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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鍋店掃碼點餐收集個人資訊,法院判決停止侵權

5 月 1 日訊息,近日,德陽市旌陽區法院審理了一起案件,一名消費者在火鍋店就餐時被要求掃碼點餐,消費者認為該店獲取的諸如手機號、生日、姓名、通訊錄等資訊與餐飲消費無關,商家侵犯了其個人資訊。法院審理後,判決火鍋店停止侵權。

據悉,羅某到德陽市區某火鍋店就餐,服務員告知必須關注火鍋店的微信公眾號才能點餐,否則無法提供服務。羅某提出用紙質選單點餐,被服務員拒絕。

為使服務繼續,服務員未經同意使用羅某手機關注了該店的微信公眾號操作點餐。在進入“德陽 ××× 火鍋”微信公眾號時,頁面提示“德陽 ××× 火鍋申請獲得:你的微信頭像、暱稱、地區和性別資訊”,雖然有“拒絕”“允許”兩個選項,但只能點選“允許”後才能點餐。

羅某認為,該火鍋店收集個人資訊,此行為既不合法也不正當,更無必要,侵犯了其個人資訊,故訴至德陽旌陽區法院,要求火鍋店刪除個人資訊,賠禮道歉。而該火鍋店認為,微信頭像、暱稱、地區和性別屬於網路化名,沒有侵害個人資訊的風險。

法院經審理認為,羅某到火鍋店就餐,並無必要提供手機號、生日、姓名、地理位置、通訊錄等與餐飲消費無關的資訊。火鍋店公眾號強制收集羅某的微信頭像、暱稱、地區和性別資訊,違反了收集、使用個人資訊的合法、正當、必要原則的法律規定,侵犯了羅某的個人資訊。

旌陽區法院判決火鍋店停止侵權,並於判決生效之日起 10 日內刪除獲取的羅某的個人資訊。

在 2021 年,中國消費者協會曾就“掃碼點餐”的問題在官網發文。中消協認為,新技術應用不應成為限制消費者權利的工具,不應成為攫取消費者個人資訊的藉口,更不應成為阻礙大眾消費的壁壘。

瞭解到,針對“掃碼點餐過度索權”等問題,微信官方 3 月 31 日中午發文表示,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眾號整改已經完成 95%。微信還指出,現在絕大部分掃碼點餐強制關注公眾號已經整改完成。剩下的 5%,是主動排查很難找到的部分,他們希望使用者能夠幫助他們一起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