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撥開校園周圍的電子煙迷霧

學校的老師們發現,一些學生炫耀電子煙有潮範兒,香味好聞,還在學生中形成了一個所謂的潮範兒文化。接著,老師們又發現學校周邊有了新的變化,周圍的電子煙售賣點像是一個個摘不掉的瘤子,一步步滲透進校園

▲來源:Pixabay

臉上掛著一些青春痘,16 歲的張科(化名)是個少不更事的“老”煙槍。

日常生活中,他會習慣性從褲袋裡掏出一個“裝置”,那是一款黑色外殼、一個手掌就可以遮住的東西。張科總把它塞進外套內裡、靠近胸前的地方。

在教學樓的走廊轉彎處、校園偏僻的角落,他和幾名同學一有機就會拿出電子煙,按 3 下開機,然後偷偷地深吸一口,煙霧一散而去,留下的只是淡淡菠蘿香或巧克力味的香氣。

張科會在不同情境下更換不同口味的煙彈,這讓他的煙癮也在無形地增加。在學校抽,在家裡抽,只要無聊就抽幾口。暑假前體測時,他的跑步成績慢了很多,“也許是體能真的變差了,跑 200 米就很累,喘得不行呀。”

話音剛落,他又轉頭吸了一口電子煙,吐出個小菸圈,這讓他感覺很酷 —— 幾秒內連續吐出數 5、6 個餅乾大小的菸圈,瞬間在空氣中穿行而去,這個菸圈的招式叫“機關槍”。

他們沒打算禁止未成年人購買

大約在 1 年多前,接過了高年級同學的第一口“電子煙”後,張科就成了這個所謂“時尚產品”的忠實使用者。

這似乎也是電子煙近兩年畸形發展的一個縮影。

2019 年伊始,電子煙行業走在風口浪尖,似乎每家電子煙企業都想衝入市場分一杯羹。“比香菸更健康”的口號,是當時不少電子煙企業撬動消費者錢包的最大“砝碼”。在經過了兩年的“野蠻生長”之後,今年 5 月 26 日,國家衛健委和世衛組織駐華代表處共同釋出《中國吸菸危害健康報告 2020》,其中首度定調電子煙會危害健康

緊接著,6 月 18 日,國家菸草專賣局、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印發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煙侵害“守護成長”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進一步加強了對電子煙行業的監管。隨著監管力度的加大,讓狂奔的行業被按下減速鍵,但是這個圈子裡的商家都清楚,在更多的下沉“青少年”市場,電子煙是一部分青少年的潮範兒“標配”。

電子煙進入校園的情況,一般人感受不到,但對於學校的老師來說,卻可以深刻感受到電子煙是如何以不同路徑,無差別地進入學校中。

浙江二線城市某私立學校的蔣老師(化名)回憶起第一次看見學生購買電子煙的情境:“大概是三年前,有一回趕上學生返校,一個男生拿著一個剛拆包的快遞紙盒走進班裡,正巧趕上大家在上交手機(返校當天上交手機到週末放學方可領回),男生就隨手交了上去。我隨意看了一眼那個包裝盒,結果上面的圖案顯示是電子煙,很像脣膏,從淘寶上買的,直接發到了學校。”

蔣老師坦言:“私立學校裡抽電子煙的孩子估計會多一些,我班上也會時不時沒收幾個。我也算是見證了(學校裡)規定的違禁物品,從傳統香菸變成了電子煙這一過程。這東西有的外型像隨身聽、錄音筆、U 盤,我們有時候都看不出是不是電子煙,我記得使用者裡年紀最輕的是從初一就開始了。”

從電子煙初期發展至今這 6-7 時間裡,已經在潛移默化中悄悄走進校園。有些學校的老師們發現,一些學生炫耀電子煙有潮範兒,香味好聞,還在學生中形成了一個所謂的潮範兒文化。接著,老師們又發現學校周邊有了新的變化,電子煙售賣點像是一個個摘不掉的瘤子,一步步滲透進校園。

以上海為例,除了電子煙的專賣店,學校周邊的一些便利店,包括全家、7-11、羅森等都會銷售電子煙,有的就開在中學、小學的斜對面,有的店面就開設在學校周邊的馬路旁。當然,這些電子煙銷售點的菸酒櫃檯,都會明顯標示著幾個大字:“未成年禁止吸菸”。

“全家之類的店最開始買的時候,我心裡還有點兒慌,怕去買菸彈的時候被呵斥。後來我索性放開了,就大大方方的去拿著煙彈付款就是了”,張科說道。

▲來源:網路

電子煙是不是煙,是否含有相關有害物質,賣煙的商家心裡都很清楚

相關法律的規定中,早已明確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菸草製品,自 2014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第十六條規定,菸草製品銷售者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菸草製品。對難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應當要求其出示身份證件;對不能出示身份證件的,不得向其出售菸草製品。

《條例》同時明確,違反此條規定的,由市場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 3 萬元罰款。而在電子商務法裡面,網際網路銷售電子煙也是被禁止的,有向未成年銷售電子煙,應處以五萬元的罰款。

張科所在的學校,位於上海內環,儘管離電子煙的專賣店有半小時路程,但絲亳未阻礙他和同學們對新型煙彈的“發掘”。滑開手機,各類社交媒體上的各類開箱評測應有盡有,電子煙的各種裝備煙在網店、社交平臺也都可以買到。這些評測、電商平臺也會相應地說明或者標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產品。但是……

“他們本來就沒打算禁止未成年人購買吧”,張科笑著說道。

某品牌的電子煙商家告訴懂懂筆記,他們是絕不會賣產品給未成年人的,也不會針對校園進行營銷活動。但除了少數店家因品牌目標大而極為謹慎外,據經常在校園附近買菸彈的張科描述,“說不會賣給未成年人,但我們還是照樣買到了。”

面對這樣的情況,處在第一線的老師,以及學生家長只能持續努力在孩子的生活上把關,用“校規”、“家規”抵擋電子煙對孩子的侵襲。

商販們想的只是掙錢

今年大學畢業的嘉琪(化名)很早就接觸紙菸,一開始抽電子煙,也是因大學同學在 大二的時候做起了這門生意。

兩年多前,電子煙正開始在全國各地賣得火熱,連還沒開始做直播的羅永浩都入局開始創業,嘉琪一直使用著錘子手機,也是羅永浩的鐵粉。他的同學正好學做微商,從深圳的一個批發商那裡拿了貨,先在淘寶和閒魚上賣貨,後來又在朋友圈做起了熟人生意。嘉琪經常在宿舍裡看到數十個小紙箱堆在一起,旁邊擺著電腦,這是同學在準備發貨。

嘉琪回憶,宿舍裡的同學看到都覺得好奇,也跟著抽起了電子煙,他自己也是如此。“確實很有範兒,有些人是混著紙菸抽,有人因此戒了紙菸,也有一些從不抽菸的同學開始喜歡上了。這個東西很掙錢,那時我在麥當勞打零工,時薪 11 塊,但我同學卻靠這個賺了人生第一桶金,後來租了公寓搬出了宿舍,還買了二手轎跑。”

嘉琪今年找工作不順,也開始跟著老同學做起了“電子煙微商”,他不定時地在朋友圈分享電子煙產品的圖片和報價,也會寫一寫電子煙文化的文章,“生意好的時候一天可以賣出 20-30 單,能賺上千吧。”他私下裡透露,自己的客戶圈子裡未成年人不在少數。

▲來源:受訪者提供

搭著上年輕人愛時尚、炫耀,以及想賺外快的順風車,電子煙曾經一度攜手社交媒體和網路平臺,用一些絢麗簡單的圖片和種草視訊,高效並快速地吸引了一大批“死忠使用者”,也讓電子煙變成像面膜、化妝品、數碼產品一樣可以隨意銷售的產品。至於賣出的煙油成分,賣給了誰,是否為未成年人,最後又會發生什麼問題,網店、小賣部、便利店的商家有多少人在意?

儘管知道電子煙存有隱患,但是一些未成年買家與無良商家卻攜手推動了這股“電子煙亞文化”,也讓這個行業在下沉市場有了底氣,培養了一群潛在的年輕使用者。

在這種亞文化裡,同學之間交流煙彈的口味成了一種時尚,甚至有些孩子認為自己只在玩一個會冒出香霧的電子數碼產品。但實際上,一些電子煙裡含有尼古丁,這正是令人上癮的元凶。

這也是今年 1 月 2 日美國食藥監(FDA)釋出電子煙新規,要求禁止使用大多數水果、薄荷風味的電子煙彈的原因,規定就是為了遏制青少年產生好奇感並使用。相關媒體也引用專業醫生的提醒指出,當青少年發育中的大腦被尼古丁干擾,可能造成他們出現頭痛、學習障礙、情緒波動,甚至腦部發育遲緩等永久傷害;當他們想要戒掉尼古丁,還會出現易怒、焦慮、無法集中注意力等戒斷症狀。

更糟糕的是,若青少年遇到了山寨品牌的電子煙產品,甚至在煙油中摻入有害物質,造成的健康傷害將會更大。而山寨電子煙的重大隱患,近期也因為一些媒體的報道引發了社會關注。

▲圖片來源:網路

早在 2019 年新華社的一篇報道中就顯示,我國 15 歲及以上人群使用電子煙的人數約 1000 萬,使用電子煙的人群主要以年輕人為主,15 至 24 歲年齡組的使用率最高。同時相關媒體的綜合資料統計還顯示,使用電子煙的兒童和青少年長大後吸菸的機率至少增長一倍。

同樣是在 2019 年,美國對青少年群體進行的一項最新調查結果顯示,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中,約有 72.2%的高中生和 59.2%的初中生使用了調味電子煙,其中水果、薄荷醇或薄荷、糖果味最為常見。

尾聲

如今,電子煙煙齡近一年的張科也能感受到若有似無的癮。“還有電量焦慮,出去玩的時候最怕電子煙沒電了,還要到處找充電寶。”

張科有時候也會思考,“我可以戒掉,但我為什麼要戒呢?”他無奈地說道,“除非是沒錢的原因。最開始一顆煙彈我可以抽三到五天,但現在一顆煙彈只能抽兩天,25 塊錢一顆,一個月零花錢都不夠用了。”

目前張科正在因為這個原因考慮戒掉電子煙。另一個原因是,現在他已經覺得肺活量很不好,爬五階樓梯就容易喘、容易累,要用力才能往肺裡吸進大量空氣。

但是,最近他仍然發現在一些中學校園周邊,還是會有商鋪、微商在向未成年人販賣電子煙,他認識的一位外校同學透露,自己 50 人的班裡有近 20 人在抽電子煙。而這些電子煙藏在不易察覺的“包裝”下,連家長、老師都難以辨別。

當電子煙開始在青少年下沉市場中流動,有不少年輕人將它理解為一種時尚、潮流。而且隨著資本對利潤的追逐,電子煙從業者又有多少人“明知故犯”,甚至是鋌而走險?我們看看周圍的街道、商圈,又有多少電子煙銷售點正聚集在校園的周邊?

不管電子煙品牌、商家是否意識到這是一個危險、違規的舉動,全社會都應該大聲呼籲嚴禁在校園周邊設立電子煙銷售網點,嚴禁在社交網路、店商平臺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最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明文規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銷售電子煙,同時明確了主體責任和處罰措施,尤其是學校、幼兒園周邊不得設定煙、酒、彩票銷售網點。

《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菸條例》第十四條也要求,醫療衛生機構、未成年人教育或者活動場所、專門為未成年人服務的社會福利機構等場所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中小學校、青少年宮出入口路程距離五十米範圍內不得銷售菸草製品 —— 其中包含對電子煙的管制。可以說,對於未成年人而言這並非新潮,也不是時尚,這就是菸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