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671103《Java程式設計》第五週學習總結
教材學習內容總結
1.面嚮物件語言特性:封裝性,繼承和多型;
2.類是java程式的基本要素,一個原始檔由若干個類組成,類定義包括類宣告和類體,格式為:class 類名{類體內容}
類體中由成員變數的宣告和方法的定義組成,當類名由幾個單詞複合成時,每個單詞的首字母要大寫。
3.變數和方法命名:名字的首單詞的首字母用小寫,如果名字由多個單詞構成,從第二個檔次開始的其他單詞的首字母用大寫。
4.類的方法包括構造方法,例項方法和類方法。其中類方法可以由該類的物件呼叫,也可以用類名呼叫,而例項方法只能由物件呼叫。而當用類建立物件時,就使用構造方法,且構造方法沒有型別。
5.可變引數是指在宣告方法時不給出引數列表中從某項開始到最後一項引數的名字和個數,但這些引數型別必須相同,可變引數使用"...”表示引數,這些引數型別必須相同。
6.用類創造物件時,類中例項變數會被分配記憶體空間。
7.類體中成員變數分為例項變數和類變數,用static修飾的稱作類變數(靜態變數),否則為例項變數。其中①不同物件例項變數互不相同,佔用不同的記憶體空間。②所有物件共享類變數,分配給物件的這個類變數佔用相同的一處記憶體。
8.方法過載:一個類中可以有多個相同的名字,但這些方法的引數必修不同,包括:①引數個數不同;②引數列表中對應的某個引數型別不同。
9.this關鍵字代表呼叫當前方法的物件,this可以出現在例項方法和構造方法中,但不能出現在類方法中。
10.在編寫java原始檔時,可以使用import語句引入有包名的類。
11.物件訪問自己的變數以及呼叫方法受訪問許可權的限制。
教程學習中遇到的問題和解決方案
這一週學習了第四章 類與物件,因為之前C語言,c++都學過了,所以上課時老師講的有點快,很多點都需要自己重新去看。但發現我也很多都忘了誒。只能在課餘時間好好把課本再重新過一遍,還是要好好學習。
程式碼除錯中的問題和解決過程
在eclipse上將第四章所有例子都運行了一遍,但其中有好幾個例子都有點看不懂,儘管照著課本打執行結果跟課本一樣,但還是不清楚程式碼的意義。將不清楚的程式碼儘量找室友同學問清楚。
學習進度條
程式碼行數(新增/累積) | 部落格量(新增/累積) | 學習時間(新增/累積) | 重要成長 |
目標 | 5000行 | 15篇 | 200個小時 |
第一週 | 200 | 1 | 3 |
第二週 | 500 | 2 | 12 |
第五週 | 1000 | 3 | 16 |
參考資料
java實用2教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