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釋出通知:年底前全面清退不符條件的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
不符合條件的網約車與駕駛員,將在今年底前大量退出上海。10月22日上午,2018年上海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平臺企業約談會舉行,上海市交通委執法總隊、市公安交警總隊、市運輸管理處聯合約談上海市16家網約車平臺企業。
約談會現場。澎湃新聞記者 何穎晗 圖
此次被約談的物件包括美團、大眾、吉利、神州等獲得經營許可的網約車平臺企業。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記者獲悉,滴滴因為在上海暫未獲得網約車平臺企業經營許可,未被囊括之此次約談中,另行單獨整改。
座談會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本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平臺企業經營行為的通知》,要求上述16家平臺企業對現有網約車和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和清理,在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條件的車輛和駕駛員,並基本實現網約車平臺公司、車輛和駕駛員合規化。同時,要在2018年10月25日前要落實以下整改要求:
一)全面清理”馬甲車”,平臺通過自查自改或根據聯合檢查組提供的嫌疑名單,全面核查並清理線上線下資訊不符的車輛,對查實的賬戶進行永久封禁;
二)接入全量資料,平臺公司要向上海市網約車監管平臺接入已註冊車輛基礎資訊、已註冊駕駛員基礎資訊、全量實時訂單資訊(包括正在進行的訂單);
三)要參照出租汽車駕駛員背景核查和監管有關要求,對從事或申請從事私人小客車合乘服務的駕駛員一律進行背景核查,對具有刑事犯罪前科、治安拘留前科的人員,堅決予以清理;
四)平臺公司嚴格按照《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和《上海市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的要求,即日起禁止對不具備資質的車輛和駕駛員通過稽核註冊;
五)完善派單機制,平臺公司要在派單前應用人臉識別等技術,對車輛和駕駛員一致性進行審查,同時禁止駕駛員選擇乘客;
六)建立投訴凍結機制,平臺公司要及時核查處理乘客投訴,對乘客投訴未核查處理的車輛和駕駛員,不得再次派單;
七)平臺公司要通過頁面推送、簡訊提示和電話通知等方式,督促平臺內滿足“滬籍”要求但尚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的人員和滿足“滬牌”要求但尚未取得《網路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的非營運個人車輛,儘快按照交通運輸部《暫行辦法》和本市《若干規定》的相關規定到指定地點申請辦理;
八)各網約車平臺按照相關規定只對同時具備網約車車輛營運證件和網約車從業人員資格證的簽約者釋出招車資訊等業務;
九)自2018年10月26日至11月14日期間,對全市網約出租汽車實行臨時價格干預。要求平臺公司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 《通告》施行前一日實際執行運價,同時不得新增其它收費專案。新投入運營的網約出租汽車平臺,在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期間的各類車型運價,不得高於已運營平臺在《通告》施行前一日相同或相似車型的最高運價。
澎湃新聞記者獲悉,此次被約談企業包括上海大眾出行資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強生出租汽車有限公科技有限公司、神州優車(福建)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上上海分公司、上海路團科技有限公司、首約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先鋒智道(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吉利優行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貴州千禧綠色環保出租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武漢斑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上海美躍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東方車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久柏易遊資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假日陽光環球旅行社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上海申茂旅遊發展有限公司、上海賽可出行科技服務有限公司、上海一嗨資訊科技服務有限公司。
此次座談會要求,針對以上九條整改要求,各平臺公司要於2018年11月26日15點前,向聯合檢查組反饋整改落實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