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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有哪些坑,你知道嗎?

  本文為純原創文章,應朋友邀請而編寫。文章花費了筆者大量的精力投入。琢磨著如何行文,怎麼樣通俗點,提煉出有用的觀點來,放在標題中。目標的解決廣大求職者的最關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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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理解篇

  1、理解A股、B股、C股等

  2、通俗理解期權

       1.2.1、期權

       1.2.2、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區別

       1.2.3、為什麼老闆這麼熱衷於搞期權

  3、隨處可見的ADR

二、期權行權時需要注意的坑

    4.1、未上市行權障礙

   4.2、考慮期權以後被稀釋的情況

   4.3、要考慮公司被賣掉的情況

   4.4、注意期權合同裡的附加條款

   4.5、公司上市之前被解僱

   4.6、認真看合同裡的行權條件

   4.7、故意推遲上市

   4.8、與中國公司籤vs與外國公司籤

   4.9、避免白乾:被公司收回期權的情況

三、期權其他注意事項

   3.1、行權資格不及時用就失效

   3.2、需瞭解股票的解禁期

   3.3股票套涉及到納稅

                  前言

筆者以前也在網上看過一篇文章,文中說的是這樣一個事情:一位技術員加入一家創業公司,老闆給他期權,還簽了期權協議。但是在幹了2年後,離開公司了,問公司要行權,結果是-

中國法律不支援行權。曾經加入這家公司,無償加班,於是感覺自己被坑了似的。現在好多的網際網路公司都喜歡弄期權。公司言必稱期權,變成了創業公司吸引人加盟的畫餅。

有了白紙黑字,員工就會覺得,這總不會騙人了吧,因為公司有合約,白紙黑字都簽字了呢。

而實際卻存在一個這樣的現象,非常普遍:員工對期權方面將要面臨的坑,不是很清楚。在法律知識方面是弱勢的。

一般公司制定期權協議的時候,都得到人力資源專家和法律專家給予建議,他們在勞動合同和法律知識方面是專家; 而這些人是為公司服務的,當然會爭取讓老闆利益最大化。

對於員工,他們並沒有這樣專業人員的去協助,在面對長達十多頁的期權協議,又是英文的,只能硬著頭皮去看,其實看了也不太瞭解裡面可能存在的陷阱。公司方面明明知道未來將會存在什麼風險,仍然會祕而不宣。

是的,現在網際網路上這麼多資訊,查詢好方便。員工也可以去查到相關資料。但筆者發現,期權方面的文章,寫得都不夠全,資料是零零散散的。比較費時。有的文章只寫了某一個方面,只談了海外公司行權的障礙,其他方面沒說,所以不夠全面;而有的文章解釋時也不夠深入。

怎麼辦?所以筆者決定,專門針對打工一族的來寫這樣一個話題,希望通過多方面來介紹期權方面的知識,讓打工一族跳過一些坑。

概念理解篇

1、理解A股、B股、C股等

很多炒股的人,估計很清楚A股,B股,但是很多工薪族不瞭解什麼是a股,什麼是b股。什麼又是a股上市公司b股上市公司。

     經常看新聞說,某某公司要回歸A股。有必要來了解什麼是A股,什麼是B股等這樣對於瞭解給員工的期權的時候,才有意義。

    A:在國內大陸上市發行的股票,叫做A股。目前,中國大陸地區,就深圳、上海兩個股票交易所,所以在這兩個股票交易所上市發行的股票都叫做A股。

      怎麼區別是深圳上市還是上海上市的股票呢? 有個技巧

     深圳上市的股票程式碼以000001002開頭,其中002開頭的是中小板指數;上海上市的企業是以600601開頭。

B: 也是在中國大陸上市發行的股票。那跟A股什麼區別呢? A股是針對國內的股民為物件的所以購買單位是人民幣B股是針對外國的投資者的。所以購買單位是外幣。國內投資者要想購買,必須是開外幣賬戶。

針對AB股票的補充知識:經常會看到ST板塊股ST其實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 縮寫,意即“特別處理”,概括起來就是要特別處理的股票

它的來源是:1998年4月22日,滬深交易所宣佈,將對財務狀況或其它狀況出現異常的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在簡稱前冠以“ST”,因此這類股票稱為ST股

從上面可以看出,針對的是在上海、深圳發行的股票,財務狀況出現異常,證監會進行保護,怎麼個保護法?每天的漲幅度不能超過原股票價的5%;每天的跌幅不能超過原股價的5%。經常說的跌漲停,就是這個意思。一個股跌得太厲害了,漲得太厲害了,也不行,證監會會納入到ST板塊股中去。

C:太術語化了。沒搞明白。網上解釋如下,

C上市公司非流通法人股C市場指的就是法人股的規範轉讓而產生的無形市場,C就是進入協議轉讓的法人股,俗稱股東。

據人說,現在的新三板,就相當於c股。因為都是協議轉讓,股票都不是流通股(在市面上公開自由轉讓就是流通股)

不用過度研究,不常見。其實已經被新三板替代了。瞭解新三板市場。

D

德國與中國合資建了一個中歐國際交易,在這個交易所發行的股票,就是D股。

中歐所是沒多久才成立的,2015年11月19日正式德國法蘭克福開業

上海證券交易所、德意志交易所集團、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此前簽署三方協議,按照40%、40%和20%的比例,共同投資2億元人民幣在法蘭克福成立中歐國際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簡稱:CEINEX)。

    H股:H其實就是HOngKOng的第一個字母。因為香港的英文稱呼是HOngKOng。一個公司跑去香港上市發行股票,那麼這種股稱為H股。

              以國企為主,所以又稱紅籌股。

    N股:美國紐約市的英文名字是New York。使用N來表示,在美國紐約股票交易所發行的股票。

    S: 新加坡英文稱呼是:Singapore。取名字的第一個英文字母S來表示是在新加坡發行的股票。

  新三板市場:叫做定向市場。為什麼叫做定向市場? 定向融資的。定向的目標是誰?普通的股民並不能去新三板市場購買股票。只能是資產超過500萬的人,才能去開帳號投資買股份。定向的目標就是這些群體。

新三板有個比較大的特點,不能公開發行股票。也就是,不像A股,B股這些股票,可以在股票市場自由轉讓(炒股)。這樣就很難套現,價格也炒不上去。

上新三板,公司不需要盈利,哪怕是虧損的公司都可以上。

由於不能公開進行交易,所以就算你所在的公司拿了期權,公司上了新三板,也不能轉手賣給股民,不能公開進行交易。

2、通俗理解期權

1.2.1、期權

期權的英文叫法是:Option

期權,約定日期擁有某種權利。什麼權利?可以以某種約定的低價購買股票的權利。

比如:期權協議中約定,在某年某月某日,員工可以享受一個權利,以每股3塊錢,購買公司的5千股股票的權利。

這麼看,通俗點說,就是能以低價購買多少股的權利。價格當然不是隨便定是,在協議中約定好的。

到時候賺一個差價。約定3塊錢購買5千股。股票價格漲到了10塊錢一股,那麼自己就賺7塊錢一股了。

誤解:一些員工以為自己拿了期權(option),自己就是公司的股東的。

這點是錯誤的。沒有投票權,不是股東來著。期權也只是一種低價購買的權利而已。抓住其中的關鍵字比較重要:某種價格購買的權利一定條件才能行權

當然公司也不可能讓你具備投票權的。你並不是公司的股東,明白這點非常重要,避免自己心裡期望越大,失望心情越大。

期權的行權年份一般是4年,4年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算的呢?

從工作年限後往後開始算4年。而不是從上市成功日期後往後推算4

1.2.2、期權和限制性股票區別

ESOPEmployee Stock Ownership Plans的縮寫,翻譯過來是員工持股計劃。期權是員工持股計劃的一種辦法(還有其他辦法,已經上市的公司是直接發放限制性股票也是員工持股計劃的一種)。

期權(option)和限制性股票(restricted stock unit,RSU)都是員工持股計劃的具體方式。如何區別期權和限制性股票?

筆者一般這樣理解:期權是針對未上市的公司,約定未來低價購買股票。限制性股票,是針對已經上市的公司。直接發放股票,由於股票限制了條件,要滿多少年才能拿到。所以叫做限制性股票。

公司如果不能上市,期權其實就廢紙。對員工,沒有什麼實際意義。

1.2.3、為什麼老闆這麼熱衷於搞期權

筆者有時候也在想,為什麼很多老闆這麼熱衷於搞期權?

期權是老闆請客,市場買單。

現在很多創業公司,言必稱期權,沒有期權,都不好意思說自己的公司了。

當筆者深入去研究期權後,會發現:這對於老闆真心是非常划算的。怎麼說? 用這個空頭支票可以少發工資,可以讓大家無償地加班。用這個空頭支票吸引、留住員工。反正行權,要收點錢的,老闆也並不冒什麼風險。

對此,外國人寫文章這樣描述的,杜國棟律師翻譯過來了,如下:

我幾乎可以聽到創始人的反對意見響徹整個山谷。他們說:如果你是臉書、谷歌和優步的早期員工呢?事實上,這種論調我經常聽到。這是許多創始人的特殊欺騙手段。他們在自己並未創造任何事蹟的時候,已經把自己比作了傳奇人物。

這些創始人動不動就不自量力地與谷歌和臉書等創業傳奇相提並論。如果你不能接受

你就必須認清這個現實,即:員工股權只是一個工資談判手段。它的目的是說服你接受一個較低的工資。股權安排僅僅是公司降低其成本的多種方式之一。

如果你不信,那咱們試著做一個實驗:下次你得到一份創業公司的工作時,建議你跟公司協商,將這個工作附帶的股權兌換為期權的現金價值。也就是說,你要求的薪酬是:招聘啟示上說明的工資,以及授予股權所對應的現金。看看有沒有公司能答應。祝你好運!.......................

文章的意思歸納起來就是:對於老闆而言,期權是用來說服接受一個較低的工資、更多的加班時間的方式。最後是市場買單。對於老闆而言,確實是一本萬利的事情。

公司在設計採用期權的時候,往往會諮詢專業的律師,讓他們來起草協議。對於其中的風險,律師會告訴他。因為律師是拿老闆的諮詢費,當然要替老闆考慮,把裡面可能存在的問題早告知了老闆。而員工往往不太清楚期權存在的法律問題,誰來告訴你?簽訂合同的時候,可沒人跟你說未來存在的風險:涉及到被稀釋掉、限制性條款等。員工往往覺得,有期權,還有白紙黑字的合同,那自己就是股東了。

有些人還覺得,自己很重要。因為是很重要的員工,老闆才會授予期權。信心滿滿的。

對於期權,老闆不需要投入賺到的錢給員工去分。這多爽。一張空頭支票。

一些老闆,自己都不清楚期權和股權,為了趕上潮流,為了方便吸引到人,也是說有期權。

3、隨處可見的ADR

海外上市與ADR的關係

之所以要介紹ADR,是因為中國的很多企業,想實現去美國上市,一般都是這樣的操作方式:

在美國以外的國家,註冊一家公司。比如典型的是開曼群島註冊比較方便。然後開曼群島這家公司,去美國上市。

讀者會好奇:為什麼要去這些島嶼註冊公司?搞得這麼麻煩幹嘛?

因為這些島嶼有一些好處:稅收少、不需要驗資、股東資料絕對保密、不用在註冊地開股東大會等。

接著,這家開曼島的公司,外資公司的名義去美國股票市場發行股票

看下面新聞:

優酷與土豆進行合併,成立一家新的公司"優酷土豆公司"。優酷股東及美國存託憑證持有者將擁有新公司約71.5%的股份。土豆股東及美國存託憑證持有者將擁有新公司約28.5%的股份。

實際上,優酷和土豆兩家公司都是以ADR的方式在美國上市的。所以他們發行的都是美國存託憑證給股民。公司合併,原來持有存託憑證的股民怎麼辦?採用了換股合併的方式。土豆所有已發行和流通中的A類普通股和B類普通股將退市,每股兌換成7.177股優酷A類普通股;土豆的美國存託憑證 (Tudou ADS)將退市並兌換成1.595股優酷美國存託憑證(Youku ADS)。每股Tudou ADS相當於4股土豆B類普通股,每股Youku ADS相當於18股優酷A類普通股。

ADR的產生背景

ADR的英文全稱為American  depositary receipt,depositary存放處,receipt是收據的意思。翻譯為美國存託憑證顧名思義,本質是一個憑證。

接著上面的例子說,由於開曼群島的這家公司,並不是在美國註冊的對於美國而言,他是也外資公司

由於美國證券法律規定

規定一:在美國上市的企業,不能是外資公司。註冊地必須是在美國。於是,外國的公司,要想在美國發行股票進行融資,那麼就必須在美國註冊一家公司來發行股票才行。但這對於公司來說,比較麻煩。

規定二:美國國內的投資者,只能購買美國資本市場上流通的股票不能購買美國國外的股票。

上面的兩個限制條件,導致了:外國公司進不到美國去發行股票,美國國內的錢投資不出去。

於是,美國人J.P摩根為了方便美國人投資英國的股票發明了存託憑證。

具體操作辦法為:美國的銀行去國外購買一定數量的股票(指定公司的)。比如2億份股票。存放在銀行裡面。然後打包銷售給美國國內的人,以美元形式來算價格,這樣美國的股民是可以直接用美元來購買,返股息的時候也直接是美元。

這種體系下,會按照一定比例來做對應關係。比如1股外國的股票對應著一份美國國內的股票。或者2份、3份對應著美國國內的一股。ADR是一個憑證。上面會寫著,每份ADR表示了實際多少個外國普通股(ADS)

中國公司<<<<<股票賣給<<<<美國銀行(存託銀行)<<<<<發行ADR<<<<<美國股民

ADR是存託憑證,一張憑證!ADS是存托股份,一張ADR實際表示了多少股份(ADS)

總結:根據美國的法律限制,美國以外的公司,常常使用ADR方式去美國發行股票美國的銀行購買這家開曼群島公司的股票,然後打包以美元的形式發行給美國的股民來購買。美國的股民購買的是美國存托股份(英文縮寫是ADS)

二、期權行權時需要注意的坑

4.1、未上市行權障礙

計劃有時候卻趕不上變化的,當初跟公司是約定4年後可以完全行權,每年可以獲得25%。可是,會出現預料不到的情況,自己需要離開公司了,想行權。你打算離職,你跟老闆說,我要行使期權。答覆是:公司沒上市,中國的法律不支援未上市公司行權。

筆者在跟身邊的打工族聊起這個情況的時候,他們覺得很正常:你離開公司了,期權當然沒有啦。

從這個想法,可以看出,很多人忘記了一點:你當初加入公司是為了什麼? 如果是為了工資,那就按照行情的工資來。你忍受的是低薪、免費無償加班,就衝著那個期權的回報。所以,其實這是你應該得的。

法律的弱勢方

很多公司在與員工簽署期權合同的時候,並都沒有告訴員工這裡會存在障礙和風險。而公司制定期權協議時,往往是經過人力資源和法律專家給予專業建議的。所以員工往往是弱勢,他們只能自己去讀一堆的法律條文,而且還是英文的法律條文。

為什麼未上市公司行權會存在障礙?筆者查閱法律知識,歸納起來有兩個方面原因。

原因一:因為期權只有海外公司才有的概念

談到期權專門指海外上市公司。國內公司只有股權。

先了解一下期權和股權的區別

國內的法律只有股權(工商局備案)概念,沒有期權的概念。所以,只有準備去海外上市的公司才有期權的說法。美國法律則是支援期權的。

如果你呆的公司,是在國內註冊的,那麼就是國內公司,就按照國內法律來。如果是在國外註冊(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那麼就是國外公司,會按照國外法律來實行。

所以呢,要談到期權的話,其實是指去準備海外上市的公司。

原因二:持股海外公司會涉及到外匯管制問題

員工行權的時候由於這家公司是準備在美國去發行股票。那麼它會註冊成海外公司(開曼島、維京島)就需要把人民幣換成美元,用美元去美國購買股票。

如果要套現退出,賣掉成美元后,要換成人民幣。人民幣換成美元、美元換成人民幣,這就是外匯交易。

由於中國是嚴格外匯管制的國家,這種外匯交易必須按照外匯管理局的規定來進行。不符合規定的,銀行不會給辦理外匯購回結匯手續。

外管局並沒有規定未上市的境外公司如何操作期權導致無法律依據於是,很多沒有上市的海外公司,當員工要求行權的時候,他們會以外管局沒有規定為由,拒絕為員工辦理行權。

2014年的時候,國家外匯管理局雖然頒佈了《關於境內居民通過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資及返程投資外匯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匯發[2014]37號),未上市公司的員工期權也是可以辦理外匯登記的。但是,在實際操作中,外管局還是沒有放開,仍然辦不了外匯登記。

有什麼解決辦法嗎?

筆者覺得一般兩種辦法:

方法一, 在合同中約定,留著期權,等到上市後可以去行權。

其實這樣操作的公司公司也不少。雖然外匯局是有限制。離職後可以暫時不行權。等到公司上市後,去行權。筆者看到那個搜房網的員工與公司打官司的案例,就是這樣的。

方法二、解除勞動合同後可由公司進行回購期權。公司沒上市,沒法行權。可以回購期權。比如原來有3塊錢價格認購的權利,公司回購的時候,用10塊錢(只是舉例)。讓員工離職的時候,多少有點補償。

4.2、考慮期權以後被稀釋的情況

優酷就出現這種情況。老員工的股權被稀釋掉了。

很多打工族不知道有這麼個情況。筆者跟一些同事提起稀釋,他們確實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有人疑惑,怎麼會被稀釋掉呢?

答:因為需要繼續融資。別人投錢給公司,肯定是要佔公司股份的嘛。那這些股份從哪裡來呢?要從原來公司的股份中,拿一部分去給新的投資人。

讓出誰的股份呢。創始人的,還是員工的? 創始人又出多少,員工又出多少? 一般是按照比例來稀釋。比如創始人稀釋掉1份,員工則稀釋掉10份。

根據網上資料,優酷當時被稀釋的比例是:18:1優酷是這麼操作,自己稀釋1,則員工要稀釋掉18。這就是1:18的比例,對外宣稱是為了保證創始人對公司的絕對控股。一般期權在3W以上,稀釋之後普通員工的股票大概有1000股左右

現在筆者明白了那句話,關鍵是決策權掌握在誰手裡。基層沒有決策權,那麼就算你有股權,也意味著是被刀宰割一樣的。因為決策層可以用各種辦法來獲取員工應有的利益。比如稀釋股份。決策層導致股價下跌。員工結果得不到什麼。

有人看到這裡,會感嘆:果然發財不是那麼容易;數年忍受低薪無償加班著、一心盼著上市後就可以一夜後可以解放對於這樣的老員工來說,確實是夢想破滅了。

總結:要不要繼續融資,怎麼個稀釋法,這個規則的決定權,往往在老闆的手裡面,由老闆和新投資人進行協商,而作為基層員工,其實並沒有多少資格去參與進去討論。

對策:當規則的制定你沒有機會參與的時候,未來還得看老闆的人品了。老闆為員工著想,就會替員工爭取利益。

4.3、考慮公司被賣掉的情況

期權還沒行權,公司可能恰好賣給其他公司。這個時候,員工的期權怎麼辦?

先要搞清楚有幾種被收購的辦法:現金收購、換股收購。

第一種辦法、對方公司現金收購你們公司。那你就可以直接拿現金了。因為對方的錢直接給到了你所在的公司。

第二種辦法、對方是換股收購你們公司。怎麼個換股法? 你們公司的股份都換成是對方公司的股份。最後,你現在持有公司的股份,就直接變成了對方公司的股份了。所以你持有的就是買方公司的股份。

換股收購,還要分清楚,對方是上市公司還是未上市公司。如果對方是上市公司,你就直接持有對方公司的股份了。

如果對方公司是未上市公司,那麼,你得等到那家公司的股票可以變現或自由買賣的時候才能變成錢了。

還有一種換股方式,幾股合成對方公司一股的形式。經常聽到一個專業術語ADR,沒錯,說的就是這種。文章會專門開一個章節介紹ADR。

還有一種可能:老闆或投資人從員工手裡回購期權。

這樣可能性多大? 不知道。那得看投資人對公司的前景非常看好,那麼願意拿錢來回購員工的期權。

總之,對於被收購的情況,這需要看管理層與另外買方公司進行溝通的結果。溝通採用哪種方式:是全部廢棄,還是補償一部分現金給員工,還是現金購買公司公司。

4.4、注意期權合同裡的附加條款

對於期權合同,一定要認真地一條一條去看。多花點時間是值得的。以前筆者看過有個這樣的事情:

2011年,Skype 的高管 Yee Lee Skype 工作一年多之後主動離職。按照典型的矽谷四年獎勵傳統,Lee 可以得到最初期權的四分之一以上。這部分期權據說價值接近百萬美元。但離職之後,Lee 驚訝的發現他一分錢也拿不到。

原來 Skype 的股票授權協議中隱藏了一個條款:員工在主動或者被迫離職的時候,Skype 有權選擇收回所有的期權。

其實,期權授權協議一般是幾十頁的法律檔案,大部分的員工並沒有耐心仔細去讀。

比如搜房網以前就發生過一個期權糾紛的事情,上市後,最後賴債不兌現。員工打官司告公司,公司用合同裡面的附加條款來作為理由,企圖不給,比如說這是外國公司應該按照外國的法律來審理、在多久以內沒有行權。這個事情說明了,附加條款裡面是有貓膩的,如果不認真、仔細研讀,到時候扯上糾紛了,對自己不利。

如果計劃是在國外去上市,為了方便上市,那麼公司一般會註冊成國外公司(如英國開曼島)。這種情況下,期權合同是用英文寫的,十多頁紙。即便是英文,即便條款很長,也要認真研讀裡面的條款才好,做到心中有數。

4.5、公司上市之前被解僱

如果被公司解僱後,期權要怎麼處理?

這種情況,不是不可能。完全有可能發生。要考慮進去。

筆者特意找了幾個現實版的例子扒出來:

1、傅盛被360開除。

2、搜房網副總經理孫寶雲在上市前一年被開除。

3、馮大輝與丁香園。在丁香園幹了6年,任首席技術官。解僱後,期權沒談攏。

對策

看明白期權合同裡面針對勞動關係解除後,期權怎麼處理。在這方面進行約定,一般的辦法是:勞動關係解除後,期權按照工作年數來行權。

比如干了2年,就擁有2年的部分。幹了3年,就3年的部分。

合同裡面一般會寫明一句:當受讓人因其他原因終止同公司的僱傭關係時,則所授予的期權在僱傭關係終止日起的30天后終止,股票期權中尚不能行使的部分將失效。

也就是離職後,30天內必須行權,不行權。就失效了。

針對這種情況,離職後,就要申請行權。就算公司沒上市,按照中國法律不能行權,但也是可以進行約定的。至少你申請了行權,就表示你沒有放棄行權的權利。

4.6、認真看合同裡的行權條件

自己辛苦加班,忍受低工資,結果因為合同一個條款,導致自己沒法行權。

這需要認真研究合同裡面寫的行權條件部分。

比如合同裡面寫:離職後就不能行權了;公司未上市不能行權(一般寫著:行權的前提條件如下)。業績必須達標才能行權等等。

如果合同約定,公司不上市,不能行權,此時如果也沒有相應的補償方案。這樣的期權方案確實是忽悠員工的。因為一直不上市,那就沒法行權。

按照業界規矩,都是分年限,每滿一年可以得到25%的行權資格,分四年,剛好是100%。所以如果幹滿了2年後離開公司了,那麼可以得到50%的行權。不管是主動還是被動(開除、合同到期等)離開了公司,都要保證可以行權。

業績未達標,這裡面是一個隱藏的坑。公司如果想從你手裡收回期權,可以給你設定一個較高的業績目標,讓你無法完成這個目標,最後按照協議,無論你工作多努力,表現多優異,公司藉此開除你,並收回所有“授予”你的股權

4.7、故意推遲上市

一般會捆綁4年成熟期的期權來招聘員工員工們如果要拿到這些他們辛苦賺來的期權,工作的時間可能要遠遠超過這所謂的4年。

很多公司上市的時間越來越晚(目前科技企業上市的平均時間需要11年),目的就是:不允許員工自行轉讓手裡的股權員工不能輕易離開公司,否則要麼期權就被收回了,要麼馬上行權、交了高昂的所得稅換來不能賣出去變現的股權。員工被帶上了一副金手銬

而老闆們似乎從來不會面臨員工的這些問題。他們甚至毫不掩飾公司不打算儘快上市,完全不考慮員工是不是能儘早將自己賺來的期權變現。

我們會盡可能推遲上市的時間。說這話的,是Uber CEO特拉維斯·卡蘭尼克,他不止一次表示Uber在最近3-5年內沒有上市的計劃。

我建議Palantir儘可能保持不上市的狀態。說這話的是彼得·蒂爾,他是《從01》的作者、Paypal創始人,同時也是Palantir的投資人。

Palantir目前估值近90億美元,專注於大資料處理,據說幫助美國CIA和軍方調查到本拉登的下落。

但是,對於Palantir的員工們來說,這卻是一個苦果。Palantir用遠遠低於市場價的工資標準聘用了大量優秀的工程師,原因是給了這些工程師更多的股權。但是,卻不讓他們有機會賣出股權、變現賺錢。

創始人不會遇到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有投資人的支援。一旦創始人把公司做到了某個階段,比如做到了獨角獸級別,那麼投資人會積極促使創始人提前變現出一部分股權,讓創始人在帶領公司高速發展時,生活上也比較寬裕,不會面臨經濟壓力。

有的創始人很慷慨, 他們可能會組織員工通過類似交易渠道共同出售股份,但大部分創始人或公司不提倡這種做法。一方面,大多數員工根本沒有足夠的股權來出售。另一方面,對於公司來說,讓你繼續持有股票是最符合他們利益的。

員工持有股票(少量)可以使其對公司更忠誠因此,創始人的這種私下退出變現的交易,通常是祕密進行的,除非創始人變現後新買的法拉利跑車太過招搖那就馬上知道創始人有錢的。

4.8、與中國公司籤vs與外國公司籤

與誰簽訂期權很重要! 請看下面的分析!

現狀

由於很多網際網路企業,融資和上市都是以海外公司的名義去發行股票的。如在開曼群島、維京島註冊,而實際的經營主體是在中國的公司。境外的公司控制著中國國內的公司。這就是常常說的vip架構。

員工往往是與中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而簽訂期權協議時,有可能是與中國公司簽訂,也可能是與外國公司簽訂。

問題

員工是與中國公司簽訂期權協議好,還是與國外公司簽訂協議呢? 各自又存在什麼樣的風險呢? 歸納如下:

1、跟中國公司籤的期權協議。此時分到的是境外公司的期權。可能存在的風險:行權的時候,中國的公司可以說,我這裡沒有境外公司的期權。我也給不了你股份。你找境外公司去要。到時候員工也沒其他辦法。公司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