獨立性。
創建型設計模式一般用於一下情況:
1.系統和對象的創建相互獨立
2.一組相關的對象設計為一起使用
3.隱藏類庫的實現過程。僅僅需顯示它的接口
4.創建獨立復雜對象的不同表示
5.子類實現類所創建的對象
6.在執行時實現類的實例化
7.實例在不改動的情況下具有擴展性
8.一個類僅僅能有一個實例,且這個實例能在不論什麽時候被訪問
二、結構型設計模式
機構型設計模式是描寫敘述怎樣組合對象以獲得一個更大的結構。不是對接口和實現的組合。它是從程序的結構式解決模塊之間的耦合問題。
結構型設計模式對對象進行組合以獲取更大結構的方法包含:統一、概括和分離
1.統一:達到一致
統一描寫敘述了對象組合的一個主題。通過統一便於用戶的使用和擴展。在結構模式中能夠歸入該主題的有適配器模式和組合模式。
2.概括:提高抽象
概括是對一些對象進行抽象和提取然後提供給用戶使用。這樣既便於用戶的使用又便於對底層的被概括對象進行擴展和維護,在結構模式中能夠歸入該主題的模式有外觀模式。
3.分離:減少耦合。便於擴展
分離能夠說是非常多模式的一個主題。不光是結構型模式。創建型模式中也有大量以分離為主題的設計模式。通過分離能夠解耦關聯增強對象間的獨立。在結構模式中可歸入該主題的模式有橋接模式、裝飾器模式、享元模式和代理模式。
三、行為型設計模式
行為型模式設計到算法和對象間的職責分配。不僅描寫敘述對象或類的模式,還描寫敘述它們之間的通信方式,刻劃了執行時難以跟蹤的復雜的控制流,它們將你的註意力從控制流轉移到對象間的關系上來。
行為型類模式採用繼承機制在類間分派行為;行為對象模式使用對象復合而不是繼承。一些行為對象模式描寫敘述了一組相互對等的對象怎樣相互協作以完畢當中不論什麽一個對象都單獨無法完畢的任務;其他的行為對象模式常將行為封裝封裝在一個對象中,並將請求指派給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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