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71010115 2016-2017-2《Java程序設計》第九周Java心得
本周,我們學習了Java第七章——異常、斷言和日誌,對於這章的知識,我有如下認識:
異常,即在程序的執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異常事件,它中斷指令的正常執行。它都是由Throwable繼承而來的,主要包括Error和Exception兩部分,然後Exception這個層次又包括RuntimeException(未檢查異常)和IOException(已檢查異常)。又有Error類和RuntimeException類的所有異常稱為非受查異常,所有其他的異常稱為受查異常。所以我的理解是未檢查異常就是在程序運行時會顯示錯誤,系統會提示出錯的地方,然後需要編譯者自己在相應的行數上修改代碼;而已檢查異常需要編譯者通過聲明異常或捕獲異常這兩類異常處理技術進行處理,若不進行處理,程序不需要運行,就會直接報錯。
斷言,即是程序的開發和測試階段用於插入一些代碼錯誤檢測語句的工具。斷言(assert)語法如下:
1、assert 條件 或者 2、assert 條件:表達式
這兩個形式都會對布爾“條件”進行判斷,如果判斷結果為假(false),說明程序已經處於不正確的狀態下,系統則拋出AssertionError,給出警告並且退出。在第二種形式中,“表達式”會傳入AssertionError的構造函數中並轉成一個消息字符串。
何時使用斷言要 記住兩點: 1)斷言失敗是致命的、不可恢復的錯誤。2) 斷言檢查僅僅用在程序開發和測試階段。
斷言僅在測試階段用來定位程序內部錯誤。
對於本次實驗內容,就是在日誌方面存在極大的問題,很多代碼不太理解;然後,就是在異常類的創建方面有問題,自己在處理異常類問題時有點搞不清楚該如何處理;再者就是斷點設置好了,程序也沒有任何改變,就是不太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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