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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大物智移”開啟智慧監管新時代——琿春出口加工區海關監管轉型升級的戰略思考

“雲大物智移”是當前影響IT技術和產業發展的五個要素,也是黨中央全面把握國際經濟發展格局、深刻認識我國基本國情和發展階段所採取的新思路新舉措,對我國海關監管理念的深化和創新提出了新要求新挑戰。作為海關特殊監管區域的琿春出口加工區已經成為琿春市乃至吉林省對外貿易的前沿陣地和政策“高地”,為深化圖們江區域經濟合作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極有必要構建與國家“十三五”發展規劃相銜接,具有先進前瞻性、世界競爭力的監管新機制,真正讓廣大企業從日常繁瑣的手續流程中解放出來,使有限的海關監管資源從傳統的人力重荷中釋放出來,著力打造人在幹、雲在算,權在用、雲在看的現代化海關監管機制,加快實現琿春出口加工區從“傳統監管”向“智慧監管”的轉型升級。

一、“雲大物智移”與琿春出口加工區海關監管面臨的新形勢

新興業態飛速發展,監管格局面臨重塑。以雲端計算、大資料、物聯網、智慧城市、移動網際網路為特徵的“雲大物智移”IT技術和產業發展態勢,已使琿春出口加工區的產業形態正在向小型化、智慧化方向發展。針對保稅貨物申報不全、申報差錯,海關係統與企業WMS倉儲資料匹配度,非保稅貨物與保稅貨物集拼管理等傳統監管難點,且現實對策難以實現以資料、資訊等技術為引領等現實難題,如何構建新的一整套與新技術、新業態、新經濟規則相適應的海關監管體系?這些都要使得海關監管面臨格局重塑的現實難題,迫切需要引導企業建設符合海關監管要求的WMS倉儲系統,做大做強琿春出口加工區資訊輔助系統、園區網、綜合業務平臺、場站系統,完成從分散監管到集中監管,實現裝置集中、資料集中、管理集中的新監管體系的改革深化。

技術引領監管重組,卡口建設面臨挑戰。實現監管格局的重塑,以資料、資訊等技術引領的卡口建設勢在必行。目前,海關已憑電子放行資訊辦理貨物出場(庫、區)手續,實現卡口自動核放,海關監管貨物進出特殊監管區域、出口境外或進境內銷,可以按照“無紙化報關”方式申報,琿春出口加工區海關卡口的作用愈加重要。因此,應當堅持科技強關戰略,以先進海關監管技術,加大海關卡口監管現代化建設力度,在卡口監管區域內就近建立H986移動集裝箱檢查站,配備相應的查驗場所,強化海關特殊監管區資訊輔助管理系統、園區網、場站系統對企業管理資料的採集或對接,增加風險甄別、監控分析和風險處置功能模組,從而高海關卡口監管的資訊對稱性,確保卡口監管始終佔據資訊化技術的制高點。

海關改革力度加大,但仍面臨各類風險。當前,全國海關係統正在進行“兩中心三制度”為核心全國通關一體化海關制度改革,海關監管模式將從海關總署、直屬海關、隸屬海關的三級監管體系轉變為兩中心(風險防控、稅收徵管)+隸屬海關的兩級監管體系。兩中心需要行使查驗、驗估、稽查等大量的監管執法活動,職責權力的集中極有可能帶來新的執法廉政風險,一體化改革中不同口岸之間業務型別遷移所導致的監管不到位,稅制由“審定製”向“受理制”轉變所導致科學手段應用,一體化改革中資訊化建設所帶來的資訊難以追溯等一系列亟待解決的問題。同時當前的海關監管模式享有的政策考慮不足,單靠紙本單證追蹤印證方式難以適應,易導致監管漏洞。

二、“雲大物智移”助推海關監管新理念架構

針對“雲大物智移”引發商業模式新變革的形勢格局,有必要通過流程再造、科技創新等舉措構建海關監管新理念架構,重點是建設“智慧監管”。

生態理念監管——智慧監管的根本理念。“網際網路+”作為琿春出口加工區經濟結構改變的新著力點,一方面其有力的促進了經濟發展,另一方面也改變了政府經濟監管模式,因此正確認識“雲大物智移”新形勢下的海關監管就顯得尤為必要。生態監管強調在監管理念上的發展,強調將監管物件歸納在一個生態系統中,在看似雜亂中找出監管的規律性。就琿春出口加工區海關生態監管而言,首要任務就是塑造公平透明、規範有序、可持續發展的加工區生態營商環境,同時以敏銳迅捷、高度智慧的監管反應能力,實現技術監管與有效監管的完美結合。

I5G監管體系——智慧監管的主體架構。海關智慧監管體系理應是職能化(Intelligence)、資訊化(Information)、整合化(Integrate)、自助化(Independent)、網際網路化(Internetplus)的治理體系(Governanecsystem),簡稱I5G監管體系。I5G的本質在於通過高新技術與新型理念進行高效監管,其目標在於建設全資料化的智慧型海關,通過精準分析能力和迅捷處置能力,來塑造規範有序的智慧型海關。實施智慧化作業,通過風險引數把握監管重點。利用科技手段化繁為簡,在電子帳冊作業環節實施智慧作業,實現“引數判別,分類作業”。引入“負面清單”和風險管理的理念,充分應用H2010等資訊化系統,根據政策紅線、企業情況、敏感商品、貿易結構、賬冊執行情況合理設定引數,通過對賬冊申報資料中的企業、商品、手冊等要素欄位進行引數運算,對帳冊設立、變更、核銷等環節自動甄別風險級別和風險點,實施差別化智慧作業,低風險賬冊合理“放”,高風險賬冊科學“管”,配合隨機抽查驗證,統一批量複核,做到“放”不盲目,“管”住重點。

監管模式創新——智慧監管的實踐路徑。監管模式創新是現代智慧海關建設的基礎,必須結合海關監管職能轉變、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新情況,運用雲端計算、物聯網、大資料、人工智慧等“雲大物智移”新技術手段,把海關監管融入萬物互聯之中,促使琿春出口加工區的海關監管在通關作業上實現職能化、資訊化、自助化、網際網路化,具體步驟可以分解為:制定大資料資源共享平臺的建立到資料管理執行標準;建設海關雲端計算平臺;建立海關雲平臺與外部介面;改善現有作業機制流程;最終形成社會協同的監管體系。

三、用好“雲大物智移”,實現海關監管的智慧轉型

就琿春出口加工區而言,應積極抓住出口加工區即將轉型升級為綜合保稅區的有利時機,結合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目標任務,積極打造符合外貿發展形勢的新監管體系,需要圍繞資料監管、迅捷監管、便利監管、隱形監管、協同監管等5個為建設目標,實現傳統監管模式向資訊化智慧海關飛躍。

資料監管——實現監管工作的線上化與資料化。資料監管是“雲大物智移”新形勢下海關智慧轉型的基礎,其本質要求是加強物聯網、雲端計算、大資料等新技術的應用,把海關監管工作線上化和資料化,實現外貿交易、資金流動、供應鏈管理等環節的聯網線上管理,確保徵稅、監管、統計、緝私等海關職能有可依託的線上作業平臺,從而使監管流程、監管物件、執法行為均實現線上的資料化。通過物聯網為監管企業提供線上線下服務,通過雲端計算為海關監管決策提供資訊支援,通過大資料進行海關監管自主智慧風險防控,真正促進“網際網路+海關”的真正融合,實現海關資料監管平臺相關資料資訊的沉澱、積累與挖掘應用,從而科學配置海關監管資源,提高通關服務質量,提升監管工作效益,助力外貿結構調整,全面提升琿春出口加工區的綜合競爭力。

迅捷監管——實現監管平臺的單元化與效率化。研發相關輔助系統,實現跨部門引數生成及輔助分析等功能。按照引數管理需求,開發加工貿易監控預警配套輔助系統或者對原有系統改造,實現引數資料自動生成功能,使輔助系統和金關二期指揮中心、風險監控中心、稽查作業系統、動態資料倉庫等資料有效對接,對經總署、直屬海關和區域稽核中心同意納入到加貿風險引數庫的,可實現自動提取資料、定期自動維護功能;並將H2010作業系統和該輔助系統有機銜接,作業時關員須進一步分析風險的,可無須轉換可以直接連結到加貿監控預警配套輔助系統檢視相關資料。從技術應用來看,需要在雲端計算、大資料等新技術支援下,實現監管平臺的單元化與效率化,即實現申報憑證、實貨監管、物流軌跡、執法制度、統計監督等監管資訊集中彙集挖掘與實時反饋,從而突出規範有效、迅捷可靠的監管處置,提升海關監管的效率。

隱形監管——實現監管技術的資訊化和科學化。傳統海關監管模式主要集中於物流節點的單證檢驗、實物監管,無法達到貨物供應鏈監管的全程化。雖然琿春出口加工區已經基本完成資訊輔助系統、園區網、綜合平臺等建設,對加工區流通貨物的基本資訊均能有效記錄並進行監管,但尚未完全實現監管技術的資訊化和科學化。例如,由於現在資訊輔助系統沒有啟用車體、箱號識別功能,在沒有全部實行電子車牌的情況下,有同品牌、同顏色、不同噸位車輛串掛車牌的風險;同時,以機檢+人工為主要查驗方式,尚未達到智慧監管要求,不僅監管風險較大,而且也增加監管作業成本。海關監管部門應當積極利用大資料技術,完善“商品智庫”建設,真正實現智慧化的倉儲及物流監管資料的線上跟蹤和查詢,儘量減少海關現場監管作業,實現利用資訊科技進行隱形監管。

便利監管——實現監管服務的自助化與多樣化。“網際網路+”時代,傳統貨物、資金、物品通關申報制度已經無法滿足監管服務便捷化的需求,需要建立通用的自助式申報系統,提供給客戶移動申報APP,使客戶通過移動終端就可以完成各項貨物通關申報,從而實現監管服務的便捷化與多樣化。同時,海關應當加快實施精簡審批流程、簡化稅則、優化申報程式等功能化改造步伐,充分利用人臉識別、指紋、聲紋等技術提升通觀身份校驗效率,通過境外支付資訊與申報資訊的關聯查詢,加強對資金流的監控,從而實現便捷化的服務,最終形成自助監管。

協同監管——實現監管主體的廉潔化與協同化。海關作為進出境監督管理職能機構,處在中央與地方、國家與個人企業等各種矛盾和利益的風口浪尖,依法行政、廉潔執法面臨諸多挑戰與風險。應當採取多元化主體的方式來協同監管,構建基於社會信用體系的廉潔化社會綜合監管體系。海關資訊平臺要與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的網路平臺互相連線,通過執法資訊共享機制和決策協商機制,滿足多元利益訴求,實現海關監管、徵稅作業與其他聯檢單位的線上驗核,在實現自身執法效率的同時,構築廉潔高效的執法防線。與此同時,可以利用海關大資料雲平臺為社會提供更多的海關資料服務,實現網路舉報、中介輔助稽查等社會監管協助機制,確保監管主體的廉潔化與協同化。

總之,海關監管需要積極應對“雲大物智移”新挑戰,廣泛運用“雲大物智移”新技術,實現從傳統監管向資訊化監管的飛躍,這既是實現智慧監管的現實舉措,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海關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需要引起足夠的重視與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