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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擬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再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9 月 5 日訊息 據安徽日報,安徽省發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出臺《關於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的通知(徵求意見稿)》,目前該方案再一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提出了“試行季節性尖峰電價”,即在冬季日最低氣溫≤-5℃、夏季日最高氣溫≥36℃時(以中央電視臺一套每晚天氣預報中釋出的合肥溫度為準),對全省執行峰谷分時電價的工商業電力使用者試行尖峰電價政策用電價格在當日高峰時段電價基礎上每千瓦時上浮 0.072 元

試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也是《徵求意見稿》中的一項重要的價格改革措施。它是指在電力供應不足或可再生能源消納困難的情況下,為緩解電力供需矛盾,促進可再生能源消納,自願參與需求響應主動減少(增加)用電負荷的電力使用者,按規定執行需求響應補償電價。

也就是說,在電力緊缺時,一些電力使用者可以減少用電,而另一些使用者可以增加用電按照相關補償價格執行用電收費,從而實現電力資源優化配置。

瞭解到,今年入夏以來,全國華東、華中、西南、南方 4 個區域電網,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廣東、海南等 17 個省級電網負荷均創出了歷史新高。其中,廣東省用電總量位居全國第一,創造了近十年最高增速。

此外,為保障高峰時期用電,國家電網加大跨區送電力度,最高峰時段跨區送電容量首次超過 1 億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