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3 - 基本選擇器
阿新 • • 發佈:2018-04-15
就是 AS 默認 分享 AR scrip 類繼承 style nbsp
有人說類選擇器最好不要超過三層,其實我也是這樣認為的,不是嗎?
選擇器分為四大類
標簽、全選(相對於子類繼承了0.1)、類、ID
權值分別是:1->0.1->10->100(權值可疊加),權值大的會覆蓋小的
還有一個最大權值:!important
增加權值栗子
標簽(也就是瀏覽器初始化的默認類了):
body,html,span....
* 全選:
相信很多人,都看到了 “全選”吧?
很多網頁一開頭就是這樣的(好像騰訊和幾大巨頭,都自定了樣式,俗稱reset,css), 之所以全選會對所有樣式進行初始化
難道只能這樣寫嗎?
no,我們可以指定類名或ID
box-father 指定了它以下的元素都有它的樣式(子承父業)
只要子想改行了(margin-top),父是沒有權利去管它的
也就是說只要box定義了相同的樣式,那麽box-father定義的即無效!
. 類選擇器
如果我要找.box-sin ,只有這樣找嗎?
.box-father .box .box-sin
no,其實我們可以簡寫為
1. .box-sin
2. .box-father .box-sin
第一個,是指全局所有的.box-sin
第二個,是指.box-father下面的.box-sin
# ID選擇器:
通常一般用來JavaScript操作,一般不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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