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和 Epic Games 訴訟案審理過半:蘋果依然佔優
5 月 14 日上午訊息,據報道,蘋果開發者都在為 Epic Games 加油鼓勁,希望它能贏得對蘋果的訴訟。但一些大型開發者卻越來越擔心,這場訴訟可能會傷及他們自己對蘋果發起的挑戰,並重新定義消費應用經濟的控制者。
這是因為為期三週的訴訟已經過半,而蘋果儘管在初期遭受一些挫折,但似乎最終會贏得這起官司。Epic 一直是抨擊蘋果的先鋒,它認為蘋果不應過度控制 App Store,並對開發者收取過高的佣金。
但作為本案的主審法官,美國地區法院法官伊馮娜・岡薩雷斯・羅傑斯(Yvonne Gonzalez Rogers)似乎認為 Epic 只是想搭蘋果的便車。
自本案伊始,蘋果就在法律問題上佔據上風。Epic 認為,儘管 iPhone 由蘋果開發,App Store 由蘋果運營,但蘋果卻不應該強迫開發者使用自己的支付系統進行數字商品的應用內購,例如 Epic 開發的《堡壘之夜》遊戲使用者購買的價值數十億美元的遊戲幣。Epic 和許多其他大型開發商都希望打破蘋果的控制,這樣就能使用自己的支付提供商,甚至通過第三方應用商店分發應用。但要向法官證明蘋果擁有非法壟斷地位,Epic 必須克服極大的法律障礙。
Epic 是少數幾個有財力在法庭上挑戰蘋果的開發者,但有些開發者卻表示,他們不認為 Epic 是最值得同情的原告,因為該公司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每年實現數十億美元利潤,還擁有超過 1 億使用者。
一位同樣與蘋果鬥爭的應用開發商高管表示,目前看來,Epic 訴蘋果案似乎只是典型的商業糾紛。例如,Epic CEO 蒂姆・斯維尼(Tim Sweeney)在法庭上承認,如果蘋果調降佣金,他就會接受這個方案。這與的公開立場相悖:該公司之前表示自己將代表所有開發商的利益。這位開發商高管認為,Epic 的重點完全集中在蘋果收取的 30% 佣金上,表明他們似乎只關心錢。
“Epic 案其實是大型科技公司對抗更大的科技公司。”同樣對蘋果持批評態度的加密郵件服務 ProtonMail CEO 安迪・嚴(Andy Yen)說,“從公共角度來看,規模較小的公司會更有效果。”
還有一項因素可能也不利於 Epic 的立場:另外一位因為類似理由抨擊蘋果的開發商高管稱,《堡壘之夜》相容筆記本、遊戲機等多種裝置,且入駐了多家應用商店。他認為,一個高度依賴移動裝置的開發商更適合充當原告,比如約會應用 Match、音樂應用 Spotify 和防丟器開發商 Tile。這三家公司和 ProtonMail 都在幫助美國反壟斷機構對蘋果發起單獨的訴訟,迫使其修改 App Store 規則。
困惑的法官
Epic 表示,它希望為所有應用開發者在未來的計算平臺上爭取更加公平的財務地位,包括蘋果、Facebook 和其他公司開發的虛擬和增強現實裝置。
Epic 的另外一項關鍵策略並未獲得法官的完全認同。斯維尼的證詞似乎在向法官表示,Epic 希望《堡壘之夜》能自成一體,成為未來的“元宇宙”
“Epic 試圖開發一個元宇宙,讓絕大多數利潤都進入創作者自己的口袋。”他說,“但蘋果從中抽取 30%,導致 Epic 及其創作者很難在這個世界上生存。”
但在庭審初期,岡薩雷斯・羅傑斯(Gonzalez Rogers)似乎對 Epic 不願使用現成的方法跳過蘋果應用內支付感到困惑:他們完全可以通過移動瀏覽器出售《堡壘之夜》的遊戲幣,以供使用者在 iPhone 版遊戲中使用。
斯維尼對法院表示,“這對我們的客戶沒有太大吸引力。”他面臨岡薩雷斯・羅傑斯的追問時承認,Epic 從未向用戶提供這種方案。
岡薩雷斯・羅傑斯本週早些時候對 Epic 的主要專家證人、經濟學家大衛・伊萬斯(David Evans)表示,蘋果的收費站使用的是專有軟體,而且考慮到在應用內購買比在瀏覽器內購買更加便利,所以蘋果理應收取費用。
“這有什麼不好?”她說。
蘋果受挫
但庭審也並不完全對蘋果有利,當該公司 CEO 蒂姆・庫克(Tim Cook)和包括菲爾・席勒(Phil Schiller)在內的其他高管下週出庭時,可能會面臨更多問題。
首先,該案披露蘋果通過 App Store 獲取了極高的利潤率 ——Epic 表示,該公司評估的蘋果內部檔案顯示,2019 年的這一數字接近 78%。這意味著蘋果去年可能通過這項業務賺取 150 億美元利潤,這也違背了蘋果之前做出的不盈利承諾。Epic 認為,蘋果的超高利潤證明了它的壟斷地位。蘋果則表示,該公司並沒有單獨披露 App Store 的損益表,而且 Epic 的資料沒有將相關的研發成本計入其中。
此外,本案又一次披露了蘋果的“選擇性執法”:例如,Epic 指出,儘管蘋果沒有單獨批准,但依然允許 Roblox 在其 iPhone 應用內運營一個遊戲應用商店,但蘋果卻不允許 Epic 在 iPhone 上運營類似的遊戲應用商店。
Epic 律師上週與蘋果應用稽核主管特雷斯談・考斯米卡(Trystan Kosmynka)對簿公堂。考斯米卡在 2017 年 7 月的一封電子郵件中說:“我很意外(Roblox)獲得了(蘋果執行評估委員會的)批准。”但他在證詞中表示,蘋果認為 Roblox 並非一款遊戲,而是一組可以讓使用者自行建立的“體驗”。
岡薩雷斯・羅傑斯並不認同這種說法。“從邏輯上講,如果你的孩子拿著這款應用對你說,‘我的朋友都在玩這個,我也想玩。’那在我看來,他們顯然是想玩遊戲。”她對 Roblox 評論道。
反引導條款
岡薩雷斯・羅傑斯似乎也在指責蘋果“阻礙競爭”,因為從理論上,其他企業可以幫助其評估 iPhone 應用,避免出現安全或欺詐威脅。
安全問題是蘋果拒絕第三方應用商店時的主要理由。考斯米卡表示,如果蘋果允許開設第三方應用商店,“我認為就會對使用者帶來極大的危險。”但他也承認,蘋果自己的流程遠不夠完美。他還曾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我們(在 App Store 政策上)犯了大錯。”
考斯米卡對岡薩雷斯・羅傑斯表示,蘋果並沒有使用第三方來評估應用。
“限制競爭的一大問題在於,這樣就會導致不思進取 —— 這至少是可能的結果。所以擔憂在於,如果你不允許其他企業參與這方面的競爭,那就無法改善。至少這是本案給我的感覺。”她說。
蘋果週二在其網站上宣佈,該公司僅在 2020 年就阻止了 App Store 中的 15 億美元欺詐交易,還拒絕了接近 100 萬個“有問題的新應用”。這一宣告似乎就是在迴應上述批評。
岡薩雷斯・羅傑斯還開始談論蘋果一旦被認定違法後可能面臨的處罰。雖然她不太可能讓 App Store 徹底敞開大門,但卻有意廢除蘋果的“反引導”條款,這些條款禁止開發者向用戶披露應用外部還有更廉價的商品和服務購買渠道。這也是 Spotify 等開發者的主要不滿之處。
問題在於,數字應用開發者是否應當獲得這種特權?畢竟零售商通常也不允許品牌方告知使用者,如果他們直接向品牌購買商品,便可獲得更低的價格。
蘋果認為,最高法院 2018 年的裁決將阻止岡薩雷斯・羅傑斯限制蘋果的反引導條款。在那起案件中,美國運通的規定禁止零售商引導使用者使用手續費較低的信用卡。美國司法部希望認定這一規定無效,但卻遭到最高法院駁回。
但岡薩雷斯・羅傑斯本週表示,她並不認為美國運通的判例適用於蘋果案,因為本案涉及不同的問題。而最高法院也沒有為反引導條款開綠燈,只是表示司法部沒有充分證明該條款是否同時傷害了零售商和消費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