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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煙風暴再現

工信部一紙監管令,讓電子煙行業再次迎來了震盪。

3 月 22 日,工信部公開徵求對《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徵求意見稿)》中提到,“電子煙等新型菸草製品參照本條例中關於捲菸的有關規定執行。”

若該徵求意見稿通過,意味著電子煙將劃入菸草範圍,懸在電子煙企業頭上的 “達摩克利斯之劍”,終於落了下來。

受此訊息的影響,北京時間 3 月 23 日,悅刻電子煙母公司霧芯科技美股大跌 47.87%,市值蒸發超 900 億,港股電子煙龍頭思摩爾國際開盤跌近 15%,中煙香港漲 14.98%。

雖然此前也有地方政府的檔案表達了電子煙 “菸草屬性”的傾向,但都偏向於行政解釋,並未劃入法律效應。

對於上述修改內容,工信部稱出於三點考慮: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符合電子煙產品特性以及當前國際監管的通行做法、增強電子煙監管效能。

這幾年,電子煙在國內的發展可謂是跌宕起伏,行業一直不缺 “造富”神話,2018 年前後,國內迎來了電子煙創業潮,創業者和資本爭相湧入,直到 2019 年 11 月,網售禁令讓一切戛然而止。

這也意味著在強監管的影響下,電子煙的 “暴利”生意可能隨時會受到巨大影響,長期以來,行業專家一直預期國家會對電子煙公司的業務進行監管,如今,隨著《徵求意見稿》的釋出,電子煙行業的地震終於來了。

准入門檻大大提高

若電子煙被劃入菸草範圍,准入制度勢在必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菸草專賣法》(以下簡稱《菸草專賣法》)第六條規定,從事菸草專賣品的生產、批發、零售業務,以及經營菸草專賣品進出口業務和經營外國菸草製品購銷業務的,必須依照《菸草專賣法》和本條例的規定,申請領取菸草專賣許可證。

菸草專賣許可證分為《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三種。

獵雲網查閱了悅刻的工商資訊發現,早在去年 6 月公司許可資訊新增《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

獵雲網查閱了其他電子煙企業的工商資訊發現,擁有《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兩證的企業並不多,可見此前,擁有準入證並非是電子煙企業運營的必備條件,悅刻此舉頗有提前佈局的意味。

但若《徵求意見稿》通過,電子煙極有可能歸入菸草專賣體系,必須依照《菸草專賣法》規定,電子煙企業須獲得《菸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菸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電子煙線下銷售商也需要持有《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

這對於電子煙企業和線下銷售商來講,准入門檻大幅提高。

參照捲菸監管,對電子煙企業最直觀影響體現稅收方面,可能意味著未來電子煙企業要面對等同菸草的高稅率。

眾所周知,菸草行業是一個 “重稅”行業,2020 年,中國菸草稅收約為 10000 億元人民幣,其稅收在中國所有行業中常年佔據首位。

目前,在我國,香菸需要繳納增值稅和消費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菸草屬於貨物銷售,增值稅稅率為 16%。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捲菸消費稅的通知》,各類菸草的稅率為:甲類捲菸 (調撥價 70 元或以上 / 條):稅率 56%,另收 0.003 元 / 支,於生產環節徵收 ; 乙類捲菸 (調撥價低於 70 元 / 條):稅率 36%,另收 0.003 元 / 支,於生產環節徵收;商業批發:稅率 11%,另收 0.005 元 / 支,於批發環節徵收;雪茄:稅率 36%,於生產環節徵收;菸絲:稅率 30%,於生產環節徵收。

香菸價格越貴,菸草稅越高。目前市場上主流電子煙的煙彈為 99 元一盒,按照甲類捲菸計算,其要徵收 16% 的增值稅、56% 的甲類捲菸消費稅、以及 11% 的商業批發稅,總稅率達到 83%。代工成本約 33 元的煙彈,至少要徵收 27 元以上的稅款。

顯而易見,在新規出臺後,包括悅刻在內的電子菸廠商的毛利潤預計會出現大幅度的下調。

監管之下,各有利弊

2019 年初,作為替煙產品出現的電子煙突然火爆出圈,形形色色的創業者們加入電子煙行業。彼時,電子煙瘋狂吸引了羅永浩、同道大叔、黃太吉赫暢等 “網紅”選手紛紛入場,資本也相繼爭相入局。

在沒有監管體系下,電子煙賽道選手一路狂奔。

資料顯示,2016 年至 2018 年期間,每年電子煙新註冊企業數均超過 1000 家,2018 年,國內共有十幾家電子煙公司獲得資本青睞,總融資額達數億元。2019 年電子煙賽道進入爆發之年,電子煙企業新增超 2000 家,僅上半年電子煙產業的投資案例超過 35 筆,投資總額至少超過 10 億元人民幣。

“核心技術匱乏,進入門檻低,監管缺位,加之煙彈毛利和復購率高。”不少人都認為電子煙的現金流和利潤都很可觀。

除了 “網紅”選手入局,有不少上市公司也涉足電子煙領域,例如 A 股上市公司順灝股份、盈趣科技、億緯鋰能、東風股份等,新三板上市公司施美樂、新五輪電子、思格雷、艾維普思等;港股上市公司中國香精香料、天長集團、昂納科技集團等。

但電子煙初始就似乎帶著 “原罪”,相關的爭議不斷。尤其是在政策監管方面,現行法律中對電子煙沒有明確渠道要求,電子煙一直遊走在法律邊緣。

2019 年 10 月 30 日,國家菸草專賣局聯合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釋出《關於進一步保護未成年人免受電子煙侵害的通告》,重申 “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並明確要求電子煙生產、銷售企業或個人關閉電子煙網際網路銷售渠道,同時撤回通過網際網路釋出的電子煙廣告。市場稱之為 “網路禁售令”。

隨後,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八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青少年控煙工作的通知》,再次強調全面開展電子煙危害的宣傳和規範管理,警示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尤其是通過網際網路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

在 “網路禁售令”出臺後,包括四川、雲南等在內的捲菸生產和銷售大省的諸多地市一級政府,開始對電子煙銷售採取強監管,一些地區出臺政策不允許室內使用電子煙,對標傳統捲菸監管。

行業瞬間進入整合期。根據資料,禁令出臺後,618 家電子煙相關企業登出,風口消散。

但該 “網路禁售令”只是改變了電子煙的銷售渠道,壓制其通過網際網路過大範圍地營銷拉新。此後,各品牌別無他法,開始大舉拓展線下渠道。

2019 年底,鉑德砸下 3 億元補貼,啟動 “千城萬店計劃”。緊接著,悅刻、柚子等多個頭部企業跟進。一些市場上的小品牌根本無力加入線下渠道的角逐,而以悅刻為代表的的頭部電子煙企業,則憑藉雄厚的資本線上下殺出一條血路,在原有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優勢。

但是行業仍存在漏洞,不少企業以 “微商模式”走線上渠道。

但不可否認的是,一旦政策監管下達,新興細分行業就將迎來大洗牌,不合規品牌必然被淘汰,改變野蠻發展帶來的行業亂象。

產業鏈的衝擊

新規之下,產業鏈遭受的衝擊不言而喻,上游的電子煙生產商和下游的零售店迎來了短期的市場恐慌。

獵雲網採訪到一位電子煙專案創始人,他表示新的監管令釋放了一個重要訊號,菸草銷售需要牌照,並且菸草稅高。“但由於沒有細則,目前品牌自建渠道(店)是否可行,現有菸草渠道是否能賣電子煙,有沒有區域配額,以及力度都並不清楚。”

另外一個電子煙專案創始人也表示:“沒有看到檔案具體細則。”隨著國內電子煙行業相關政策的收緊,對於國內電子煙企業而言,可能需要調整經營策略以適應新規則。

若沒有沒有強大的渠道資源,電子煙企業在准入獲取、稅收等層面會面臨許多難題。在電子煙行業的下半場,大部分中小玩家將會出局,行業進入頭部品牌的競爭的時代。

不過目前局勢仍不明朗,獵雲網走訪了 MOTI、悅刻、vitavp 唯它等幾家線下的電子煙銷售店,得到的回覆基本上都是:目前還沒受到任何影響,因為具體的政策沒有確定下來。

位於武漢市光谷的一家悅刻電子煙門店的負責人徐宇(化名)告訴獵雲網,“《徵求意見稿》這兩天在圈子內傳得挺火熱,不過我們還沒有收到任何通知,不管未來的政策如何,我們都會積極響應。”

站在經銷商的角度,徐宇表示現在是渠道為王的時代,穩定的供貨能力和品牌的影響力都能給經銷商增添信心,新規對於渠道、品牌、銷售等層面的影響還沒顯現出來,在《徵求意見稿》通過之前,業內整體呈觀望狀態。

對此,各大券商也發表了不同見解。華泰證券表示,政策落地引導行業健康發展,許可證申請提高了行業門檻,短期我國電子煙行業發展或將放緩,長期電子煙產業各環節的集中度將進一步提升。

天風證券則提到,此次電子煙納入監管政策,利好中煙供應鏈企業,監管落地將有效推高行業門檻,集中度提升,利好行業上下游龍頭企業。

卷卷智庫分析認為,《決定》的出臺,並無意取締所有私營電子煙企業,未來的電子煙市場,仍然留給了私營電子煙企業發展的空間。但過往那種低門檻、自由經營的時代將徹底結束。電子煙產業進入許可經營時代。

迷霧重重的電子煙江湖,馬上要撥雲見日了。工信部徵求意見將在 4 月 22 日結束,一個月以後,各項監管細則可能將更加清晰。從長期市場的發展角度來看,監管政策代表國家開始規範市場,市場倒也不必過度擔憂,靜觀其變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