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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人看政治:領土問題比如釣魚島問題可以用錢解決麼?

               

釣魚為什麼會有所謂的主?

這位準備賣島給日本政府的島主叫慄原國起,是日本埼玉縣的一位企業家,他的家族是當地的大地主。為了講清這來龍去脈,還是要追溯到100多年前才行。我下面說的只是轉述日本政府對釣魚島歷史的看法,中國政府肯定是不承認滴,也和我本人的看法無關。按日本政府的觀點,釣魚島最早是一個叫古賀辰四郎的日本人於1884年發現的,1895年初正式劃歸沖繩縣管轄。(而按中國政府的觀點,釣魚島則是1895年在馬關條約下,作為臺灣的附屬島嶼割讓給日本的)1896年,日本內務省無償把釣魚島租借給古賀辰四郎開墾,為期30年。此後,古賀家族就開始在釣魚島上造碼頭、加工海產品還有種植些農作物什麼的。到1909年時,據統計大概有90戶200多人住在島上。1918年古賀辰四郎去世,他的兒子古賀善次繼承了釣魚島的產業。1926年30年期滿後,古賀善次繼續向日本政府付租金,1932年正式向日本政府購買了釣魚島。此後一直到太平洋戰爭爆發,古賀家才從釣魚島離開,自此釣魚島上便沒有常住居民了。二戰結束後,包括釣魚島在內的琉球群島就暫歸美軍管理了。1972年美國將琉球的行政權還給日本後,埼玉縣大宮市慄原家族的慄原國起就向古賀善次買下了釣魚島的兩個附屬小島。1978年古賀善次去世後,他的遺孀古賀花子把釣魚島也一併賣給慄原國起了。不過慄原國起也沒有將釣魚島用作開發,而是將其租借給日本政府管理,然後每年向政府收一筆租金,直到今天。

領土問題比如釣魚島問題可以用錢解決麼?

日本購買釣魚島定的價格是20.5億日元,摺合人民幣1.6億,那麼我們要是出16億,可以讓日本放棄釣魚島麼?我記得,美國的阿拉斯加,就是從俄國買的吧。購買阿拉斯加的時代還不是現代民族國家時代。那個時代土地買來賣去搶來讓去的很多。現代國家觀念已經不容許這種行為的出現,任何國家的國民都不可能允許自己的領土被買賣。一般獲得類似釣魚島這種聲稱卻不佔有的領土有以下幾種方式:1. 戰爭,最直接的方式。沒什麼可說的。2. 邊界劃線的複雜談判,中國與邊界各國陸地領土劃界基本都是這樣確定的,雙方充分依照傳統線、控制線、符合各自戰略需要的地區、符合各自政治需要的地區等交換土地,反覆談判確定最終領土歸屬。其中雙方各損失點佔據的土地,收回點聲稱卻未佔據的土地。3. 暗中交易,即用經濟利益或政治利益獲取土地利益,有少數成功案例,最近最典型的是黑瞎子島,基本上算是給了中國,後面顯然有經濟交易。之前有中方向北越出讓白龍尾島,換取北越對中方收復西沙支援等行為。第三種辦法數量很少難以為例,因為它需要的最關鍵因素是雙方低調而默契,因為整個交易是需要幕後進行,瞞著兩國百姓的。因此對缺乏默契又實力相當的中日,釣魚島問題可能“和平擱置”,卻完全不可能“和平解決”,更不可能“經濟解決”。不僅如此,南沙(中-越菲馬印尼汶萊)、獨島(日韓)、北方四島(日俄)都不可能通過交易的方式確定歸屬,約旦河西岸這種矛盾更大的就不提了。各方都太高調,不可能形成中俄在黑瞎子島問題上低調的默契,除了開戰沒有任何解決的可能。

一些很重要的對釣魚島的資料:

1、釣魚島真的很關鍵。因為涉及中日雙方對海岸線的劃分。中方觀點是,按大陸架方法(也是較普遍方法),由下圖可以看出,大陸架由大陸直接而下(旁邊是沖繩海槽),如果釣魚島是中方領土,那麼獲得海岸線是十分巨大的。如果釣魚島是日方領土,那麼中國的這個前提就沒有了,因為釣魚島就在這個大陸架上,所以如果以大陸架方法來分海岸線,那麼釣魚島至關重要。(圖來源:ccthere.com/topic...)日方觀點:中間線。但是遵循以往案例:比如1969年,聯邦德國與丹麥荷蘭爭奪北海EEZ的時候,如果按照所謂的“中間線原則”,聯邦德國將只能分到很少的一部分;但聯合國海洋法庭以1)人口比例2)海岸線長度等原則出發,將大部分EEZ判給了聯邦德國。(來源:

ccthere.com/article...“中間線觀點”站立基礎很薄弱,更突顯釣魚島對於石油地位的影響巨大。另:補充一張東海現開發氣田和中日方主張的分隔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