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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碼點餐整改後,仍有餐廳“強制關注”

1 月 25 日訊息,隨著“掃碼點餐”的普及,點餐還需“強制關注公眾號”等問題也備受詬病。對此,騰訊平臺表示,已於 1 月 17 日開始對此類問題進行核查,違規的公眾號將被限制二維碼開啟公眾號能力。平臺核查已滿一週,目前情況如何?據新聞晨報報道,隨機測評魔都十大餐廳,發現仍有少數餐廳存在著強制關注公眾號、過度收集消費者資訊的情況。

掃碼點餐仍在收集個人資訊

除了強制關注公眾號外,掃碼點餐需要使用者授權個人資訊也是吐槽較多的問題。此前,中消協曾點名批評“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並指出消費者到餐廳就餐,並無必要提供手機號、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訊錄等與餐飲消費無關的資訊。

測評發現,掃碼點餐獲取個人資訊的情況依然存在。在測評的十家餐廳中,絕大多數掃碼點餐功能通過微信小程式實現,在進行掃碼進入小程式後,一般需要申請使用者的公開資訊,如微信暱稱、頭像等,如避風塘(大寧國際)、家府潮汕菜(大寧國際)等,還有門店需要獲取地理位置,如炊牛叔牛腩煲(大寧國際)。

更有餐廳聲稱“為了更好的服務體驗”,要求獲取更多的個人資訊。如牛腩之旅(協信廣場店)掃碼點餐之後,第一步是申請獲取使用者的暱稱、頭像等公開資訊,隨後出現“讓我們瞭解你更多一些”的頁面,並以“註冊享會員價”優惠引導使用者點選,下一步則申請獲取使用者手機號,並自動註冊成為會員,最後才進入點餐功能。

對於掃碼點餐亂象,在今年的上海兩會上,上海政協委員劉建民提交了一份《關於規範餐飲服務行業濫用掃碼點餐損害消費者權益的建議》的提案。提案中透露,不少商家取消人工點餐服務,甚至不提供現場選單,消費者只能關注公眾號或小程式後進行掃碼點餐。但大部分可掃碼點餐的餐廳在收集資訊時,向消費者展示的“隱私條款”或“使用者協議”位置隱蔽不易發現,或展示後需接受才能進一步點餐。

對此,劉建民建議取締強制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掃碼點餐過程中是否關注餐廳公眾號,消費者應有自由選擇權,應提供選項,不得強制或預設選擇。點餐後商家公眾號未經同意、請求或表示拒絕時,不得向消費者傳送廣告等商業性資訊。

中消協指出,僅提供“掃碼點餐”涉嫌過度收集消費者個人資訊,侵害了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不提供現場選單有損消費者的知情權,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特殊消費群體的消費阻礙。

上海市消保委公益律師陸珊菁認為,掃碼點餐是資訊化時代下的智慧化服務的新形式,本身不是問題。但如果掃碼點餐成為就餐的唯一選擇,就是問題,其本質是剝奪了消費者的選擇權。因此,商家在採用掃碼點餐等智慧服務的同時,應保留選單點餐的傳統方式。

陸珊菁指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格式條款、通知、宣告、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費者權利、減輕或者免除經營者責任、加重消費者責任等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並藉助技術手段強制交易。若商家強制要求消費者掃碼點餐,消費者有權拒絕,或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同時商家也要保障消費者的個人資訊,如若消費者發現個人隱私資訊受到侵犯,應及時通過法律途徑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