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子的業務模式
一、基金子公司
基金子公司的成立、背景。基金子公司應該算是一個新興的行業,成立的依據則是證監會2012年9月和10月發布的“資管業務試點辦法”和“子公司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公募基金在符合一定條件下可以成立基金子公司進行專項資產管理,所以第一批子公司成立大約在2012年底,而子公司能進行業務開展最早也得在2013年的春天了。而更多的基金子公司成立的更晚,所以這個行業到現在也就開展了一年多吧。雖然基金子公司的出現才一年多,但發展速度確實驚人的。到目前為止,全國91家公募基金已經成立了近70家基金子公司,資產管理規模也有一點幾萬億。而之所以基金子公司能夠發展這麽迅速,其開展的業務類型優勢是最大的原因。
基金子公司的投資範圍。
下面再介紹一下基金子公司的業務特點。首先基金子公司的劣勢有以下幾點:(1)成立時間短,無論是業務還是風控人員,相比經歷過更多風風雨雨的信托來說,從公司層面看經驗還是不足。(2)註冊資本大都在幾千萬左右,風險承受能力有限,如果出現違約,相比信托,更難實現兌付。(3)相比銀行、券商等機構,大都產品銷售能力有限。但基金子公司的最大優勢在於其投資範圍除了直接放貸以外幾乎不受限制,而信托則在銀監會發文之後在銀信合作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所以根據以上優劣特點分析可以看出,基金子公司在通道業務上確實很有優勢,而在自擔風險的主動管理投資方面卻不具備優勢,所以大多數子公司的大多數業務都是以通道為主。(當然由於風格不同,也有子公司通過挖來的信托團隊來進行主動管理業務)
通道業務與主動管理的不同。所謂通道業務,則是與主動管理作為對應而提出的。通道業務一般是指融資方與投資方已經提前溝通好了投融資方案,但由於某種原因,需要子公司作為中間的通道才能實現,由於是通道,所以子公司在這個過程中是不需要真正進行盡職調查的,所以一個項目也相對可以做的容易一些。而主動管理一般則需要子公司對於融資方融資的風險做真實的了解,然後自己找投資者。所以通道業務與主動管理的本質區別在於,子公司在這個項目合同中有沒有撇清風險,或者說資管合同有沒有免責條款說明如果投資失敗是投資者責任自擔之類的東西。但是在實際情況中,首先監管層是不承認通道業務的,其次免責條款在訴訟過程中受不受法律認可也不好說,所以就算是通道,如果出現違約也不難以推卸掉所有責任的。
通道業務的存在形勢。通道業務在實際操作中以很多種形式存在的。可以作為銀行的通道,例如銀行資金的客戶。直接放貸受到額度或政策限制,就可以通過理財資金或者自有資金通過子公司作為通道實現融資。也可以作為券商的通道,由於券商資管沒有投資到實體經濟的資格,如果承攬到相應的項目,就可以將資金先走券商資管,再對接子公司或者信托作為通道。另外,私募、期貨、甚至個人只要有相應的投資需求,都可能會找子公司作為通道。但現在隨著對子公司通道業務越來越嚴格(如限制一對多做通道),很多子公司也都開始多元化轉型,更多的開展主動管理,或者在二級市場開展定增等。
基金子公司的投資行業。再談談子公司目前的投資行業。無論主動管理還是通道,走子公司或者信托的方式,融資方的成本一般比較高,作為私募產品,票面利率都會大於10%,所以融資方成本15%都是正常的。所以一般工商企業的利潤很難承受這麽高利率,子公司也怕營業收入不穩定而風險高,所以目前子公司的投資範圍一般是房地產企業和政府平臺類企業比較多。(礦業在子公司成立之後就不行了,所以礦業融資出現違約的都是信托)因為房地產和平臺類還款來源相對穩定、周期短,另外可以通過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方式增信,最主要原因在於這幾類利潤率較高,對於高利率的資金沒那麽敏感,而且由於銀行相應信貸政策的收緊,更需要信托子公司這類融資渠道。
基金子公司的投資方式。由於子公司不能夠直接放貸,所以放貸的時候總需要找個其他投資的借口。比較常見的是銀行委托貸款和信托貸款,即通過委托可以放貸的機構實現放款,另外還可以將土地抵押給銀行或者信托。(因為很多地方土地局是只方便將土地抵押給有金融許可證的金融機構,證監會監管下的基金子公司是沒有金融許可證的)另外還有通過債權或者收益權等權益轉讓的方式,例如融資方有合適的應收賬款,子公司就可以通過受讓應收賬款的方式實現融資過程,等在約定時間之後融資方再回購應收賬款。還有一種方式就是股權方式,即基金子公司受讓融資方的股權,成為了融資方的股東,然後到期融資方的股東再溢價回購股權。這種股權投資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股權投資,而是一種明股實債或者假股真債,因為在成為股東後並不會參與融資方事務,而是等約定到期後轉讓股權實現收益,但與債權類轉讓回購不同的是,明股實債可能會實現財務報表上所有者權益增加,從而改善資產負債情況,這也是這類方式的優點之一。
子公司項目的具體業務操作。最後再來談一談業務操作的過程。一般項目分承攬、承做、承銷三個過程,而在子公司這邊,如果通道項目可能是自己找上門的,這樣就不存在承攬和承銷過程了。而正常一個主動管理的項目,則需要業務人員首先篩選項目具體做還是不做,這個首先看行業,然後看融資方即交易對手的資質情況,再看項目自身情況,如果合適一般需要去企業進行盡職調查,核實已知信息虛實以及進一步了解等,同時在這個過程中與交易對手溝通好增信措施(抵押、質押、擔保等)以及交易結構的設計等,然後撰寫盡職調查報告和上會資料,在公司風控會(每個公司叫法不同)得到風控的認可後,然後立項開始承做,包括尋找合作的機構、撰寫相關合同、銀行開戶等一系列過程,其實後面的過程就大體一致了。最後項目成立之後還有投後工作,即在合同約定的時間進行收益分配,而在合同結束之際進行項目清算工作。
二、券商資管
券商資管和基金子公司都是證監會監管下的資管行業,但由於投資範圍限制的不同,券商資管和基金子公司在業務類型上有很大不同的。但是現在很多券商資管也通過走基金子公司或者信托的通道做起了類信托業務,由於上部分對於這類講的比較多,本部分則主要講出來類信托業務之外的其它業務品種。
券商資管的介紹。所謂券商資管,就是指證券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一般是券商的一個部門,如資產管理部,或者也可以跟基金公司一樣成立一個資產管理子公司來實現其業務操作。券商資管的投資範圍在前部分中提過,比基金子公司要狹窄,不包含未上市公司股權債權等,也就是說資金不能通過券商資管的資管計劃直接進入實體經濟。而在業務的載體方面,也就是指資管計劃方面,也與基金子公司有很大不同。基金子公司只有一個專項計劃,然後在資金端分為一對一和一對多,就像信托裏面的單一信托和集合信托一樣。而券商資管的計劃載體卻分為大集合計劃、小集合計劃、定向計劃、專項計劃四類。(其中大集合與專項已經被取消)
券商資管的載體介紹。大集合與小集合是可以有多個投資者的,就像集合信托一樣。而兩者的區別在於,大集合投資範圍窄,但投資者的資金門檻低;而小集合的投資範圍寬一些,而投資者的門檻高。(大集合還分限定和非限定,門檻為5萬與10萬,而小集合的門檻為100萬)而定向則類似於單一信托,投資者只能是一個;專項則作為券商資產證券化的專門載體而設立。其中,大集合在2013年被叫停,目前市面上還是有存量的大集合計劃產品,但已經不能發行新的大集合計劃。而專項則是在2014年4月被叫停,但監管層的意思是未來會有新的載體代替專項作資產證券化,也就是專項沒有了,但資產證券化業務未來還是會做的。
券商資管的傳統業務。下面介紹一下券商資管的業務類型。首先是傳統業務,券商資管不同於基金子公司,已經存在很多年了,而多年以來一直做的比較多的就是傳統業務。傳統業務類似於公募基金,將募集的資金設立集合計劃在二級市場做投資,而資管計劃在之前定位於股票型、債券型或者量化型,然後由資管部門內相應的團隊在二級市場進行操盤,整個業務過程都類似於公募基金。
股票質押業務。接下來介紹創新業務。首先是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股票質押之前一直是由信托來做,券商資管在2013年年中才放開。股票質押業務定義是,持有股票的融資方通過將股票質押獲得資金,然後到約定時間後將資金返還,然後股票解押。股票質押的融資方一般都是上市公司的股東,通過將其手中的股票質押的方式獲得資金,到期後可以繼續做,這樣循環滾動就可以一直獲得一筆流動資金。而股票質押的投資者可以是融資方找,這樣券商資管就作為通道,也可以是券商資管通過自身關系找銀行資金,也可以是券商自有資金,還可以是募集資金(如果是募集資金,一般都需要將產品設計成優先劣後的結構化,融資方作為劣後來增信)。股票質押業務一般融資成本10%以下,不是很高,但融資額度根據標的股票的不同要打一定的折扣(主板股票質押率50%,創業板也就30%以下,簡單講就是100元的股票只能融資50元或者30元)。而這個質押率則作為投資方的增信手段,即股票價格即使下跌,也可以保障手中有超額的股票。
定向增發業務。接下來是定向增發業務。定向增發是指上市公司向少數投資者定向增發股票,一般定向增發時要求股票限售一年,所以股價要打折的,再加上定向增發對於企業是利好消息,所以之後股價大漲的可能性比較大。綜合上述兩點,參與定增是一種低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手段,但是由於門檻對於普通投資者太高,所以成立資管計劃就成了大眾參與定增的手段。另外一種模式則是,某機構或者私募想參與定增,但苦於資金不足,就可以通過券商資管計劃做一個結構化產品,優先級固定收益通過募集或者銀行資金等,劣後級由此機構或者私募認購,以通過放大杠桿的方式賺取超額收益。
除了上面介紹的兩個業務,還有像股票分級、結構化存款、並購等業務,但由於本人了解不多,就不一一介紹了,接下來是資產證券化業務。專項雖然取消,但資產證券化的發展前景卻一直不錯,而且據我的經歷,資產證券化在筆試面試過程中是很容易被問到的。
資產證券化業務的介紹。資產證券化的定義是這樣的,將企業擁有的預期可以帶來穩定現金流收入的基礎資產通過買斷打包證券化的方式作出標準化產品,並且在公開市場發行掛牌交易。其中可以作資產證券化的基礎資產不是看得見摸得著的固定資產,而是一種權益,一般是指企業的某種可以獲得穩定現金流的債權或者收益權。而目前在中國,資產證券化業務分兩種,一種是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由信托計劃作為基礎資產買斷的載體,產品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交易;另外一種是企業資產證券化,之前由券商的專項計劃作為載體,產品在上交所或者深交所發行交易。而這兩種分類的原因在於,銀行和信托是銀監會監管,券商是證監會監管,而銀行信貸資產證券化讓券商做則造成監管交叉。由於這個原因,銀行旗下的金融租賃公司也將由信托作為載體進行資產證券化,而普通的融資租賃公司則由券商做。
資產證券化的現狀、類型。從2005年開閘以來,信貸資產證券化以及發行了40多單,融資規模也接近2000億,而信貸資產證券化則發行了接近30單,融資規模接近500億。由於長期處於試點狀態,項目需要通過監管層的審批,再加上因為2008年的金融危機叫停了好幾年,所以資產證券化目前的發現狀還處於試點。而從已發行的產品看,目前企業資產證券化的類型有這麽幾種:BT項目協議的債權、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合同債權、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合同債權、高速公路等設施的收益權、水電暖以及汙水處理等市政類收益權、門票收益權、商業物業收益權等。其實理論上可以作資產證券化類型的企業和基礎資產還有很多,但目前由於監管原因,還需要進一步放開。
資產證券化的業務特點。由於資產證券化業務目前處於試點,所以成功發行案例的企業資質都比較不錯,而且融資規模也比較大。而融資規模大的另外一個原因則是,產品發行過程中會所、律所、評級機構等費用固定,融資規模小,則融資成本就會過高。而另外一個影響融資成本的因素則是債項的評級結果,這個則由增信措施、主體評級、基礎資產資質等因素決定。從總體來看,融資成本低於同級別公司債,於私募債差不多,其主要原因在於目前其產品在市場上交易不夠活躍,流通性比較差。
三.總結
上文幾部分主要介紹了資管行業目前個人了解到的一點兒信息,如果可以將上文的一些信息理解好,我相信將來在相關的筆試面試中會有不少幫助的。另外,對於將來參加招聘想做金融行業的朋友們,我覺得做到下面幾點可能會有不少幫助:
找準自己的方向。金融行業各個子行業差別是很大的,像投行、固收、研究、資管等業務需要的知識是很不一樣的。所以最好在準備就業前通過不同渠道的了解,找準目標方向,這個方向既要看自己的興趣愛好,還要看自身的實力水平,還要評估將來這個行業應聘的難度,總之要在興趣與現實、個人與企業之間找到一個方向並向之努力,這樣成功概率能提高不少。
實習很重要。方向可以通過與人溝通、媒體等手段了解後確定,而在很多時候也是在相關行業實習而確定。但是在確定方向之後,就要在這個行業裏認真實習,如果沒有找到相關實習,就得盡力去找相關實習,而一個實習結束後可以去做另外一個相關的實習。當然,如果實習確定可以留下,那麽一直留下來實習是最好的。不然,最好在一個相關行業多實習幾次,而且當你有了第一個實習,第二個和第三個相關實習就容易找很多,不信可以看實習招聘,一般都是有相關行業實習經歷者優先考慮。而且將來在正式工作應聘中,如果你在一個行業有若幹個實習,我相信應聘成功的概率能夠大很多。因為你確實能夠對這個行業懂的更多,而且面試官也覺得你為了這個行業準備了很多,是有備而來,而且我個人在應聘過程中也見識過這樣的人。
平時註意知識的積累。我這裏的知識指相關金融行業的知識,而且在積累過程中既要註意廣度也要註意深度。所謂廣度是指,不僅要了解你將來從事行業的相關知識、新聞動態,整個金融經濟的基本知識和新聞最好也要了解一下,比如宏觀、銀行業等。而深度則指,你將來意向從事行業的知識,包括行業政策、行業動態、業務知識等。另外就是一些基礎知識,比如會計和財管類的知識,如果在資管行業,可能法律類、房地產類知識也要了解一些等等。而對於了解各類知識的渠道,我個人認為比較好的有:1.券商研報,如果有條件的同學可以通過邁博匯金、wind咨詢等渠道獲得最新的研報,但這些目前都收費,另外好像百度網盤裏面可以實時獲得一些研報。2.網站的話,21世紀經濟報道不錯,其他的像和訊、巨潮等。
啰啰嗦嗦的說了挺多的,個人認為上面提的建議如果有條件執行的話效果應該還不錯的,但並不是本人實踐所得。因為本人在求職之前沒有多少關於就業方向的概念,也沒有積累多少知識,而且在實習過程中曾經因為無知而沒有珍惜自己本應該更喜歡的行業,但是一路走來通過彎路走了不少,也有一點而總結,而上面的建議就是如果我再就業一次,希望自己可以做的的事情。希望可以對在求職路上的朋友們有一點兒幫助吧。
基金子的業務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