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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專案獎懲規則並始終貫徹如一?

建立公開透明的專案獎懲規則,是保證專案進度及專案質量的不二法寶。
任何一家企業進行規範化管理體系建設,都不可能照搬照抄他人的成果,必須由企業自己的員工當主力。而企業員工都各自擔負著不同的業務或管理工作,他們不可能停下本職工作專司專案設計。要解決業務工作與專案設計爭時間的矛盾,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讓企業員工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超額付出。付出就有回報,超額就應該獎勵。如何獎勵超額付出?如何懲罰拖延進度或不能按時完成專案設計的員工?對企業而言,不可能用現在的制度,因為他們還沒有實施規範化管理。而規範化管理要求:任何獎懲決定都必須“有法可依、執法有據”,必須先有規則,後有執行。因此,專案啟動的同時,就必須同時建立專案設計階段的獎懲規則。
建立獎勵規則必須先確定專案獎金總額。通常由專案專家根據專案規模和時間跨度提出建議,與企業負責人協商金額,再和獎懲規則一起提請專案領導小組審批通過,由專案專家組成員及專案辦公室主任具體執行。
專案計劃書已經將專案任務與專案進度進行了階段劃分,那麼獎勵金額通常劃分為幾個大塊,按階段統計發放。具體劃分可參見某企業例項:
獎勵金額:公司設立專案專項獎勵基金¥300,000元,具體分為:流程設計獎勵金額為¥120,000元,崗位工作標準撰寫獎勵金額為¥50,000元,制度擬訂獎勵¥60,000元,另考試、上課發言、活動PK等獎勵總金額¥40,000元,後勤保障人員獎勵¥30,000元(全天含晚上100元,半天30元)。
獎勵物件:專案小組所有成員及參加專案設計/服務工作的公司其他員工。
獎勵標準:
1、每草擬一個四級流程圖/流程說明檔案/崗位工作標準等獎勵10分基礎分,所完成質量另由專家團隊視質量給予1~10分獎勵分,三級流程/制度基礎分為20分,獎勵分為1~20分;
2、以下略。

保證付出就有回報,設立獎勵規則天經地義。規範化管理的獎懲原則也強調“有獎勵必有處罰”,舉個例子:有人擔任了專案系統設計師工作雖然承諾配合專案進行,但在專案設計階段,卻拖延進度或不按時完成交辦工作,甚至因為一己私利又以各種理由阻礙專案設計,怎麼辦?很顯然,只有獎勵沒有處罰,不能解決拖延或阻礙專案進行的人員,建立必須的懲罰規則也就勢所必然。仍以某企業例項說明:
懲罰規則:
1、遲到一次:一至五分鐘以內扣1分;五分鐘至十分鐘扣2分;超過十分鐘,扣5分
2、無故缺席集體討論一次扣10分;
3、指定任務每拖延一天扣2分,拖延三天任務轉移;
4、對指定任務不下傳、不上報者,發現一次扣10分,累計三次則立即解除專案小組成員或設計師資格。
5、凡發現會下陽奉陰違、串聯、鼓動破壞專案設計妨礙專案進度的人員,一律按公司制度處理,會上討論問題不在此限。
6、所有扣分必須當時在專案辦公室主任或祕書處簽字確認,獎勵時扣除。

獎懲規則一經通過,專案專家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並在設計修改、討論或稽核、審批時即時評分,每個工作日結束時,由專案辦公室主任或專案祕書宣佈得分。
每個階段結束即時統計得分,並換算成獎金公佈,擇機召開大會頒獎。為節省時間,頒獎通常與專案首席專家的講座同時進行。
專案獎懲得分評定必須一視同仁,不論是企業負責人,還是基層員工,誰違反規則都必須按規定處罰。專案專家本人如有遲到也要按企業員工處罰標準現場繳納現金(按得分獎金比換算,如1分換算獎金10元,專案專家遲到應該扣5分,則繳納50元現金)。
如果專案首席專家和企業負責人都按規則接受處罰,則獎勵規則的執行就不會遇到多大障礙。
專案專家組成員和專案辦公室主任嚴格執行獎懲規則,並且能夠堅持始終如一,那麼專案進度和質量就有了可靠的保障。