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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美國教育部“知識共享”新規今年生效

快訊:美國教育部“知識共享”新規今年生效

    簡而言之,從今以後,美國高校微積分教材必須實行“知識共享”許可協議,對社會公眾開放。請見本文附件。

    我們應該如何面對?

袁萌  陳啟清  11月18日

附件:

美國教育部新規生效:使用特定資助款項創作的教育資源必須開放共享

時間: 2017-07-21 - 分類: CC國際動態, 最新訊息

美國教育部新的開放許可規則已經生效。從2018年開始,使用教育部自主決定授予的競爭性資助款項(2016財年42億美元)創作的教育資源必須使用開放許可協議釋出,與公眾分享。

在教育部工作人員、多個民間社團組織及多位開放教育領導者持續多年的努力下,此項政策終於實行了。 知識共享組織(CC)的參與程序始於2015年10月。CC呼籲制定一項新的政策,要求由公共資助的教育資源預設採用開放許可協議釋出。幾個月後,CC和其他開放教育領導人提交了支援這項規則的意見。這項規則的實施被推遲以後,一個開放教育組織聯盟提出了補充意見,支援變革的實施。

新的開放許可規則遵循了一些先例,包括此前勞工部採用CC BY(署名)開放許可協議、國務院編纂的適用於聯邦機構的開放許可手冊以及世界各地其他許多開放教育許可政策。雖然該規則沒有具體指明使用CC許可協議,但它提供了應用指南,指出提供了可採用的開放許可協議需要包含哪些屬性特徵。以下是《聯邦公報》和《聯邦法規彙編》中公佈的最終規則,包含以下關鍵點:

– 受資助人必須向公眾開放許可完全或部分由教育部自由支配的競爭性資助款項支援完成的創作物。

受資助人必須向公眾授予全球性、非排他性、免許可費、永久和不可撤銷的許可,允許人們獲取、複製、創作演繹作品、公開表演、公開展示和發行受版權保護的作品,前提包含著作權人的署名。

可以採用的開放許可協議必須包含一個標識或圖案,可以輕鬆地向用戶傳達與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授權有關的許可許可權、數碼資源的可機讀程式碼、可自由獲取的法律條款和署名宣告。

受資助人可以選擇符合要求的任何開放許可協議,包括受資助人自主決定,選擇許可協議限制在非商業目的上。

– 受資助人必須制定計劃,傳播由資助資金支援創造的、以開放許可協議授權的版權作品。

– 規則不適用於以下情形:

用於支付一般性業務費用的資金;給個人提供的支援(如獎學金、學術獎金);由教育部和其他不要求開放許可的聯邦機構共同資助的研究成果;不是由教育部資助款項資助創作的版權作品;受教育部資助的同行評議學術出版物;Ready To Learn電視節目下的受資助人;教育部長許可的例外情形下的受資助人。

原文:https://creativecommons.org/2017/06/06/us-doe-open-licensing/  CC-BY Cable Green

編譯:張宸宸

編輯:鄭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