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管理系統,《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權威解讀五大看點
版權宣告:本文章由“廈門多米克資訊科技有限公司”編輯組彙編而成,未經授權和許可,任何個人或媒體不得對本網站的文章及其他資訊資料予以複製、轉載、抄襲、改編。
廈門多米克資訊科技有限公司是國內領先的智慧房產運營管理和服務的整體解決方案提供商。 公司自2014年成立以來,匯聚了一批走在IT技術前沿、富有朝氣且經驗豐富的優秀技術人才。團隊將先進的房屋管理運營理念和前沿的科學技術充分結合,致力於為房屋管理者提供從平臺搭建到房屋管理再到資產運營的全方位解決方案。文章來源:http://www.domeke.com/
《北京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於2022年5月25日經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通過,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條例》共6章75條,包括總則、租賃與出租、租賃經營與服務、培育與發展、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針對《條例》出臺的背景、立法思路和主要內容,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向記者進行了解讀。
據悉,北京市關於住房租賃的立法突出住房的民生屬性,將“住有所居、不投機、租購併舉、兼顧就業與居住”的要求寫入《條例》;同時,對保障性住房、長租公寓、資產運營管理系統、智慧公寓宿舍管理系統、智慧酒店管理系統等管理制度規定了更加精準的管理措施,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租賃價格的監測,建立健全預警機制,保持租賃市場穩定。
關於《條例》的主要內容,北京市立法已作出了多方面的明確規定。比如在保護租賃關係方面,規定出租人不得以暴力、威脅、停水停電等手段強行解除合同或者提前收房。押金和單租也有限制。商業樓宇管理系統、公租房管理系統、廉租房管理系統、園區出租管理系統、智慧社群管理系統要求押金一般不超過一個月的租金,單筆租金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的租金。此外,《條例》還規定了租房條件,明確了短租房管理的相關辦法。
1北京為什麼要出臺《住房租賃條例》?
近年來,北京市住房租賃市場發展迅速,已經成為更多市民特別是新市民安居樂業的重要途徑。然而,龐大的住房租賃規模和複雜的住房租賃關係引發了大量的矛盾糾紛,與住房租賃相關的訴求一直居高不下。“黑中介”、“截房”、“甲醛房”問題屢禁不止,“二房東”跑路、“蛋殼爆炸”、哄抬房租、釋出虛假房源等亂象時有發生。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導向,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黨中央、國務院明確部署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住房租賃立法,保護租賃利益相關方合法權益。
據市人大常委會相關部門負責人介紹,2020年6月,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決定批准該專案。2021年11月、2022年3月、5月,市人大常委會三次審議該條例。
據他介紹,在市人大常委會審議階段,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絡代表,常委會主任會議組成人員聯絡區人大工作機構,以及其他方式徵求意見。兩次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書面徵求法律建設顧問意見,徵求基層立法聯絡點和全體市人大代表意見,就一些問題徵求人大和國家部委有關部門意見。
2房屋租賃立法的主要思路是什麼?
據介紹,北京市住房租賃條例堅持以人為本,突出住房民生。
首先,將“住有所居、不投機、租購併舉、職住平衡”的要求寫入條例,將住房租賃納入完善住房制度的總體考慮,加快培育和規範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體現了北京推動實現人民群眾在首都住有所居的堅定決心。
此次立法堅持發展與規範並重,房屋租賃制度更加完善。在強化政府對住房供應的統籌責任、提高城市基層社會治理水平的同時,強調市場主體責任,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
同時,《規定》強化了底線思維,使管理措施更加精準。根據價格法、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要求政府相關部門加強對租賃價格的監測,建立健全預警機制,維護租賃市場穩定,突出底線應對和聯動管控。
3如何管理房屋租賃?租賃服務中規定了哪些措施?
《條例》共6章75條,包括總則、租賃與出租、租賃經營與服務、培育與發展、監督與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主要規定了以下內容:“堅持租購併舉,穩定住房供應”,完善管理制度,優化服務措施,保護租賃關係,規範租賃行為,加強行業管理,規範租賃市場等。
在適用範圍上,《規定》包括除城市公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其他有特殊管理要求的住房以外的所有住房。同時,按照“特別規定優先”的思路,明確了保障性住房租賃活動的適用規則。要求合理規劃租賃住房供應規模,優化空間佈局,促進職住平衡,鼓勵通過新建、配建、改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至於住房租賃的管理體制和服務措施,《條例》規定建立城區統籌、街道鄉鎮負責、居民村幫扶的治理格局。
《條例》還對加強風險管控作出規定,明確在發生可能引發住房租賃市場系統性風險的突發事件或者緊急情況時,市、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可以依法釋出必要的住房租賃管控措施;同時規定,市住建部門應當加強住房租賃價格監測,建立健全相關預警機制。
在管理服務過程中,《條例》加強科技賦能,規定市住建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提供網上籤約、登記備案、資訊查詢等服務。,為群眾辦理居住證和提取公積金提供便利。
此外,條例還提到了完善財政支援。一方面,落實國家金融政策,鼓勵商業銀行為租賃住房的建設和運營提供金融服務;另一方面,引入保險機制,鼓勵出租人和承租人為租賃住房投保財產保險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如何保護租賃關係?出租人的這些行為應予禁止。
《條例》對租賃關係的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明確租賃當事人應當自覺履行法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提倡簽訂長期租賃合同,建立穩定的租賃關係;建立健全多元糾紛解決機制,進一步明確相關部門和市場主體解決糾紛的責任。
《規定》明確了租賃住房條件要求。要求房屋符合建築、治安、室內空氣質量等安全規定和標準,具備供水、供電等基本居住條件。不得切斷非法群租,禁止違法建設。
同時,明確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行為準則。規定出租人應當負責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管理,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斷水斷電等手段強行解除合同或者提前收房。約定承租人應當安全、合理使用租賃房屋及其附屬設施,作為物業使用人,遵守物業管理的有關規定和小區管理規約。
此外,《條例》還規定加強房屋短租管理。針對短租房引發的治安、擾民等問題,條例規定對短租房實行分割槽域管理,特別明確在首都功能核心區禁止短租住房。在其他城區出租短租住房的,應當符合北京市管理規範和本小區管理規定,並簽訂治安責任保證書。
5看立法規範租房市場。押金和單租都有限制。
此次立法還對加強行業管理、規範租賃市場作出了相關規定。首先,《條例》要求加強住房租賃管理。對從事轉租業務的企業,要求的保證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的租金,單次收取的租金金額一般不得超過三個月的租金,超出部分的租金納入監管;鑑於“二房東”整治,規定個人轉租超過規定數量的房屋,應當成立房屋租賃企業。
《條例》還對加強房地產經紀管理作出規定,規定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開展房屋轉租業務,收取的佣金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的租金,並明確了規範從業的要求。
在加強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方面,《規定》要求,強化網際網路資訊平臺責任,由平臺負責身份驗證、註冊登記、資訊稽核和資訊報送,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