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夫·喬布斯傳》
- 喬布斯的介紹
- 普通人對喬布斯印象
1.喬布斯的介紹 個性體現在他創造的產品裡。正如蘋果的核心理念,從1984年最初的麥金塔到整整一代人以後的iPad,—直都是端到端的軟硬體整合,喬布斯本人也是如此:他的個性、激情、完美主義、陰暗面、慾望、藝術氣質、殘酷以及控制慾,這一切都跟他的經營理念和最終的創新產品交織在一起。 這種融合在其個性和產品中的最顯著的特徵之一就是極致。他的沉默跟他的咆哮一樣駭人,他訓練自己可以一直盯著人看而不眨眼。有時候這種極致是迷人的,那種鬼才式的迷人,比如在他熱切地解釋鮑勃·迪倫音樂之深刻的時候,或是在掲幕產品時,無論什麼在他口中都能變成蘋果有史以來最不可思議的產品。然而有時,他的極致又很恐怖,例如當他厲聲譴責谷歌或微軟對蘋果剽竊的時候。 這種極致促成了他對世界的二元論觀點。蘋果的同事們稱其為喬布斯的天才/白痴二分法。你不是這個就是那個,有時候一個人同一天就能得到這兩種評價。這一觀點同樣適用於他對產品、對想法,甚至對食物的看法:不是“史上最棒”,就是差勁兒、腦殘、沒法兒吃。因此,發現任何瑕疵都可能引發喬布斯一頓咆哮。一道金屬塗層、一顆螺絲釘的曲線、一隻機箱上藍色的深淺、一款導航螢幕的直觀性——他會一直罵它們“爛透了”,直到某個時刻他突然稱讚它們“完美至極”。他把自己看做」個藝術家,他也確實是,所以他縱容自己具有藝術家的性情。 他對完美的追求使得他要求蘋果對每一款產品都要有端到端的控制。如果看到偉大的蘋果軟體在其他公司的蹩腳硬體上執行,他就會渾身難受,甚至更糟;同樣,一想到讓未經稽核的應用或內容汙染蘋果裝置的完美,他也會有過敏反應。這種把硬體、軟體和內容整合成統一系統的能力使他可以貫徹簡潔的理念。天文學家約翰尼斯·開普勒(JohannesKepler)曾說過,“自然喜歡簡涪與統一”。史蒂夫·喬布斯也這麼說。 數字世界最根本的分歧是開放與封閉的對立,而對一體化系統的本能熱愛讓喬布斯堅定地站在了封閉一邊。從家釀計算機俱樂部傳承下來的黑客精神傾向於開放的方式,幾乎沒有中夾控制,人們可以自由地修改硬體和軟體、共享程式碼、用開放的標準寫程式、避開專利系統,有跟多種裝置和作業系統相容的內容和應用。年輕的沃茲尼亞克就曾在那個陣營:他設計的AppleII就很容易拆開,而且預留了很多插槽和埠可以讓人隨心所欲地使用。而從麥金塔開始,喬布斯成為了另一個陣營的開創者。麥金塔就像是一部電器,硬體和軟體緊密結合,無法修改。這犧牲了黑客精神,卻創造出一種無縫而簡單的使用者體驗。 之後喬布斯下令,麥金塔的作業系統不會供其他任何公司的硬體使用。微軟則採取截然相反的策略,允許Windows作業系統在各種機器上授權使用。這雖然沒有催生出最優雅的計算機,但是卻幫助微軟統治了作業系統世界。當蘋果的市場份額縮小到5%以下時,微軟的策略被視為個人電腦領域的勝利者。 然而從長期看,喬布斯的模式證明是有一些優勢的。當其他計算機制造商都在商品化時,蘋果即使以很小的市場份額都能保持極髙的利潤率。例如在2010年,蘋果的收入只佔個人電腦市場的7%,但是卻獲得了營業利潤的35%。 更重要的是,在21世紀初,喬布斯對於端到端一體化的堅持使蘋果得到發展數字中樞策略的優勢,讓使用者可以桌上電腦跟各種便攜裝置無縫連線。例如,iPod就是這個緊密接合的封閉系統的一部分。要使用它,你就必須使用蘋果的iTunes軟體,並從iTunes商店下載內容。其結果就是,iPod高雅而令人愉悅,正如後來的iPhone和iPad—樣,跟那些不提供端到端無縫體驗的雜牌競爭產品形成鮮明的對比。 這個策略行之有效。在2000年5月,蘋果的市值是微軟的1/20。到2010年5月,蘋果超過微軟成為全球最有價值的科技公司。到2011年9月,蘋果的價值髙出微軟70%。2011年第一季度,Windows個人電腦的市場份額縮水1%,而Mac的市場份額增長了28%。 彼時彼刻,移動裝置領域烽煙再起。谷歌採取了開放策略,其安卓作業系統可供任何平板電腦或手機制造商使用。到2011年,谷歌的移動市場份額與蘋果持平。安卓系統開放策略的不足之處在於其導致的分裂狀態。不同的手機和平板電腦製造商把安卓系統修改成了幾十種不同的版本和風格,難以開發一致的應用程式或充分利用其特性。兩種策略都有其優點。有些人希望擁有使用更開放系統的自由,並有更多的硬體選擇;其他人顯然更偏愛蘋果緊密的整體性和可控性,這使得產品介面更筒單、電池壽命更長、更易於操作、內容處理更容易。 喬布斯理念的缺陷是,他那想愉悅使用者的慾望導致了他不願意對使用者授權。對開放環境最有思想的倡導者之一是哈佛的喬納森·齊特林(JonathanZittrain)。在他的著作《網際網路的未來:光榮、毀滅與救贖的未來》(TheFutureoftheInternet—AndHowtoStopIt)中,開篇就是喬布斯介紹iPhone的場景,他警示世人,用“被一個控制網所束縛的無菌器材”來代替個人電腦會有怎樣的不良後果。反應更強烈的還有科裡·多克託羅(CoryDoctorow),他在波音波音(BoingBoing)網站撰寫了一篇宣言,題目叫“我為什麼不會買iPad”。“它的設計中融入了很多周到的想法和精巧的元素,但是也有對其主人顯而易見的輕蔑。”他寫道,“給你的孩子們買一部iPad並不會使他們認識到世界是要你們去剖析與重組的。它會吿訴你的後代,即使是換電池這樣的事情你也必須要留給專業人員去做。” 對於喬布斯來說,一體化的理念事關對錯。“我們做這些事情並不是因為我們是控制狂。”他解釋說,“我們做這些是因為我們想創造偉大的產品,因為我們關心使用者,因為我們願意為全部的體驗負責,而不是去做別人做的那些垃圾。”他相信他是在為人提供服務,“人們在忙著做他們最擅長的事情,他們希望我們去做我們最擅長的。他們的生活很繁忙,他們有其他事情要做,而不是去想怎樣整合他們的計算機和電子裝置。” 這種理念有時會跟蘋果的短期商業利益發生衝突。但是在一個充斥著低劣裝置、雜牌軟體、難以預測的錯謨資訊和惱人的使用者介面的世界裡,這種理念帶來了以迷人的使用者體驗為特徵的非凡產品。使用一款蘋果產品可以像走在喬布斯喜愛的京都禪意花園裡一樣,讓人肅然起敬,而這兩種體驗都不是通過崇尚開放或百花齊放來實現的。落在一個控制狂手裡的有時候感覺也不錯。 喬布斯的極致還表現在他的專注力上。他會設定優先順序,把他鐳射般的注意力對準目標,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過濾掉。如果他開始做某件事——麥金塔早期的使用者介面,iPod和iPhone的設計,把音樂公司引進iTunes商店——他就會非常專注。但是如果他不想處理某件事——法律糾紛,業務事項,他的癌症診斷,某件家事——則會堅決地忽視它。那種專注使他能夠說不。他只保留幾個核心產品,砍掉一切其他業務,讓蘋果回到正軌。他剔除按鍵讓電子裝置簡單化,剔除功能讓軟體簡單化,剔除選項讓介面簡單化。他把這種專注的能力和對簡潔的熱愛歸功於他的禪修。禪修增強了他對直覺的信賴,教他如何過濾掉任何分散精力或不必要的事情,在他身上培養出了一種基於至簡主義的審美觀。 遺憾的是,禪修未能使他產生一種禪意的平靜或內心的平和,而這一缺憾也是他遺產的一部分。他常常深深地糾結和不耐煩,這些個性他也無意掩飾。大部分人在大腦與嘴巴之間都有個調節器,可以調整他們粗野的想法和易怒的衝動。喬布斯可不是。他很看重自己殘酷誠實的一面。“我的責任是當事情搞砸了的時候說實話而不是粉飾太平。”他說。這一點使他富有魅力又能鼓舞人心,但也使他有時候,用技術詞彙來說,像個渾蛋。 安迪·赫茨菲爾德有一次告訴我:“我真的特別想讓史蒂夫回答的一個問題是,‘為什麼你有時候要那麼刻薄呢?’”甚至喬布斯的家人都奇怪,他到底是先天缺少能避免亂箭傷人的過濾機能呢,還是有意迴避了那個機能。喬布斯稱是前一種。“我就是我,你不能期待我成為另外一個人。”在我問這個問題時,他回答說。但我認為他其實本來可以控制自己,如果他想的話。當他傷害別人時,並不是因為他感情上意識不到。正相反,他可以把人看透,明白他們內心的想法,知道如何隨心所欲地結交他們,誘惑他們,傷害他們。 其實喬布斯人格中令人不快的一面並非必要。那對他的阻礙大於幫助。但有時候那確實能達到某種目的。禮貌圓滑、會小心不去傷害別人的領導者,在推動變革時一般都沒那麼有效。數十名被喬布斯辱罵得最厲害的同事在講述他們冗長的悲慘故事時,最後都會說,他使他們做到了做夢都沒想到的事情。 喬布斯的傳奇是矽谷創新神話的典型代表:在被傳為美談的車庫裡開創一家企業,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價值的公司。他沒有直接發明很多東西,但是他用大師級的手法把理念、藝術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創造了未來。他欣賞圖形介面的威力,就以施樂無法做到的方式設計了Mac;他領會了把1000首歌裝進口袋的快樂,就以索尼盡其全部資產和傳承都無法成就的方式創造了iPod。有些領導者通過統攬全域性去推進創新,有些是通過把握細節。喬布斯兩者兼顧,不懈地努力。正因如此,30年間他推出的一系列產品改變了一個又一個產業: ●AppleII,採用沃茲尼亞克的電路板並把它變成第一臺不再僅供業餘愛好者使用的個人計算機。 ●麥金塔,引發了家用電腦革命並普及了圖形使用者介面。 ●《玩具總動員》和其他皮克斯大片,開創了數字影像的奇蹟。 ●蘋果零售店,重新塑造了商店在品牌定義中的角色。 ●iPod,改變了我們消費音樂的方式。 ●iTunes商店,讓音樂產業重獲新生。 ●iPhone,把行動電話變成了音樂、照片、視訊、郵件和網路裝置。 ●應用商店(AppStore),生成新的內容創造產業。 ●iPad,推出平板計算技術,為數字報紙、雜誌、書籍和視訊提供了平臺。 ●iCloud,使計算機不再擔任管理我們內容的中心角色,並讓我們的電子裝置無縫同步。 ●蘋果公司本身,喬布斯認為這是他最偉大的創作。在這裡,想象力被培育、應用和執行的方式極具創造力,使蘋果成為了全球最有價值的公司。 他很聰明嗎?不,不是格外聰明。應該說,他是個天才。他的奇思妙想都是本能的、不可預見的,有時是充滿魔力的。他真是數學家馬克·卡克(MarkKac)所說的那種魔術師天才,他的洞見會不期而至,更多地要求直覺而非大腦的處理能力。他像個探路者一樣,可以吸收資訊,嗅到風中的氣味,對前路先知先覺。 史蒂夫·喬布斯就這樣成為我們這個時代的一位企業管理者,一個世紀以後他一定還會被人們銘記。在歷史的萬神殿裡,他的位置就在愛迪生和福特的身旁。在他的時代,他超越眾人,創造了極具創新性的產品,把詩歌和處理器的力量完美結合。他的粗暴使得跟他一起工作既讓人不安又令人振奮,而他藉此打造了世界上最具創造力的公司。他能夠在蘋果的DNA中融入設計的敏感、完美主義和想象力,使之很可能,甚至此後幾十年,都是在藝術與科技的交匯處成長得最茁壯的公司。
2.普通人對喬布斯印象 無論如何恭維喬布斯對於我們普通人並沒有什麼用,但是喬布斯卻讓我們知道 1.直覺和思維是一塊硬幣的正反面,世界很大很神奇,而我們只是知道思維的、邏輯的世界。 2.叛逆,不要按照大部分人的期望來做事情,不要聽從大部分人的想法和建議。誰說大部分人就是對的?誰說除了你們說的就沒有其他路其他的東西了?think different,不是不一樣地思考,而是想~不同。 3.大公司和創業公司做的事情基本類似,都是成立一些自己認為有前景可以掙錢的專案或產品,都是需要創新,並沒有因為公司大小而區分。 4.有時候確實需要一些理想的情況來激勵自己,每個人都認為世界本不應該是這樣子的,但是由於現實原因、種種外部條件約束,不得不委屈自己做自己不願意做的事情。很想像喬布斯這樣做一些事情不是為了錢,而是做自己心裡最底層最原始衝動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