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rum管理
Scrum這個詞是來自於英式橄欖球,是指兩個前鋒互相爭球的情況。我想Scrum的創始人Ken Schwaber肯定是一個橄欖球迷,呵呵….,這是題外話。先簡單介紹一下,Scrum一種敏捷項目管理的框架,它的核心是叠代和增量。Scrum中有三種角色:產品經理(Product Owner),ScrumMaster(相當於項目經理),團隊(Team)。具體流程如圖:
產品經理整理出按優先級排序的產品Backlog(產品需求列表),然後召開Sprint(開發周期)計劃會議確定當前要進入的一個Sprint的Sprint Backlog(選中產品Backlog的需求),進入Sprint開發,每日需要進行Scrum例會已檢查項目當前進度和遇到的問題,Sprint完成之後是Sprint評審會議,已檢查Sprint產出的功能增量,最後是Sprint總結會議,總結Sprint中的經驗和問題,已改善流程提高效率,把待改進的高優先級的事項加入到下一個Sprint Backlog中。
我覺得Scrum很好的詮釋了戴明的PDCA(plan-do-check-adjust)循環,就整個叠代來講,Sprint計劃會議對應Plan,Sprint對應Do,Sprint評審會議和Sprint總結裏面做了check和adjust。那麽在Sprint裏面,每日的Scrum簡會處理三個問題:1、前一天做了什麽?2、今天將要做什麽?3、遇到了什麽障礙?那麽在這裏面做了plan今天的事情,check前一天做的事情和遇到的障礙,do今天的事情,如果有障礙那麽就需要adjust。
另外Scrum的三大特點也讓我比較振奮,也是它和傳統瀑布式的項目管理的最大區別。
一、“可能性的”藝術
強調想事情的時候不應該把註意力集中在“不能做的事情”上,而是關註當下“什麽事情可以做或者可能做”,不要被諸多的不確定性因素所困擾,先做可以做的,然後看有什麽新的發現,有什麽新的思維出現。
二、團隊自組織,自管理
強調“放權”,讓團隊自己尋找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案。可以激發團隊創造力,增強團隊責任感,顯著提高生產力。
三、面對面溝通
強調面對面的溝通,以有效減少溝通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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